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在小路口騎電瓶車和一輛汽車撞了,當時我是走非機

2021-05-23 08:58:07 字數 1674 閱讀 9712

1樓:廖善超律師

你是非機動車,是不用賠償機動車損失的,相反是你有權要求他賠償你的損失。直

專接報警,由交警

屬隊處理就可以了。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騎電瓶車在路口左拐彎被直行車撞了,我打了轉向燈誰付主要責任

2樓:蓉城布衣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

(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

(5)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過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

(6)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7)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全部賠償,對超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當前規定賠償。

根據你的描述,電動車左轉要經過非機動車道越過機動車道,這種情況按道法來說不能直接左轉。需要過路口後直行。所以:電動車主要責任。如圖所示,紅色箭頭走法違章,綠色箭頭走法才正確

3樓:肖鵬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

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

5、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過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

6、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7、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我騎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直行在丁字路口與右轉的機動車相撞請問責任在誰?

4樓:紅色獵人

右轉機動車的責任,本身你就是在非機動車道直行,對方右轉應該讓直行車,當然是機動車全責了。

我騎電瓶車正常行駛鄉村小路2歲小孩突然從家裡跑出來我即使剎車他還是撞上了責任怎麼算

幼兒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要監護人看護,雙方都有責任,家長疏於監護,駕駛人作為肇事方負有一些責任,具體的責任劃分要交警進行事故認定或你與事主私下協商。在鄉村道路,我騎電瓶車,前方汽車會車猛剎車,停在路右邊,我撞到後保險槓上造成?造成追尾事故了。你未注意安全駕駛 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未注意觀察,應負...

前幾天在紅綠燈路口電瓶車撞上我的電瓶車導致她自己摔倒 當時起來沒事我就離開了 如果下次有事的話

既然你們雙方都已經離開了現場,就說明當時的情況並不嚴重,再說也是後面的人追你的尾,即使有什麼後遺症也與你無關的。我的小車前幾天在過紅綠燈路口時,綠燈通過時被一輛闖紅燈的電動車撞到,電動車主受傷,隨後我報警,傷者 50 跟他講一分錢都不給,要是起訴讓他們找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跟你搞定的,況且人家人也沒...

問 剛才開車在路口碰到騎電瓶車的,就碰了一下我以為沒事就走了

後來那人有找到你麼?我今天也遇到了和你同樣的情況,心裡不免有些害怕 希望他沒事 也希望他沒記下你的車牌號 才真的沒事。我騎車碰了一下別人電瓶車,我以為沒事我走了,後來交警來把我帶去拘留17天還要我拿2600百元去取車 逃逸拘留十五日以下,罰款200到2000,可能你還犯了其他交規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