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訴訟法對於法律工作者來講全部是重點,對於當事人自己的案件相關章節就是重點。
讀完民事訴訟法有什麼感觸?
民事訴訟法教材
2樓:咻咪咻咪天蠍
21世紀法學系列復教材:民事
3樓:匿名使用者
人大出版出的江偉主編的民事訴訟法教材就不錯,作者也是民訴界的權威了。
另外可以上當當或者亞馬遜看看民訴法類的教材哪種比較暢銷以及大家的評價,來幫助參考。
還有就是上豆瓣搜搜相關教材的評價也不錯。
4樓:匿名使用者
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教材不錯啊,再有就是看你幹嘛用的啦,比如考研考民事訴訟法的話,就要針對所考學校要求的版本,不然就選擇較為認可的高教版的吧
5樓:
很多都不錯,你可以看看我們學校葉青老師的。上海人民出版社。不過這本書比較貴。我手頭一本是統編教材,法律出版社的吳明童的,也不錯。
民事訴訟法中需要上訴有哪幾條可以體現出來
6樓:滿譽律師事務所
民事訴訟法第十四章 第二審程式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第一百六十九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審理的,可以不**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第一百七十一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訴案件的處理,一律使用裁定。
第一百七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應當製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後,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即視為撤銷。
第一百七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上訴人申請撤回上訴的,是否准許,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七十四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除依照本章規定外,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式。
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訴訟法第154條,民事訴訟法154條第一款
你好,大律師網 相關律師根據 民事訴訟法 的依據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 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一 不予受理 二 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 駁回起訴 四 保全和先予執行 五 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 六 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七 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八 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九 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十 不予執行公證機...
民事訴訟法第154條司法解釋,民事訴訟法154條第一款
你好,這個涉及到專業的法律問題,建議你最好還是找個法律諮詢平臺問一下比較好,我個人用過的 覺得律伴還可以,你也可以去試下 民事訴訟法154條第一款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一 不予版受理 二 對管轄權有權異議的 三 駁回起訴 四 保全和先予執行 五 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 六 中止...
民事訴訟法試題,民事訴訟法試卷 簡答題 民法的基本原則有那些
1.1 因合同糾紛提起bai 訴訟的du,首先看雙方在書面合同zhi中是否對管轄法院有過約定dao,有過約定的從其 專約定。合同的雙方屬 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簽訂地 原告住所地 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第二種情況,因合同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