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網友你好:
合同解除與合同因期限屆滿後終止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故此,對兩者的賠償、補償當然也是不同的。
當然,合同解除也分兩種:1、合法解除,包括:勞資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與因勞動者原因、客觀原因而導致勞資雙方勞動關係解除;以及因勞動者辭職而導致的解除。
2、非法解除,也即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單方解除勞動關係。
所以,回答你的問題需要分幾個步驟了。
長話短說,如果是合法解除,則用人單位需要按你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當然,其中涉及08年1月1日《勞合法》的因素,其計算經濟補償的方式與數額略有差異,但總體來講,應當至少給你8個月的經濟補償。
但如果是合同到期自然終止,則按《勞合法》的規定,可以享受經濟補償。但,僅為自08年1月1日起計算工作年限。按你的情況,也就是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如有其他疑問,請陳述。
補充回答:
這是非常好的證據。完全不用擔心單位否認你的勞動關係。
此外,長期合同並不是你所理解的概念。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很好說。, 合法解除,則用人單位需要按你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當然,其中涉及08年1月1日《勞合法》的因素,其計算經濟補償的方式與數額略有差異,但總體來講,應當至少給你8個月的經濟補償。
但 合同到期自然終止,則按《勞合法》的規定,可以享受經濟補償。但,僅為自08年1月1日起計算工作年限。按你的情況,也就是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期滿不續簽不需要補償!
續簽後解僱需要賠償~
賠償額是9個月的工資【取近3個月中的工資收入水單中最高的那個月數值x9】
所謂長期合同是指新合同法出臺後所籤的合同!
因為社保金可以滯後補交,無法作為證據證明你在那家公司工作8年憑證!
不過8年工資流水單可以作為你在那家公司用工8年的證明【也許可以按長期合同來進行補償。。。】
這個要看當地實際法院的判決處理操作例項了【最好諮詢當地相關勞動法律機構】
4樓:成天到晚就是問
樓上的錯了是兩個月個滿月工資,我單位出現好幾次類似事情了
本人工作年限已超過十年合同期內被辭退應怎樣賠償
經濟補償金按照工作年限,每年一個月工資,如果單位存在法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相當於經濟補償金兩倍的賠償金。你好,公司以什麼理由辭退你呢?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要雙倍支付經濟補償數額的賠償金的,你如果想在這家公司工作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但這在這實踐中並不可取...
工作一年公司沒簽合同,工作一年多沒有籤合同怎麼辦
您好 根據您的供述,提供以下意見 1 因為單位一直在買保險,已經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2 您可以要求單位與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從單位拒絕簽訂之日起,你有權主張雙倍工資 3 對於已經工作的一年時間,因為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存在,您可以主張從第二個月到第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4 以上的經濟利益您都可以主張,...
勞動者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如企業不續簽勞動合同,應得到
工作十年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具體是怎樣的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