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未離婚?且還能已經組成一個家庭???
是重婚嗎?一旦是,就會有重婚罪,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還是建議溝通做到協議離婚,不要有其他的財產或撫養義務等情況的異議為好……
2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婚姻法你應該是犯重婚罪,但是你老公一直不起訴你,是想你回心轉意,要不看在夫妻之間情分上,沒告你。十年應該也都沒有感情了。還是去說清楚吧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事情你做的太大膽了萬以前夫告上法院你會飯法貼的只要他對你無愛了也可能會沒事的
各位幫幫我, 我該怎麼辦?? 我是一個已婚的女人, 我跟我前夫還沒有離婚,現在我又跟了一個男的,
4樓:
就你說的情況,建議先跟你現在的朋友分開,懷孕的話建議流產,然後跟你老公辦理離婚手續後,在重新開始
5樓:彡寂寞
前夫? 那現任的呢 還和別的搞上了。這關係。。。。
6樓:雪狼
原告變被告 先下手為強 收集你丈夫家庭以前打你的證據 以家庭暴力告上法庭
7樓:依戀曾經
在沒離婚之前你這是出軌自作自受,應當受到懲罰,除非在他沒告你之前你們離婚
8樓:別回呢
還沒有離婚卻與別人育有一子法律上算重婚。雖然分居一年但是兩年才算自行離婚不過有家庭暴力。這樣也只有找律師了應該有勝算
9樓:路 人
再怎麼急也應該離完婚再搞吧!搞就搞了吧,可別搞懷孕了吧!道德呢?如果以後你現在肚子裡的孩子知道了你現在的事情你想過他(她)會怎麼看你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前夫要告你,那他的勝算要大些。
11樓:小鍋蓋
找專業的律師,打同情牌
前夫和我二十年沒有聯絡,我現在想離婚,現在雙方都有家庭,他不給我結婚證,我怎麼樣離婚呢?異地離婚行
12樓:跑的快蚊子
你物件估計已經把你們的結婚證給弄丟了。所以你最好去民政局去看看,如果二十年前的檔案已經不在了,你也就是放心了
我和我前夫離婚十五年了,有一個孩子,我們倆又都組建了各自的家庭,可前兩天他人沒了,
13樓:冬天雨霏霏續
她可以成為監護人你也可以申請變更監護人。決定於兩點:
一、你比對方更能提供好的成長環境;
二、孩子本人的意願(十歲之後一般才問這個)。只要你願意變更,應該還是有很大機會的,常理來說。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你前夫現在已經去世了,對孩子的心理打擊肯定是很大的,你作為母親,是孩子最需要呵護的人,你應該把孩子接過來自己帶,給孩子安全感,給孩子一個溫暖的家。不過也要跟你現在的丈夫溝通好,得到他的許可和支援。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作為孩子的媽,應該承擔起照顧孩子 的責任!如果繼母是一個好人的話,那還行。如果不好,又沒有經濟條件,那就會毀了孩子 一生!
16樓:巴啦啦嗯哼哇
看看孩子的意願吧,自己的孩子跟著自己還是比較好的。但是和繼母生活了也好長時間也有感情,感性來說可以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但是理性來說他應該不會帶著別人的孩子重建家庭,就算帶著了也不可能對你孩子特別上心,還是自己帶吧
17樓:由來已久長
現在的繼母應該是理所應當的監護人。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建議你代孩子處理遺產後,把孩子要回來
19樓:羊柴燒餅
孩子多大了,是的繼母如果願意,她就是孩子監護人,如果不願意,你如果願意,你可以申請監護。你們的權利是一樣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那得看繼母願不願意成為孩子的監護人,因為在有親身母親在的情況,應該交由親身母親撫養,繼母沒有這個責任和義務。如果孩子願意跟著繼母,繼母也願意撫養孩子,那麼監護權可以交給她。不過作為親身母親,你捨得把自己的孩子交結給沒有血緣關係的繼母嗎?
繼母也許還得改嫁,你讓繼母拖著一個沒血緣關係的孩子,這公平嗎?
21樓:愛l你x哦
自己的孩子肯定要自己去帶,交給別人**放心,自己累點沒什麼,只要孩子好。
22樓:無用的醫生
我覺得你還是把孩子要回來自己帶比較好,除非孩子願意和繼母一起生活,而且繼母也願意和孩子一起。
23樓:海森堡
當然可以成為監護者,但是首先得得到她的生母的書面同意,孩子本身的認可,
2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可以啊,去問問吧。不然孩子誰帶...
25樓:錦繡坊
按照規定,繼母就是孩子的監護人,在孩子成年之前的各種法定文書和權利都有繼母**。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想要回孩子,可以重新申請監護的。
我和前夫離婚十年了他已結婚生子我兒子和他一起生活我有事打電話為什麼不接有時候接電話也是敷衍
都已經離婚10年了,他不接你的 也是正常的,就算接 也是敷衍你,那麼你應該不要再打 給他了。你也應該尋找另一半重新結婚。既然已是前夫,而且他已經結了婚有了孩子,並且你的孩子是隨他一起生活,除了離婚時約定好的探訪日,你可以打擾對方之外,其他時候打擾對方並不是多好,如果孩子已經長大了,你和孩子有什麼事情...
離婚十年回家要土地,我和前夫離婚十年了,我的那份土地也在他那,,請問我的土地怎麼才能要回來,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獲得的債權,為夫妻的共同債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外形成的債務,或一方為了雙方的共同生活 共同生產經營 為履行撫養 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而對外形成的債務,均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共同債權很好理解在此不贅述。共同債務通常來講,包括兩方面 為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以及為共...
我和前夫離婚有十年了,離婚時孩子法院判給我,但是他沒有給孩子
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子女撫養費,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當理由需要增加撫養費的,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