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機使用者
實際工程中bai管理---現階段du---國內的情況還是比較混亂zhi的.業主,總包
dao,施工單位職責教清
回,但執行過程中就
答亂了套了,首先,業主管的太細還停留在以前的指揮部管理模式,總包沒有應有的權力,對施工單位沒有執行力.施工單位不聽總包單位的指揮--往往是業主指定的.這樣造成了管理的混亂.
總之,國內的epc要走到正規,還需要很長的路要走. 檢視原帖》
2樓:娃娃的
同意bai10樓的,工程現場管理確實很du混亂,業主管得太細zhi,不利於整個dao行業的版和諧發展。試想:設權計、質量監督站、監理、施工單位、裝置**商。。。。。。
你們都是孫子,我業主包裡握的是錢,我才是爺,你們都得聽我的話,好好為我服務,我高興就給你錢;你要是不聽話,我就扣你的錢,你就給我滾蛋,哈哈,這是什麼樣的玩意兒,更有甚者,業主將工程總包給有資質的企業,再指定分包給他的關係戶,規定你總包商只能收多少管理費,,,,,,, 檢視原帖》
3樓:匿名使用者
業主:主要負責立項\報批等前期與溝通與協調,,監理主要受業主委託對專案實行三控制一協調,總承包單位主要負責組織專案的實施! 檢視原帖》
EPC總承包現場施工向監理報驗的相關問題,急需解決
不只是在報驗封皮上簽字,資料裡面也要有總包簽字,就是需要加一格 工序報驗的簽字順序是施工單位 epc總承包商 監理單位 建設單位 業主 監理和業主是單籤的合同,也就是說是第三方監理,他們不屬於epc範圍將行使業主權利,你們下面的各施工隊應該將報驗資料先報給epc承包商各分部稽核簽字之後才能找監理簽字...
國有企業投資的工程,EPC總承包模式下,分包專案還用招標嗎
我以招標 的身份在這個圈子裡混了這麼多年,給點我的看法吧 1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也不是外行,相關法律規定也應該有所熟悉,我可以肯定的說 國家現在相關的法律規定都把重心放在了總包施工的監管控制中,至於總包之後的分包,相關硬性規定不多,只有很少法律大概提到分包與總包的關係等等。也就是說 法律沒有硬性規定分...
施工總承包方和施工總承包管理方,請問施工總承包方和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區別在什麼地方
建設單位不屬於施工總承包方,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甲方 是工程的投資方 施工總承包方是乙方 我只是實習生,只知道這麼多了 請問施工總承包方和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區別在什麼地方 施工總承包方 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區別 定義概念的區別 1 施工總承包方,是由業主選擇的一個總承包施工單位,就是整個工程的具體施工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