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現在最主要的是兩個問題,燥狂症屬於精神病,但是你爸的「燥狂症」是如何確診的,是有這方面的症狀還是由專門醫院鑑定的?如果是由醫院的鑑定結論,並超過二年以上,你媽可以以此提出離婚。再一個,成年精神病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定監護人是: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親屬。監護人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監護關係存續中,被監護人造成他人損害的。
我想上面的你應該看明白了。下面想多說兩句,你媽可以選擇離婚,但作為子女,你們是沒有選擇的,無論是從道義上還是法律上,都有為你爸**和照顧的責任和義務。人這一生,難。
但不能因為有難處就放棄自己的責任。說一句實話,這就是你眼下的命,也許過一段時間,就會好起來的。只說這些了。
願你幸福。
2樓:匿名使用者
1、你這種情況,你媽媽是不能離婚的。
2、就算離婚了,你怎麼保證他不回頭找你們的事,除非你和你媽媽搬家躲得遠遠的。
3、他惹出事,你們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解決方法:
1、送精神醫院,做精神鑑定和強制**。
2、下藥,什麼藥自己去查,沒力氣出門自然惹不出多大的事。
3、最後一招太毒請自行想象,此招一出,世界就清靜了。
3樓:
躁狂症(mania)以情感高漲或易激惹為主要臨床相,伴隨精力旺盛、言語增多、活動增多,嚴重時伴有幻覺、妄想、緊張症狀等精神病性症狀。
1、躁狂症患者發作時很難控制自我行為,具有潛在的攻擊和暴力傾向。
2、無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經醫學鑑定後,出具證明,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民政局申請離婚。
3、本著不歧視的人道主義立場,在經濟和家庭環境條件各方面允許的情況下,積極送到指定專科精神病院**。
4、家人中若有此類患者,必要時可採取制動措施,束縛帶,**等緊急保護措施,防止進一步的自身傷害及潛在暴力行為。
5、密切觀察患者,防止出現因過度興奮而引起的自殺和傷害。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離婚啊,只要帶他去精神病院做個檢查醫生出個診斷證明就可以起訴離婚
5樓:浙江元嘉張弛
按你說的情況,恐怕你媽媽不能和你爸爸離婚,因為單純的狂躁症並不屬於法定的離婚理由,如果他狂躁時會動手打你媽媽之類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那還是有可能的。
6樓:深圳趙烽律師
這種情況,應該屬於法律上不允許結婚的疾病範疇,不適宜結婚。
7樓:巴黎圍牆巍峨
你好,離婚只要雙方感情破裂,不願再在一起共同生活即可,其他條件均不重要。
夫妻可以雙方協議離婚,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一方不同意,另外一方也可以起訴,由法院判決離婚。
8樓:資深律師葉文波
如果你父母感情卻已破裂,可協議離婚或者提起訴訟。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精神不正常,可以去精神病院**,這樣也有助於其病情的恢復
縱橫法律網-上海國茂律師事務所-王鑫明律師
夫妻之間一個人有躁狂症,另外一個人能提出離婚嗎??
10樓:正商觀察者
首先,法律保
bai護公民具有離du
婚自由的權力
zhi,想離婚
dao的一方隨時都有權利提出離婚,專或者單方面起屬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其次,法律雖然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力,但並不是對離婚自由沒有限制,不是說離就離,准予離婚是有原則的,即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道德規範。
也是就是說,當事人不要輕易選擇離婚,應該幫助配偶**「狂躁症」的毛病,履行夫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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