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諮詢一下,房子是男方結婚前買的,沒有女方的名字。現在鬧離婚還沒離,男方不許女方住過去

2021-05-28 20:43:14 字數 3650 閱讀 5618

1樓:蚯蚓降龍

拿走東西,這事兒不算偷竊,但是,有「轉移財產」之嫌。你們是不是已經決定離婚了版?如果真的已權經決定了,那麼就趕緊把手續辦了,財產劃分清楚,是你的自然要拿走,他就無權干涉。

如果你倆現在還只是在「鬧」離婚,而並沒有真正決定離婚的話。他現在不許你拿東西,其實可以看作是一種「挽留」。跟你一樣,只是口頭上吵得熱火朝天,內心裡並不是真的非離婚不可。

那就互相給對方一個臺階(說好聽點叫機會),然後合好吧。

當然,由我判斷的話,他是不想跟你離婚的,所以不讓你拿自己的東西。但是,他的房子現在不許你回去住,這就有另一層原因。如果他想離婚,就不會阻止你取東西,反而會讓你快拿走,快離開。

現在他關上門不讓你回去,又扣著東西不讓你走,表面上看是矛盾的,其實只有一個答案:他想讓你嚐嚐無家可歸的苦頭,然後屈服,重新回到他身邊。

現在就看你的了。如果你離不開這個家,那就放下架子,無視面子,哭著回去,他會在揚眉吐氣之後接納你的。

如果你能離得開這個家,那就不要計較婚前買的東西,堅決離婚,那些東西給你都不要了。離婚、分割財產,分割清楚之後,該是你的就是你的。

明白了吧?

2樓:高密聖亞

「現在鬧離婚還沒離",不要說拿衣服,幹啥也不違法,不信你問問110,男方不讓沒有道理,屬於家庭暴力!

說的很明確!不要說拿衣服,幹啥也不違法,不信你問問公安110!

3樓:13820206137薛

還沒離婚呢

你就是砸了門直接進去拿,那也沒啥,反正都是你們的財產。

4樓:寧波小歪峰

就算你現在拉4個人砸門進去打麻將都是合法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房產是男方買到歸男方,如果有貸款的,婚姻存續期間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要拿走自己婚前的物品,現在不是還沒離婚嗎,不能算是盜竊。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寫女方名字…男方出軌了,與其她女人在外面同居,離婚的話男方是不是什麼都沒有,還要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

來得有他出軌源證據,第二看你們是否是協議離

婚,如果是協議離婚,那麼男方要是同意房屋給你,還賠償的話,那麼是可以的。如果男方不同意,那麼只能到法院起訴了,法院就會和你要相關證據了,例如出軌的證據,和當初買房協議一類的,如果確定是法院的話,那麼找律師吧,讓律師全權**。比你現在亂合計強。

7樓:南寧**雄律師

你的情況說明你當bai時是很愛女方du的

如果房zhi

子只有女方一dao

人姓名,那麼回物權上此房確實屬答於女方,但如果你能舉證證明購房款確係你一方所出,房子寫她名字也是基於要結婚考慮。你仍然可能要回房子或者得到房子分割款。

但女方肯定以此房系你婚前贈與為由進行抗辯,故你很難得到此房全款,但可得回部分。

8樓:匿名使用者

精神損失你就別想了,房子肯定是你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把房子要上就好了。先要有證據噢。

10樓:小玥玥

這要看他是不是主動放棄了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結婚時加上女方的名字,離婚時女方能分房子嗎?

11樓: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

可以。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本來屬於男方個人,但是婚後加上女方姓名後就變成夫妻共有財產了,倘若離婚,則按照夫妻共有財產分割。

房屋權利的取得以登記為準。即便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後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

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婚後購買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同時,司法解釋對於還貸的房屋也做出明確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離婚時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男方婚前

買的房子結婚時加上女方的名字,離婚時女方是能分房子的。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並且無房貸的話,應當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結婚時加上女方的名字,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因此女方擁有房子一半的所有權。

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寫上名就是共有財戶,離婚能分到一半

14樓:小鐵皮

當然可以了,因為上邊是你兩個人的名字就是共同財產了,不分婚前婚後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結婚六年以上,有孩子的話可以分。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領了結婚證,離婚必須財產分割

17樓:匿名使用者

能,婚後買的兩個都能分,如果婚前買的不管產權上加了誰的名字那個人都有權利分

18樓:有啥說啥

那要看購房時女方出錢沒。結婚多長時間。你有啥書面保證沒?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就是不寫你的名字也可以分!婚姻法新規定!!那都屬於婚後財產!

20樓:噠噠噠哦哈

房產證上有誰的名字誰就能分到

2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自己血汗錢買的,為什麼要加她。愛他疼她不一定要上面有她名字。

22樓:kxb的煜煜

能,只要是結婚前五年之內買的東西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有女方的名字,肯定能分給女方一部分

23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你們共同財產 應該可以分的

24樓:潤琦

要是沒有女方名字她就分不到

25樓:人間白首

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如果買房子女方沒支付一分一毫,不能分到房子

26樓:水瓶蘇唯

現在分房不是要出示票據麼?

2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可以的。主要原因是婚前贈送形式贈送給女方的,屬於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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