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打當地的****,**,但你要把證據錄下來
2樓:匿名使用者
先找居委會和派出所解決,不管成與不成,都儲存好處理過程的文字資料和影響資料。
不成就可以憑你儲存的資料去**和法院尋求幫助了,準成!
3樓:
看來複他們對你們家的
製成見很深,需要你們主動去找他們談一談,大家溝通一下是什麼地方有過失或有什麼誤會,讓對方如此的生氣。(這是最好解決的辦法。)
通過法律等其它渠道都只會造成成見更深,否則,會更麻煩人。再說這個房子又是你們的,你們搬走後還要租給別人或空著,如果他們還繼續這樣,你們不就更麻煩了。難道你們想賣掉?
這麼好的地方,相信你們也不想賣掉吧!
4樓:吳下阿門
好好談談,到底**容不的你們!
5樓:豫章布衣
別人不會無故做這樣的事,一定是你們得罪他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到法院去告他。法院不是他家親戚吧。
7樓:太陽下的野草
人善被人欺,他們怎麼對你,你就加倍對他們。
鄰居小朋友經常在我家吃飯,家長也不管,我以後該怎麼拒絕
小朋友知道什麼啊,這都是家長的責任,不過也有可能是家長對你家放心,只不過是不自覺,就算再熟也不能把人家當自己家。我認為你可以跟你鄰居聊一聊,就委婉的說孩子這樣老是跑到別人家,很危險,萬一哪天不是去你家,而家長又不找,就很危險,孩子還小什麼都不懂,要是出意外怎麼辦,我想鄰居應該會注意的,就算是為了孩子...
我家要拆遷,鄰居寫了協議過來,要我家簽字說兩家中間的路是
如果有土地使用證,那麼以該證為準,你們兩家籤什麼協議也沒有用。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那麼該協議就有用了,具備法律效力。沒用的公路怎麼能算某人的呢?拆遷分房是按人口或房子面積來分的,公路是不在範圍內的。不過最好不籤,怎麼感覺你們家好欺負似的,就算沒用也不籤啊。太欺負人了。協議有效 最好不籤 我家也是這情...
我家住在小區,樓上樓下的鄰居也有經常來我家串門子的,但是僅僅這只是鄰居關係,還不至於發展到互相走親
呵呵 都是這樣.說明你家條件不錯 遠親不如近鄰走就走唄 樓下鄰居總是來找我們家麻煩。我到底該怎麼辦?10 我家是五樓,然後我家六樓鄰居這幾天天天樓上特意崩,咣咣的崩,頭一次找說我家人抽菸了,屋裡樓道都不能抽,我們上廚房抽,忍了,又敲門找一回,今天10點多又崩,說我家電視有聲音,還罵我們說聲孩子沒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