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為什麼要祭祀七七四十九天,人死後七七四十九天應該做些什麼?

2021-03-22 06:51:59 字數 5381 閱讀 2824

1樓:譚明剛

人死後,親屬每七天設齋會奠祭(或稱追薦)一次,前後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間俗信對此尚有種種講究,如第一個「七」稱頭七,例由兒子為亡父(母)設木主焚紙錢,延請和尚誦經;二七則請道士還受生經;三

七、四七俗稱「散七」,可由外甥、侄輩來做;五七倍受重視,另有「回煞」儀式;六七由女兒備酒飯,無女則由侄女;七七稱「斷七」,由喪家供奉酒菜祭奠,並誦經除靈等。事實上,做七習俗並不是儒家所倡導的傳統喪葬禮俗的內容。有關做七習俗的**及其信仰內涵等問題,至今聚論紛紜,尚無定論。

民間相傳,做七習俗始於唐初,大致情節是:唐太宗李世民臨終前曾囑咐太子:死後每隔七天須由親人為其擺一次薦宴,燒一回紙錢,前後共七次,至七七四十九天止,使其靈魂得以順利超度。

其中「五七」的置辦,尤應豐盛,等等。太宗死後,太子遵旨一一照辦。其後公卿百姓紛紛仿效,由此形成做七習俗。

這種故事當然於史無徵。有人指出,做七習俗雖然自唐初起盛行,但早在南北朝時已見有關記載,《北史·胡國珍傳》:「國珍年雖篤老,而雅佛法」,及薨,「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

「從(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及百日終,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

根據上述記載和其他若干資料,學者多認為做七習俗**於生緣說,大約在佛教傳至東漢後到南北朝這段時期內形成,從唐初起突破信眾範圍,走向世俗化。為何要規定「七」為忌日?謂人生有六道流轉,在一個人死此生彼之間,有一個「中陰身」階段,如童子形,在陰間尋求生緣,以七日為一期;若七日終,仍未尋到生緣,則可以更續七日,到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見《瑜珈論》)。

所以在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須逢七舉行超度、祭奠。這種由佛教「生緣說」催生的做七習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時形成,自然應視作當時佛教盛行的產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齋說》,對做七習俗及其理論依據予以駁斥,其根據之一便是「傷禮」,不合儒家對人情哀慼的講求,這也能反證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2樓:匿名使用者

做七『做七『,也叫『七七『,是民間舉辦喪事活動時普遍舉行的一種祭奠儀式。之所以普遍,是因為民間相信靈魂的存在,人死還會轉生。通常『做七『要舉行超度死者亡靈的佛事。

從做『頭七『起,就要為死者設靈堂,並早晚供食如生時一般,直?quot;斷七除靈『為止。但是,現在民間在『做七『過程中,也有在『整七『的時候才供放祭品的。

『做七『是從人死之日算起,七天為一期,最多為七期,七七四十九天,因此,死者家屬要每隔七天祭祀一次,目的是修福。如果七期已滿,就要舉行『斷七『或叫『滿七『的祭奠活動,同時撤掉靈堂,取下黑紗。

在『做七『的日子裡,喪家要注意的事項較多,但已不象舊時那樣繁文縟節,主要設祭臺,祭品一般為單數以討吉利,要戴黑紗,不串鄰居家門等等。

在我國民俗中,對已故的親人都有固定的祭祀之日。到了這一天,人們都會在家或到墓地祭祀親人,以表示自己的思念之情。

3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四十九在佛法中是圓滿的意思.佛經上講:人命終或突然喪命,有中陰身出體(造極惡業之人及唸佛往生預知時至的人沒有中陰身),此為之中陰期,為四十九日.

中陰身就像五六歲兒童那般大的透明體,非常聰明,記憶力超過常人九倍,他能穿透牆壁及高山,但不能穿過金剛座及動物的字宮.

在第一個七天中,前五日每天有一尊佛接引亡者;第六及第七日,又分別有五方佛界與其眷屬及[持明]諸尊分踞東南西北中五方前來接引亡者.他們均以慈祥的面孔,胸中分別放出極為強烈,明亮,閃耀,清淨,恐怖的蘭色強光或是白色強光,黃色強光,紅色強光綠色強光以及蘭,白,黃,紅,綠的五色強烈的光照耀攝受亡者.這時亡者千萬不要驚駭躲避,應振作精神,立即勇敢地投入.

同時要一心一意,毫不間斷地稱念阿彌陀佛聖號,即可往生西方極樂世界.

所以亡者親屬應該在四十九日內為亡者以真誠心誦經,唸佛做功德,為其救拔苦難,超度亡魂,使他們能離苦得樂,往生淨土

未有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但生前又做了很多善事的,四十九日後即可轉世為人,而造諸惡業及殺生害命的,就要墮大地獄,千劫萬劫,受盡痛苦之後方可再世為人.

眾生切記:孝親尊師,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自古就有三魂七魄之說

人死時三魂離體而去每七日去一魄

所以七七四九了啊

5樓:匿名使用者

在西方,13號正逢星期五,被稱為「黑色星期五」。 有很多的西方人忌諱「13」,原因是,按照迷信的說法,...

6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i don't know.

7樓:欲當寶劍換酒錢

因為四十九在佛法中是圓滿的意思

8樓:匿名使用者

解決覅揀個極偉大大家來開工率可不

9樓:江湖長新

眾生切記:尊師重道,強學歷行,謙恭儒雅,為公利他。

此乃人生真諦啊 。

人死後七七四十九天應該做些什麼?

10樓:匿名使用者

舊時,死者入斂以後,每隔七天進行一次祭奠,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俗稱「做七七」。一七;亦稱「頭七」,喪家設靈座,供木主舉行隆重儀式,受唁開弔,親友除送輓聯、挽幛、花圈以及錢幣外,均到靈前上香叩拜,並勸慰喪紙紮等活動。二

七、四七、六

七、一般活動從簡,由家人備酒饌,供羹飯祭奠,燒紙楮,請道士誦經等。三七、五七、七

七、儀式較繁,除喪家舉行祭奠焚楮燒包,請道士誦經拜懺,親友均來弔唁。

大斂以後,要在中堂正中,搭個高臺,臺上一椅一桌,叫做「靈桌」、「靈位」。桌上一個香爐,一對蠟燭臺,一盞菜油燈,並站著一對小型的紙紮的仙童玉女,擺在桌上。桌下一張踏腳凳,凳上一雙死者生前穿過而質地還好的鞋子,桌前掛起的白桌幃。

還有帛幡上寫著死者的生、卒年月日,叫做「魂帛」,掛在靈位前。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認為死者魂魄坐在靈位上,因此桌上的燈要晝夜長明,叫做「靈前燈」,每日三餐茶、飯、麵湯等供養,都如生人一般,俗叫「供飯」,也叫「禮鬼」。七七供滿,正個靈堂便撤掉。

這形式在溫州叫「設靈幃」或「設孝幃」。

人死後七七四十九天有什麼講究?

11樓:

一般都有去處了

頭七一般是指指引還陽,七七是因為人死後不是馬上投胎世和最後的判定,所以要在這段時間多多的為死者做懺悔燒紙錢等,以讓死者有一個好的歸宿

七七  女兒請客  過完七七後

再就是  百日  週年  忌日

人死後,親屬每七天設齋會奠祭(或稱追薦)一次,前後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間俗信對此尚有種種講究,如第一個「七」稱頭七,例由兒子為亡父(母)設木主焚紙錢,延請和尚誦經;二七則請道士還受生經;三

七、四七俗稱「散七」,可由外甥、侄輩來做;五七倍受重視,另有「回煞」儀式;六七由女兒備酒飯,無女則由侄女;七七稱「斷七」,由喪家供奉酒菜祭奠,並誦經除靈等。事實上,做七習俗並不是儒家所倡導的傳統喪葬禮俗的內容。

人死後七七四十九天有什麼講究

12樓:

一般都有去處了

頭七一般是指指引還陽,七七是因為人死後不是馬上投胎世和最後的判定,所以要在這段時間多多的為死者做懺悔燒紙錢等,以讓死者有一個好的歸宿

七七  女兒請客  過完七七後

再就是  百日  週年  忌日

人死後,親屬每七天設齋會奠祭(或稱追薦)一次,前後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間俗信對此尚有種種講究,如第一個「七」稱頭七,例由兒子為亡父(母)設木主焚紙錢,延請和尚誦經;二七則請道士還受生經;三

七、四七俗稱「散七」,可由外甥、侄輩來做;五七倍受重視,另有「回煞」儀式;六七由女兒備酒飯,無女則由侄女;七七稱「斷七」,由喪家供奉酒菜祭奠,並誦經除靈等。事實上,做七習俗並不是儒家所倡導的傳統喪葬禮俗的內容。

13樓:匿名使用者

七七日內,最好給亡人做功德,唸經咒等,能讓他去更好的地方。

不要過於悲傷,會讓亡人產生執著。

14樓:張茗褒夢菲

舊時,死者入斂以後,每隔七天進行一次祭奠,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俗稱「做七七」。一七;亦稱「頭七」,喪家設靈座,供木主舉行隆重儀式,受唁開弔,親友除送輓聯、挽幛、花圈以及錢幣外,均到靈前上香叩拜,並勸慰喪紙紮等活動。二

七、四七、六

七、一般活動從簡,由家人備酒饌,供羹飯祭奠,燒紙楮,請道士誦經等。三七、五七、七

七、儀式較繁,除喪家舉行祭奠焚楮燒包,請道士誦經拜懺,親友均來弔唁。

大斂以後,要在中堂正中,搭個高臺,臺上一椅一桌,叫做「靈桌」、「靈位」。桌上一個香爐,一對蠟燭臺,一盞菜油燈,並站著一對小型的紙紮的仙童玉女,擺在桌上。桌下一張踏腳凳,凳上一雙死者生前穿過而質地還好的鞋子,桌前掛起的白桌幃。

還有帛幡上寫著死者的生、卒年月日,叫做「魂帛」,掛在靈位前。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認為死者魂魄坐在靈位上,因此桌上的燈要晝夜長明,叫做「靈前燈」,每日三餐茶、飯、麵湯等供養,都如生人一般,俗叫「供飯」,也叫「禮鬼」。七七供滿,正個靈堂便撤掉。

這形式在溫州叫「設靈幃」或「設孝幃」。

人死後為什麼要祭祀七七四十九天?

15樓:金麥爾羽晨

人死後,親屬每七天設齋會奠祭(或稱追薦)一次,前後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間俗信對此尚有種種講究,如第一個「七」稱頭七,例由兒子為亡父(母)設木主焚紙錢,延請和尚誦經;二七則請道士還受生經;三

七、四七俗稱「散七」,可由外甥、侄輩來做;五七倍受重視,另有「回煞」儀式;六七由女兒備酒飯,無女則由侄女;七七稱「斷七」,由喪家供奉酒菜祭奠,並誦經除靈等。事實上,做七習俗並不是儒家所倡導的傳統喪葬禮俗的內容。有關做七習俗的**及其信仰內涵等問題,至今聚論紛紜,尚無定論。

民間相傳,做七習俗始於唐初,大致情節是:唐太宗李世民臨終前曾囑咐太子:死後每隔七天須由親人為其擺一次薦宴,燒一回紙錢,前後共七次,至七七四十九天止,使其靈魂得以順利超度。

其中「五七」的置辦,尤應豐盛,等等。太宗死後,太子遵旨一一照辦。其後公卿百姓紛紛仿效,由此形成做七習俗。

這種故事當然於史無徵。有人指出,做七習俗雖然自唐初起盛行,但早在南北朝時已見有關記載,《北史·胡國珍傳》:「國珍年雖篤老,而雅佛法」,及薨,「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

「從(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及百日終,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

根據上述記載和其他若干資料,學者多認為做七習俗**於生緣說,大約在佛教傳至東漢後到南北朝這段時期內形成,從唐初起突破信眾範圍,走向世俗化。

頭七一般是指指引還陽,七七是因為人死後不是馬上投胎世和最後的判定,所以要在這段時間多多的為死者做懺悔紙錢等,以讓死者有一個好的歸宿

頭七一般是指指引還陽,七七是因為人死後不是馬上投胎世和最後的判定,所以要在這段時間多多的為死者做懺悔燒紙錢等,以讓死者有一個好的歸宿.

其大致內容是:人死後,親屬每七天設齋會奠祭(或稱追薦)一次,前後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間俗信對此尚有種種講究,如第一個「七」稱頭七,例由兒子為亡父(母)設木主焚紙錢,延請和尚誦經;二七則請道士還受生經;三

七、四七俗稱「散七」,可由外甥、侄輩來做;五七倍受重視,另有「回煞」儀式;六七由女兒備酒飯,無女則由侄女;七七稱「斷七」,由喪家供奉酒菜祭奠,並誦經除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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