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都已經離婚10年了,他不接你的**也是正常的,就算接**也是敷衍你,那麼你應該不要再打**給他了。你也應該尋找另一半重新結婚。
2樓:左右逢源
既然已是前夫,而且他已經結了婚有了孩子,並且你的孩子是隨他一起生活,除了離婚時約定好的探訪日,你可以打擾對方之外,其他時候打擾對方並不是多好,如果孩子已經長大了,你和孩子有什麼事情,你可以和孩子直接**聯絡。如果孩子在成長期中有什麼問題,你前覺得需要你的協助,你的前夫可以主動打**給你,所以沒有事就不要打**給他對方,而且你已經感覺對方不願意接你的**,敷衍你,那就別那麼不識趣了,給自己找不快樂。
3樓:大小姐
你好,因為你和前夫已經離婚了,
你再打**給他的話,
前夫會覺得對現任的妻子不公平,
也害怕現任的妻子懷疑自己,
所以你要打**跟兒子說話的話,
那你最好買個**手錶給你兒子,
這樣方便溝通。
4樓:木林森林木花花
你與你前夫已經離婚十年了,說明你兒子已經挺大了,如果有事最好還是聯絡兒子,讓他幫忙轉告。也免得他現任妻子心裡疑慮。他是在意他妻子怕她誤會所以不願接你**。
敷衍的態度也是想委婉地告訴你不要再聯絡他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他已經有他自己的生活了,他有老婆你打**給他,他也不方便接。如果你找你兒子,你可以發簡訊給他,叫你兒子打**給你啊!這樣不會打擾到他。
我和丈夫結婚十年了,有一個十歲兒子,目前他跟我提出離婚,孩子歸我撫養,我們家屬於三線城市,他說他現
6樓:匿名使用者
1000已經差不多了,要求再多他不給也沒用,法律規定也沒那麼多,是要根據他的經濟實力才能加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閨女可以,但是你的丈夫必須拿撫養費,到年滿18週歲截止
8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介紹來看,確實可以依據法律要求男方增加孩子的撫養費用,法律會支援,但時間長,且執行難,最好是協商解決,那樣容易收到錢且反悔小。畢竟兒子還是他的,有經濟基礎多給點無可厚非。好聚好散,畢竟親情還在(愛的結晶是牽掛)。
當然,人當自強,靠誰都不可信。唯有自己掙的,才是實才,才靠的住,否則一切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比如你們曾經的海誓山盟,今日卻是分手離別結束。)總之,人生多磨難,健康是自己的,快樂生活才是生活的主旋律!
祝你幸福!
9樓:匿名使用者
從目前所分析的情況上來看。給1000塊錢,應該說還算是可以。我說你本人有什麼疑問的話。這個諮詢相關律師。或者起訴人民法院要求給相對高的補償。
10樓:淡藍色的_心
戀人相處感情的事情很難說清,如果你們在一起時間很長那並不會造成什麼影響,反而是相對生活化的語氣。但是如果你們是出於熱戀已過的階段那麼可能會影響雙方感情,畢竟感情的事情說不清楚,也許會讓男方覺得你們之間的感情淡化嚴重。如果你們剛在一起沒多久,那麼建議女方不要這樣說,或者採用婉轉的語氣表達這個意思,因為剛在一起雙方並沒有那麼瞭解彼此,這時互相尊重非常重要,女方說出這句話有可能會影響對方的判斷。
女生主動提出了這個問題,說明對方看出了些什麼,其實這要因人而異且視情況而定。戀人相處感情的事情很難說清,如果你們在一起時間很長那並不會造成什麼影響,反而是相對生活化的語氣。但是如果你們是出於熱戀已過的階段那麼可能會影響雙方感情,畢竟感情的事情說不清楚,也許會讓男方覺得你們之間的感情淡化嚴重。
如果你們剛在一起沒多久,那麼建議女方不要這樣說,或者採用婉轉的語氣表達這個意思,因為剛在一起雙方並沒有那麼瞭解彼此,這時互相尊重非常重要,女方說出這句話有可能會影響對方的判斷。
11樓:景不得潛
5 獲獎記錄6 幕後製作7 製作發行7.1 動畫**
我和前夫離婚十年也是偶爾都會夢見他,已經沒有複合的可能了,實在不解?
12樓:常勝將軍
現在還單身吧?這是在想男人了。因為接觸不到別的男人。所以只好想以前的男人。
這問題好冶。開始一段新戀情好了。你現在只是寂寞。或者現在生活的不幸福才會回想以前的事。如果現在很生活的好。會樂不思蜀的。
13樓:蘇寧電囂
嗯,過去就像紅樑一夢。你們的緣分已盡。應該淡忘呀!所以。
我沒和前夫離婚,分開已十年了,我都另組成家庭了,現怎樣才能去跟前夫離婚
未離婚?且還能已經組成一個家庭?是重婚嗎?一旦是,就會有重婚罪,這可不是開玩笑的!還是建議溝通做到協議離婚,不要有其他的財產或撫養義務等情況的異議為好 中國婚姻法你應該是犯重婚罪,但是你老公一直不起訴你,是想你回心轉意,要不看在夫妻之間情分上,沒告你。十年應該也都沒有感情了。還是去說清楚吧 這個事情...
離婚十年回家要土地,我和前夫離婚十年了,我的那份土地也在他那,,請問我的土地怎麼才能要回來,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獲得的債權,為夫妻的共同債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外形成的債務,或一方為了雙方的共同生活 共同生產經營 為履行撫養 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而對外形成的債務,均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共同債權很好理解在此不贅述。共同債務通常來講,包括兩方面 為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以及為共...
我和前夫離婚有十年了,離婚時孩子法院判給我,但是他沒有給孩子
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子女撫養費,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當理由需要增加撫養費的,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