籤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和義務告知卡說明什麼

2021-03-11 13:12:36 字數 540 閱讀 3022

1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擔心,這次復事情已經處理完制

了,給你告知卡等等是憲法、刑事訴訟法裡面規定的,當事人有知情權,司法機關在履行告知義務。表示如果你的朋友覺得對這次的結果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訴。你們這種案件屬於自訴案件。

具體包括1、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2被害人認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3、告訴才處理。

總之這次事情已經結束了,沒什麼事,但是如果同學想在起訴也是可以的,一般訴訟時效是2年。過了兩年就是想再起訴,也喪失了勝訴權。補充下,檢察院以案情輕微無逮捕必要 ,對他進行了監視居住。

基本就不會再起訴到法院了,後面會定期要你朋友寫思想報告什麼的,活動自由會有一定的影響,別的沒什麼事,當然檔案記錄裡面會有了,以後可能對自己的求職有一定的影響,找人吧,最好能把記錄銷了

2樓:李右丞

這個是程式手續,說明檢察院仍然在辦理這個案子,一般是處於審查起訴階段,還沒有起訴到法院。你這個案子有可能檢察院會做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會起訴到法院,請個律師幫你把。

立案但是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誰,這個犯罪嫌疑人有追訴期嗎

不受追訴時效限來制,在人民檢察源院 公安機關 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參見 刑法 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 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如果有犯罪事實,已經立案,但是無法確定犯罪嫌疑人是...

如何確定玩忽職守罪犯罪嫌疑人

確定玩忽職守罪犯罪嫌疑人,就是確定其是否觸犯玩忽職守罪,在沒有被法院判決之前,其為玩忽職守罪犯罪嫌疑人。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公共財產 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的要件有 一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

巡邏交警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導致嫌疑人發生車禍死亡,交警

必須依法分析是否確已發生民警執法過錯,是否一肇事人死亡存在必然因果關係,才能審慎定論 警察開車追犯罪嫌疑人過程中,嫌疑人翻車死亡,警察有責任嗎?這要看具體情況,bai公安部規定du除非是明確的嫌疑目標zhi,警察才能dao 追捕的,警察要內是屬於依法履行容公務,沒有違法行為,肇事者的死亡,警察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