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對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應明確以下幾點。
1.犯罪記錄系封存,並非消滅。刑訴法採納了「犯罪記錄封存」的觀點,即不完全消滅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通過技術性操作嚴格限制未成年人犯罪記錄被查閱。
2.犯罪記錄封存依職權主動啟動,而非依申請啟動。封存的職責是「法定」而非「酌定」。負有封存職責的相應辦案機關,必須依法封存,無需未成年人申請封存。
3.封存有例外,但需嚴格把握,而不能隨意解除封存。刑訴法第275條規定,「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
4.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對接問題亟待解決。如我國公務員法等法律規定,有犯罪前科的人員不得或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從事公務員、檢察官、法官、律師、教師等職業,但相關法律、如檢察官法、法官法、律師法等並無相關規定。
在法律實施中要針對衝突情形進行力所能及的修正,或通過法律解釋、實施細則等予以協調。
擴充套件資料
1.犯罪記錄封存啟動。法院作出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判決時、檢察院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時,同時作出《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決定書》、《未成年人不起訴記錄封存決定書》。
對於犯罪記錄。封存是原則,允許查詢是例外。辦案機關履行偵查職能,可依職權申請查詢;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才能進行查詢。
2.查詢犯罪記錄稽核。首先,需要查詢的單位向輕罪犯罪記錄封存機關提出申請,說明查詢內容、物件、原因等;其次,犯罪記錄封存機關對查詢申請進行稽核,符合條件的,經討論決定,作出審批意見並出具《同意查詢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告知書》;再次,被查詢未成年人沒有犯罪記錄,或查詢主體不符合「特殊情況」規定的,製作《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查詢結果告知書》進行答覆。
3.犯罪記錄封存監督。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對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同樣具有法律監督權,對犯罪記錄封存的啟動、查詢單位履行保密的情況、查詢所得資訊的使用是否在規定範圍等進行監督。
違反上述情況的,檢察機關自行發現、未成年人或其法定**人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的,應傳送檢察建議書或糾正違法通知書,制止違規行為;要求相關單位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
2樓:噪音真大啊
只要你涉及的案件被最終確認違法犯罪屬實就會留下案底,無論是否受到實際處罰
3樓:匿名使用者
打架動刀子了就有案底
公安機關在什麼情況下會留案底?
4樓:郝林梅
刑事處罰即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為"前科"會進入檔案留下案底,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告、拘留、罰款不記錄檔案。已經記錄在案的違法事實是無法消除的,有案底會在在檔案裡永久保留。
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並且公安機關根椐你的違法行為及其性質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相應處罰,結案後的案件卷宗將永久性的儲存在公安機關的檔案部門,一般的行政處罰實施後的處罰決定書,將寄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裝檔管理,行政違法的處罰,一般而言不受影響。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
案底的刑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拓展資料:
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公安司法機關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除非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
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免除前科報告義務,就業時無需向用人單位說明犯罪經歷。現實中也有派出所為封存「案底」的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例子。
案底對個人就業的影響
1、有「案底」的人可以說與體制內工作無緣了,入黨、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當兵不得報名,即便僥倖考試入圍,政審時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照樣繞不過去;
2、私企、銀行、**公司中因**、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的不得擔任董事、監事、高管;
3、此外,律師、司法鑑定人員、外交人員、村委會成員等工作同樣受限制。
案底對子女就業的影響
不同地區政審標準不一,但是發現有下列情形的通常不予錄用。
1、有配偶、直系親屬(三代以內)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
2、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告、拘留、罰款不記錄檔案,只有刑事處罰才進入檔案留下案底。
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並且公安機關根椐你的違法行為及其性質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相應處罰,結案後的案件卷宗將永久性的儲存在公安機關的檔案部門,一般的行政處罰實施後的處罰決定書,將寄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裝檔管理,行政違法的處罰,一般而言不受影響。
1、如果是行政處罰,一般的罰款拘留的話,對生活沒有太大的影響。
2、如果是吸毒而拘留或強戒的話,那麼,資訊將會在全國禁毒系統錄入,當去到外地,如果是住旅館的話,當地一般都會有報警系統要求當地派出所對你進行排查。
3、如果是勞動教養或者收容教育,那麼除了出國及轉戶之外,其他的都會有很大的影響。
4、《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5、《刑法》第一百條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6、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刑事犯罪記錄將終身不會消掉,只是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了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的義務而已。
7、刑事犯罪記錄,只有在公安機關內部**上可以查到,為了保護個人隱私,公網上是查不到的。
6樓:華律網
犯罪記錄也稱為案底,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儲存在身份資訊的資料庫裡。公安系統可以隨時掌握動態。
遇到日常檢查時,重點檢查和搜查。以便控制。所有犯罪釋放人員,都在公安控制中。
那麼什麼情況下會有犯罪記錄呢?1、犯罪記錄指的是被法院判過刑罰的,比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無期徒刑等。什麼時候判的,什麼時候釋放的,罪名。
2、如果是拘留的,不是犯罪記錄。3、刑訴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對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作了原則性規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也規定應將擬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卷宗等相關材料裝訂成冊,加密儲存。
此規定在實施中仍存在一定的分歧,對犯罪記錄如何封存,在很多方面需要明確。
7樓:匿名使用者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
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告、拘留、罰款不記錄檔案,只有刑事處罰才進入檔案留下案底。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並且公安機關根椐你的違法行為及其性質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相應處罰,結案後的案件卷宗將永久性的儲存在公安機關的檔案部門,一般的行政處罰實施後的處罰決定書,將寄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裝檔管理,行政違法的處罰,一般而言不受影響。
公安機關留下案底的影響:不能報考公務員,想出國是辦不了護照。找工作會受歧視,以後發生刑事案件時,有前科的人會首先成為重點排查物件,入黨基本不可能。
8樓:獨行霸王俠
如果你的行為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並且公安機關根椐你的違法行為及其性質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相應處罰,結案後的案件卷宗將永久性的儲存在公安機關的檔案部門,一般的行政處罰實施後的處罰決定書,將寄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裝檔管理,行政違法的處罰,一般而言不受影響。如果是進國家重要機關、軍事、航空方面、涉外活動等重點部門可怕有一定的影響的。如果是犯罪行為,那就什麼國家單位都難進的了。
根椐你的情,沒對你實施任何處罰,就不夠成你所耽心的問題,放心工作吧!
9樓:大大啊
不會。案底要判刑才有
在公安局有案底會影響找工作嗎我在公安局留有案底會不會對找工作有什麼影響
1.被刑事處罰的不能進行公務員工作。2.被行政處罰的再公務員政審時候會受到影響。3.不論哪種處罰,都可能會對你以後應聘保安之類的保衛人員的職位造成影響。但對其他工作沒有影響.1 大家生活中講的案底包括一切受過法律制裁的不良記錄.2 不是所有的不良記錄都對行為人今後的生活產生影響.在入學 招工等只有受...
公安局立案的刑事案有破案期限嗎,公安機關立案後有沒有破案期限?
破案無法律期限限制。在公安局 幾十年的陳案多的是。不過只要立了案,一經發現犯罪嫌疑人,什麼時候都可以進行逮捕,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刑法 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 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破案靠線索。時間沒有規定。但拘留和逮捕有期限的。...
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是否有權違追繳贓款贓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了 偵查機關的九項偵查措施,不包括 追繳贓款贓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了偵查程式中的五項強制措施,也不包括 追繳贓款贓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規定 未經人民法院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偵查階段還沒有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怎麼能夠確定哪些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