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房客不肯搬走,如何解決

2021-07-02 08:01:40 字數 5895 閱讀 6278

1樓:向上攀爬的

房屋租賃,房客不肯搬走,解決方法:

1、第一,與房產所在地的當地派出所連絡,告知情況。

2、第二,通知屋內人,屋主將斷水斷電。

3、第三,到法院起訴合約中的承租人和裡面不肯搬遷的房客。

4、第四,如果勝訴,聯絡法院,辦理強制執行。

2樓:

1、他沒有拖欠過房費,但態度非常強硬,就是不肯搬,這事警察能管嗎?

租賃關係是民事法律關係,如果你和承租方沒有發展成刑事案件,警察不會管。

2、還是要通過其他途徑解決?我們家裡都是老實人,沒法和這樣流氓一般的人來硬的。

你和承租方之間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只能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搬出房屋,法院作出判決,你申請強制執行。從訴訟實踐來看,一審過程要6個月到1年,二審3個月到5個月。再加上中間環節的時間,如果對方不配合,少說也要一年才能解決。

你拿著生效判決去申請執行,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進行司法拘留,又過去了兩個月。因此,走法律途徑,你只能通過法院解決,並做好長期解決不了的心理準備。儘管你是老實人,但是我建議你還是不要走法律程式了。

3、謝謝各位,請問應該怎樣書面通知他搬走?要通過法院嗎?

沒有生效判決,法院不可能幫你強制執行。建議你採取以下方式:首先,給他一個書面通知,告訴對方租賃合同到期,限對方15天內搬出。

如果不搬,房屋內物品視為對方放棄所有權,出租方有權任意處置。第二,租一個小倉庫。第三,15天到期後,趁承租方不在家的時候,把承租方的所有東西全都搬到倉庫裡,把門的鎖換掉。

第四,書面告訴對方,房屋內物品現已搬到xx倉庫。要對方自取。並宣告,因對方拒絕搬出,應當賠償出租方為此付出的搬運費xx元,倉庫租金xx元,未付房租xx元。

限其15天內支付。第五,如果對方不服,讓對方去起訴你。法院不會判你承擔任何責任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老百姓都不喜歡走官方,那就宣告給他幾天時間,但是房租不能少給你,在這幾天內不搬走那就只好採用法律手段瞭解決了。實在不行你就來點硬的,有句話叫人善被人欺!。。

4樓:楊文戰律師

無約定期限的租賃合同,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合同,只要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就可以了。

現在你書面通知他解除合同,要求在一定期限內搬離,如果到期不搬,你到法院起訴就可以了。

完全可以勝訴,勝訴後他仍不搬出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沒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到法院,起訴他侵權,法院會受理的。判決後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讓他搬走。

6樓:五月三三

找警察,這事是他們的職責,

本人認為這事不值得起訴,那是一項費事費時的事情,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去和法院打交道.

7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證明你是房產所有人,因沒有租賃合同,故可以侵佔財產為由,要求房客騰出房屋.

8樓:

沒有籤租賃合同的租賃屬於不定期租賃,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現在你可以以解除合同為由要求他搬走,他不應有異議。你要求他搬走應在給足他準備的合理時間前提出。

貿然提出的,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你還應當給予賠償。若一切都做得合理,他還不肯搬,就可以訴諸法院了。法院會支援你的。

9樓:制己制理

找警察就可以解決,這屬於侵佔行為。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要求騰房,有了判決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11樓:鼓落的風箏

你說的事情好辦。警察不會管也不能管。唯一的辦法是提起民事訴訟,起訴的案由為騰退房屋,訴訟費就50元。

你只要舉示你的房屋你佔有或使用證件即可。同時,要注意收集一個證據,即你在之前告知他騰退。最好找社群或他人證明,你已經通知他了就行了。

這種案件不費勁,我辦得多。

另告知你,沒有簽定租賃時間的合同,你是可以隨時要求解除的。但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他騰退。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辦法呀

你們沒簽合同,可視隨時解除合同關係,你應向其出具一份書面通知搬走的檔案(做為證據),那麼可請jc介入,要求其搬走。jc是會管的。

還有可通過法院訴訟解決,訴訟要求是:解除租賃關係,要求其xx月xx日搬離房屋,這樣他們還不搬,你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的人會將強制其搬出的。

13樓:

沒有合同 公安局會管的 這是非法侵入住宅

14樓:曉心易意

你就找110就可以解決

你自己的房子 還能說了不算

15樓:敖春玲

最好就是漲房費,怕什麼。

16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派出所和法院都沒用的。你花了錢不說還不起作用。人家也管不了這事。

我有個低成本的建議。不知你原否採納?你將你的房產證身份證等檔案複製。

隱去姓名。然後再將此事經過寫出來。做個二三十份。

去找當地的居委會,先將此事跟居委會談談。也給居委會一份。然後在你家的門口樓道盡量多貼幾份。

如果知道對方的單位也可給他們單位領導幾份。如果還是無效。還有最後的方法。

就是封門。別管家裡有沒有財產和人員。到時對方自然會報警的。

你準備好才料就行了。最好跟當地的電視新聞臺打個**。記住,原件在你手上。

不要怕!不要怕事!你把整個過程記下來。

發到貓撲論壇去。到時候自然由社會來幫你!祝你早日拿回屬幹自己的東西!

記住不要怕不要怕惹事!但你要冷靜,無論何時不要動手打人。不然沒人站在你這一邊了。

房東與房客未簽訂租房合同,房租到期,房東要求收回房屋,房客耍無賴不肯搬走,那該怎麼解決?

17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合同法》第抄二百一十五條 租bai賃期限六個月du以上的,應當採zhi用書面形式。當事人dao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3、因為租期到期,合同關係自動解除,因此房東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個人權利,例如尋求公安機關配合或者人民法院。

1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抄,房屋租賃期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簽訂合同。而對於口頭約定的口頭協議,只要在六個月以下都是可以的。也就是說租賃到期的話,房東自然可以收回房子。

對於你的情況,再找對方協商一下(也可以請社群的工作人員一起去做做工作),再給他幾天寬限期,要是還不搬走的話,那就只好起訴到法院請求支援你收回房屋,然後再請求賠償你的損失。當然,你也可以直接收回房子,但對於房內的房客的財務最好能找個好的地方封存起來(房客自然會取回)。要強調一下,直接收回的最好約請相關單位在場,比如公證處、街道、、派出所、社群都可以。

1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人是非暴力不合作,你要不他更凶,才能趕走這些無賴

20樓:戈壁賞荒

1、找居委會抄等組織或者部門介入襲調解,畢竟不是什麼太大的糾紛。

2、確認房客不肯搬走的原因,對於是否是租房、租房日期是到什麼時候需要對方確認。如果只是他暫時在別處找不到房或者其他原因,對於租房事宜、租房日期沒有異議,則應協商最後日期。如果房客對租房事宜、租房日期有異議,而房東有證據證明該異議不應存在,則可起訴房客非法侵佔他人財產。

21樓:匿名使用者

打110吧,解決問題最快。當然這也是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型別,這個就慢了

房客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怎麼辦?報警警察會管嗎?

22樓:葉孤初南

當然會管的,你們這種是屬於民事糾紛。還有交房租的時候你叫他提前交,不要讓他住了幾個月再叫。

23樓:

可以報警,但是警察只是調解,最後要上法院起訴的,要經過一個挺複雜挺長的流程的,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2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聯絡房客與之溝通 如果這期間聯絡不到房客也沒有接到房客的**並且合同已經合法終止時 房東是可以收回房子的 這種事情警察是不予理會的 但是最好把原違約房客的東西做好儲存一週 並將此事在居委會做下備案就可以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勝利了·這20天的房租 他還照付啊·還可以提出補償 既然有中介公司存在,也簽署了合同,就找中介公司按照合同處理。實在不行,就只好訴訟了!

26樓:吖疔滴菋

報警,這是詐騙,欺騙

27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 就說有人非法入室

28樓:在大洪山梳妝的信天翁

報警只管打人 ,錢不管的

29樓:諸葛找房網

我國《合同法》第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該法第24條第(四)項也同時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但是如果真遇到房客不交租也不搬走的情況,房主可以選擇報警或者起訴,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房租到期,房客不肯搬家怎麼辦?

30樓:農家小子之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那麼久表示房屋租賃合同即將終止,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按合同日期遷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繼續使用該房屋,應當在合同上租賃期限前3個月向房東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進行續約。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將房屋退還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第二十一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計六個月不交租金的。

有些出租人在租賃期滿後,並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繼續向承租收取房租,這實際上是承諾了租賃的延長,而不能稱承租人違約。但這種延長的租賃關係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易於產生糾紛。因此,如果雙方都願意續約,應重新辦理租賃備案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證》。

31樓:為奈若離

我的房屋出租了到期不走還欠房費跟我藏起來早不到他怎麼辦

32樓: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依據合同約定。如果對方不退房,你先書面告知對方相應法律責任,然後給你父母租房居住,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其承擔。祝福!

33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出租的過程中有時會遇到這樣不講理的租客,建議通過以下幾個途徑解決:

1、先協商,講清楚你自己的道理和難處;

2、一次不成可以多找幾次,告訴他你也不想八事情弄得太僵;

3、如果上述辦法不起作用,就通知物業管理處停水斷電;

4、最後一個辦法,報警、強制騰房。

3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他們每次交租金--你給了發票就好辦----不交租金就讓他們搬走(這是你的權利)--還有就是房租到期-也有權利要他們搬走

若是他們更是懶著不走、、不用我說了把-----打官司-要他們走人

如果你沒跟他們發票-遇到這種人---------你就哭吧

3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

36樓:

房租到期不搬犯法了沒?

37樓:chu晨曉

你是房東?不想租給人了嗎?

欠房東租金不交犯法嗎,房屋租賃中房客逾期不交房租,房東強行收回房屋而發生糾紛是否違法?

經常聽說這樣的事情,租客租了別人的房子來入住或是經營,需要每個月繳納房租,有些租客沒有按時繳納房租,房東多次催促也沒有效果,後來去到現場後才發現原來租客早就搬走了,那麼不交房租跑了算不算違法?不屬於犯罪行為,但屬於違法行為,守約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國 ...

房屋租賃是什麼,房屋租賃是什麼意思?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出租人是房屋租賃關係中提供房屋給他人使用的一方。出租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 可以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以是國家授權行使房屋所有權的單位。承租人是房屋租賃關係中使用房屋井支付租金的一方。承租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

房屋租賃合同可以解除嗎,怎麼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房屋租賃合同也是如此。但是在房屋租賃糾紛中,承租人違反合同的情況屢屢發生。這個時候出租人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再受到更多的侵害,則可能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那麼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呢協商解除,當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時候,雙方可以協商,儘量的減少雙方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