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錦鱗驚波
您提出的問題不是商業問題,而是法律問題。對您的問題可做如下解釋:公司的創始人對公司的設立有一定的貢獻,要保證公司創始人在公司的地位主要是根據公司章程和股東協議來確定的。
為了保證您所說的創始人的地位,首先,應當在公司章程和協議中確認他是股東。其次,如果章程和協議中規定有侵害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的行為即喪失地位的規定,那麼,這位創始人就應當遵守該規定。第三,在這位創始人遵守公司章程和協議的情況下,他人是無權改變這位創始人的股東地位的。
如果其他投資人有類似的情況發生,那麼這些投資人就違反了公司法的規定,「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除非原股東同意將其股份全部轉讓,其股東地位是不容改變的。他人是不能隨意把他「請出局」的。
再補充一點,你想在協議中約定「未經原股東同意不得將其原股東請出局」,我認為,這沒有必要,因為法律規定了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非經股東本人同意,而且在原始協議中也沒有規定其他股東可以將其「請出局」,那麼,這位股東的地位是法律確認的,不容他人隨意變更。除非這位股東轉讓自己的股權,全部股權轉讓後及喪失股東地位。
當然,股份的大小也影響了股東在決策中的表決權,但不會影響股東地位的。
北京律師團隊 錦鱗驚波解答
2樓:李建成律師
可以在公司設立前的協議中明確規定,這個是自由約定
3樓:京朝大尉
爭取多持有股份,一樓的說法贊同。
做生意如何防止被合夥人踢出局?
4樓:雪山論道
1、簽署合夥合同並明確股份佔比;
2、合同中明確約定股份轉讓的條件及優先項。
3、如果你的資金有限,後續擴股你無能為力,但又想保留股份,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原始股除非本人願意,否則概不轉讓;如果你看好合作專案的前景,並有能力參加擴股,則可以約定合夥人必須按原始股份比例追加擴股,合夥人不得單方面增加其他股東加入。
有上述約定基本上可以避免你所擔心的事宜。
如何防止被踢出局 做創始人還是合夥人
5樓:色色天煞
不論是創始人還是合夥人,第一要務是通過自己所做之事為目標客戶群體提供價值,讓目標客戶群體改善現狀中的不足。
創始人不作為,也容易被真正做事的團隊架空,出局是自然的;
合夥人不作為,被團隊和創始人及其他合夥人所不齒,一樣出局。
總之,防止被踢出局,就要讓自己先升值,為團隊、為目標客戶持續貢獻有效價值,自然不會被踢出局。
請教法律高人變更11歲孩子撫養權問題
孩子的意願不能決定撫養權的歸屬。因為你的孩子超過10歲在民法上屬於不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他的意見只能做參考,不能起到決定作用。父母為孩子的第一順位監護人,但是我不知道你的具體情況是 什麼樣子的,你是和你的愛人爭奪還子的撫養權麼?如果是的話你可以到法院起訴,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孩子在你的撫養下能夠更好...
請教法律問題,請教二個法律問題
事件的過程 行為每一個小的細節都會有關健的作用。證據的運用與採信上得有可靠度與可信度,你提的存有很多模糊概念。你到底是被告還是原告?被告是抗辨,原告是依法主張。你這事這樣請教是沒有實際上的作用的,在當地找一個末流律師或法律服務工作者都會為你理順明白的。我給你回答過了,交通事故連帶不了僱用人。除非受傷...
想佛教高人和道教高人請教
或許你身上真的有什麼看不到的 東西 跟著你 建議你找個信佛的明白人看看,我以前總鬧毛病就是信佛信好的。開始我誤以為信佛就的吃素不能成家,等接觸佛法我才真的明白。原來都可以的。吃肉吃素都是靠自己的發心。我覺的信佛挺好的我經歷過幾次險事都過去了我覺的平平安安才是福。你最好在佛前念頌七遍 地藏菩薩本願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