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勞動局的人了,但是也根據地方性質不同,個別企業會想當地申請內部組織調解委員會
勞動仲裁委是什麼性質的機構,裡面的工作人員都是公務員嗎?
2樓:天蠍心靈歸宿
這個bai在我們這,就是人du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裡的
zhi一dao個科室!裡面的人員專 由公務員和事業編屬
制人員組成,不過它是行政科室,正常的話都應該是公務員身份!不過現在混崗的特別多,因為都是一個局,公務員和事業編比例不協調!行政單位事業編和公務員區別不大,都是吃財政飯的!
我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望採納!
3樓:丁丁好聲音
正式編制的屬於公務員,但是裡面也有合同工,看具體是做什麼的了
4樓:my小寶寶寶寶寶
勞動組織在集體勞動中合理安排使用勞動力,提高勞動者的勞動(工作)效率的形式,方法和措施的統稱。
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5樓:好心情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為一定行政級別(比如正處、正科級)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該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一般設立案庭、調解庭、仲裁庭三個職能機構。
其主要職責是:
負責轄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
承辦轄區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進行仲裁人員、調解人員的業務培訓及仲裁員管理工作;
負責處理有關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指導下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
負責政策諮詢工作;
負責協調處理與勞動、人事爭議有關的有重大影響的群眾性突發事件;
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
負責轄區勞動合同的解除及備案工作;
承辦轄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6樓:又因遇見你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一定行政級別(比如正處、正科級)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一、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人事局合併成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後,勞動仲裁委與人事仲裁委也進行了合併,其辦事機構稱為勞動人事仲裁院。
二、辦案程式
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1、受理:申請人向仲裁委書面申請仲裁後,仲裁委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書面告知當事人是否受理;
2、申請書副本送達:對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3、答辯:被申請人在收到申請書副本後十日內向仲裁委提交答辯書;
4、答辯書副本送達:仲裁委在收到答辯書後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
5、通知**:仲裁庭在**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日期和地點,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三日前請求延期**;
6、**審理:詢問當事人、舉證質證、庭審辯論、當事人最後意見、庭上調解。
7、結案:主要的三種結案形式有和解後申請人撤回申請、仲裁庭調解成功製作並送達調解書、調解無效仲裁庭作出裁決書並送達當事人。
8、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仲裁許可權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7樓:白日夢不要錢
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與公務員的行政編制基本沒差別。。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可以幫我要回工資嗎?
9樓:無心暗語
當地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下屬,應屬行政編。
10樓:匿名使用者
參公事業單位或者是純事業單位
11樓:匿名使用者
能為老百姓主持公道嗎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屬於哪一個部門?是法院嗎?
1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屬於勞動部門,不是屬於法院。
負責本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承辦本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人員、調解人員的業務培訓及仲裁員管理工作;負責處理有關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指導街道(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負責政策諮詢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與勞動、人事爭議有關的有重大影響的群眾性突發事件;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負責對本地勞動合同解除及備案;承辦本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13樓:嚴軍律師
不是,而是各地勞動與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14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其下屬的一個參公事業單位,跟法院沒有關係,但是有一些勞動爭議案件是必須要仲裁前置的,就是說先經過仲裁院不服再到法院起訴
15樓:下級海軍軍官
以上都不是,人社、工會、工信等多部門派代表組成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院是仲裁委的一個實體化機構。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仲裁員崗位是什麼地幹活?
16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是個普通事業單位,現在剛剛屬於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就是解決相關勞動糾紛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八路軍武工隊滴乾活!!!!!!!!!八嘎!!!!!!!!
18樓:匿名使用者
1樓說的沒錯,不過現在勞動糾紛太多,很辛苦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來仲裁員,是指曾任審判員的自,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五年的人。
勞動仲裁員又分為專職和兼職兩種,全職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兼職由工會組織、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律師等人員組成,一般不參與勞動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審理。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擔任勞動仲裁員應當公道正派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曾任審判員的;
(二)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勞動仲裁員證書
(三)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五年的;
(四)律師執業滿三年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調解員。。。。。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和人事爭議仲裁一樣嗎
不一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包括勞動仲裁和人事仲裁。原來兩個是分開的,勞動仲裁在勞動局,人事仲裁在人事局,後來勞動局和人事局已合併為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故勞動仲裁和人事仲裁也合併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勞動仲裁主要是指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人事仲裁主要是指機關 事業單位與其職工之間發生的人事爭...
考事業單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仲裁員看什麼書
看法律類的bai 書,最好參加國家統一du司zhi法考試。中華人民共dao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 內裁法容 第二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設仲裁員名冊。仲裁員應當公道正派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曾任審判員的 二 從事法律研究 教學工作並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三 具有法律知識 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的方法和程式是怎樣的
根據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 勞部發 1993 301號 第14至17條規定,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程式一般是 1 申請與受理。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並自願選擇調解的,應及時申請。調解委員會接到調解申請後,應對調解申請書進行審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條件和範圍。經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