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延期審理是指人來民源法院在已通知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和公告**審理日期後,或者在**時,由於出現法定原因,而另定日期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制度。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2樓:扈琇仁冬萱
當事人雙方不能如期到庭,當事人單方或雙方提出申請並得到對方的認可,涉案關鍵證據暫時不能到庭,民事庭業務繁忙,前面的案子時間拖了,後面的來不及,大致就這幾種情況
民事訴訟法什麼是延期審理,依據民事訴訟的規定,主要有哪幾種情況
3樓:匿名使用者
延期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通知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和公告**審理日期後,或者在**時,由於出現法定原因,而另定日期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制度。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民事訴訟法什麼是延期審理?依據民事訴訟的規定,主要有哪幾種情況?
4樓:斯有何惜
延期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通知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和公告**審理日期後,或者在**時,由於出現法定原因,而另定日期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制度。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法院應當告知其享有的權利;被害人可以申請對被告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
法院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法院應當就附帶民事訴訟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零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第一百零二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中延期審理的法律依據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延期bai審理du:是指人zhi民法院在已經確定**審理日期後,或者在dao**審理過程版中,由於出現某權種法定事由,使**審理不能如期進行,或者已經開始的庭審無法繼續進行,從而決定推延審理的一種訴訟制度。
民事訴訟中的延期審理法律依據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其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民事訴訟延期**審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6樓:薔祀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 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當事人都可以申請延期**審理,法院一般會同意的: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2、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4、有突然生病等其他應當延期的特殊情形的。
擴充套件資料: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民事申請延期審理的時間和次數,法律有限制嗎
7樓:愛喝粥
申請延期審理的時間和次數?
延期審理只能發生在**審理階段,延期審理前已進行的訴訟行為,對延期後的審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時間不計算在審理期限內。
民事案件中
《民事訴訟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解釋對申請延期次數沒有明確規定,延期多長時間也沒有明確規定,但《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審理期限,即: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審限,是指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鑑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由此可以看出,申請延期審理的次數和時間要受審理期限的限制,不是無限制的。
8樓:阿元
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申請延期審理的時間和次數,法律上沒有限制。
但是,由於案件的審理期限有限制,所以,一般情況下,申請延期的次數為一次,時間以延期理由消失為止。
如果想多次申請,法官不會同意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9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一審公訴案件審判期限: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
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三)由於當事人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刑訴法解釋》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延期審理建議的,合議庭應當同意。
但是建議延期審理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刑訴法解釋》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和辯護人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應當提供證人的姓名、證據存放的地點,說明所要證明的案件事實,要求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理由。
審判人員根據具體情況,認為可能影響案件事實認定的,應當同意該申請,並宣佈延期審理;不同意的,應當告知理由並繼續審理。依照前款規定延期審理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延期審理的時間不計入審限。如果你的案件不存在特殊情形,應在一個半月內審結。
如人民檢察院提出需要補充偵查的,可延期審理,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一個月,總計不得超過兩個月。你的律師又提出延期審理,如存在新證人新證據申請鑑定等情形,法院准許的話,可延期不超一個月。也就是說,你的案件如不出現極特殊情況,在法院審判環節應當在四個半月內審結。
看來你所述案件的被告人應當不在押。法院不可能找理由延期,只有法定情節才能延期審理。
民事審判當事人是否可以申請延期**,申請的條件是什麼?
10樓:home好人一個
民事審判當事人可以申請延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11樓:我愛羅om痬糯
申請延期審理是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當事人及其法定**人通過提交延期審理申請書,使法院推延**審理日期,可以有充足的時間收集證據,支援自己的訴訟請求,對抗對方當事人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平衡當事人間的訴訟權利,平等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也可以為本案提供更多、更詳細的證據,有利於人民法院分清是非,正確認定案件事實,並作出公正的裁判。
條件: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遇有以下特殊情形,致使法庭審理無法按期或繼續進行時,當事人及其法定**人才可以提出延期審理申請:(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
民事訴訟中,必須到庭的當事人指能夠正確表達意志的離婚案件當事人和負有贍養、扶育、撫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必須到庭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則泛指如:其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甚至無法進行庭審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如:
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人,知道案件重要情況的證人,**審理不可缺少的翻譯人員等。(2)當事人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找到了新的重要證人,發現了新的證據線索時,可以申請延期審理,以收集、調查新的證據,並通知新的證人到庭作證。
當事人及其法定**人認為需要重新予以鑑定、勘驗,或者已有證據材料不清、不足,需要補充調查的,可以申請延期審理。(3)其他應當延期審理的情形。這是一項概括性規定,由當事人根據具體情況,認為需要延期審理,以便準備充分的資料參加訴訟,而向人民法院提出。
如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另一方當事人認為需針對變更或增加的訴訟請求,收集證據,作應訴準備的,可以提出延期審理申請。追問:
《民事訴訟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解釋對申請延期次數沒有明確規定,延期多長時間也沒有明確規定。但《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審理期限,即: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審限,是指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
公告期間、鑑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
由此可以看出,申請延期審理的次數和時間要受審理期限的限制,不是無限制的。
民事訴訟法裡哪幾章是重點,讀完民事訴訟法有什麼感觸?
民事訴訟法對於法律工作者來講全部是重點,對於當事人自己的案件相關章節就是重點。讀完民事訴訟法有什麼感觸?民事訴訟法教材 21世紀法學系列復教材 民事 人大出版出的江偉主編的民事訴訟法教材就不錯,作者也是民訴界的權威了。另外可以上當當或者亞馬遜看看民訴法類的教材哪種比較暢銷以及大家的評價,來幫助參考。...
民事訴訟法第154條,民事訴訟法154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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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試題,民事訴訟法試卷 簡答題 民法的基本原則有那些
1.1 因合同糾紛提起bai 訴訟的du,首先看雙方在書面合同zhi中是否對管轄法院有過約定dao,有過約定的從其 專約定。合同的雙方屬 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簽訂地 原告住所地 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第二種情況,因合同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