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 個人買的期房在領結婚證後才交房算幾套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謝謝

2021-03-21 02:44:50 字數 5655 閱讀 7026

1樓:最愛只是當時

領結婚證前辦好貸款手續了就是二套房,婚前財產,婚後用共同財產還貸部分由產權登記方給予補償,你這父母還貸得做好書面約定或者保留證據才能避免萬一離婚時扯不清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買期房,領結婚證後交房,是二套房麼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兩地是省份的話還是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因為還沒有聯網。

要是在一省的話,只能享受一次優惠的。90平米以下1% 90-144平米是1.5% 144以上3% 二套直接3%

要是你的購房合同都做過備案的話,應該是可以查到的。

領完結婚證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3樓:just享受

領完結婚證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是夫妻在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擴充套件資料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4樓:上海笙銘律師

1、如果是男方用自己婚前積蓄購買的房屋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則屬於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是男方用婚後收入購買的房屋,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3、法律依據: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5樓:深圳張勇律師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隻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 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了房子的貸款,婚後房產的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6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婚姻法是看誰出資買的房子,如果是雙方共同購買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8樓:百度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不管什麼時候買的,只要當事人可以提供房子購買出資的證明,離婚你就能拿走你那份 。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當然羅,這是你們婚後買的就是共同財產.不管房產證上面有沒有你的名字.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中國的婚姻法,那當然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現在的婚姻法新解釋,要看這個買房錢是誰出的。

12樓:滿園紅

現在的婚姻法就像aa制,不管什麼時候買的,只要你付錢了,離婚你就能拿走你那份

13樓:金金小店

領了結婚證就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了

14樓:美的電器推廣

是的,最新法律條文是這樣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看公證了沒有?沒有,就是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這肯定是共同財產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出新的婚姻法啦,回頭去看看吧

18樓:找法網

領完結婚證之後買的房子沒有特別約定歸屬於誰的情況下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財產約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二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在婚前買房,領了結婚證之後房子才交付可辦理房產證,請問房子算是個人婚前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

19樓:甜美志偉

住房只要是登記在你一人名下,又是領取結婚證之前簽署購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此類情況,住房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而不看房產證領取時間。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擴充套件資料:

婚後財產的判定

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第一:法律規定

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一)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二)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三)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二:《婚姻法》解釋規定

1、《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二)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在女方領結婚證的壞處,女人領結婚證有什麼好處

在女方領結婚證的壞處如下 1 可能有些父母觀點比較傳統,覺得在女方家裡領,證代表的是入贅的意思,但事實情況並不是如此,不管在哪邊領取結婚證都是一樣的,這種想法有點奇怪。2 有些父母覺得如果男孩子在女方家裡領了結婚證,那就被壓了一頭,以後沒有話語權,覺得以後生活會被壓迫,會不幸福,當然這只是父母強加在...

打完結婚證後寫的借條有效嗎,領結婚證後寫借條是夫妻共同債務

在司法實踐中,以下幾種情況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來共同償還 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 購買及裝修房屋所負債務或為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為履行撫養 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如為贍養一方老人所負債務 3.因日常的社會生活所必須支付的費用,如禮金 請客吃飯的開銷等 4.從...

領結婚證後多久可以遷戶口,跨省的拜託了各位謝謝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 職工及其家屬 學生 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結婚後,夫妻雙方可以遷到一起,也可分開。但原則上是夫妻有了共同的住所就要遷到住所所在的街道。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