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傷殘鑑定後要多久出結果,車禍做了傷殘鑑定後,要多久才能出結果

2022-01-05 00:29:53 字數 5005 閱讀 5996

1樓:汲時芳針璧

個人直接申請傷殘鑑定

一個月內出鑑定結論報告,法院委託的話三個月內

2樓:孫豔律師

回答二次傷情鑑定,應當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公安部關於印發的通知》第十九條規定,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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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4條

車禍做了傷殘鑑定後,要多久才能出結果

3樓:華律網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當事人對傷殘鑑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確,這就導致一些傷殘鑑定結論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沒有辦法得到法院的支援。今天我就給大家分享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應該在什麼時候完成。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的當事人,在醫院**終結出院後,就可以進行傷殘鑑定了,如果有內固定物的,就必須要等到內固定物取出來,恢復後再進行傷殘鑑定。

如果在**終結前進行鑑定,這個時候**還沒有終結,對於將來**終結後,當事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是否能夠完好如初,還無法判斷,依據此時當事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因為這無法反映和體現**終結後的情況。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託,也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但在委託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鑑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鑑定資質,否則這個鑑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援。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條 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委託後,由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鑑定人、或者由委託人申請並經司法鑑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鑑定人完成委託事項。《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一條 同一司法鑑定事項應由兩名以上司法鑑定人進行。第一司法鑑定人對鑑定結論承擔主要責任,其他司法鑑定人承擔次要責任。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二條 司法鑑定結論應當由本機構內具有本專業高階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司法鑑定人複核。複核人對鑑定結論承擔連帶責任。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一般是經法院委派到司法鑑定所,接受後通知你去所鑑定,一般當時就可以知道結果(不一定及時出報告)。從接受到出具鑑定報告,一般不超過15天,這個是有明文規定的。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如**未終結,節假日等

另外關於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時機,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規定是自受到傷害之日起6個月,也有的是3個月,也有的規定1年,有的甚至更長。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是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對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託。

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鑑定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鑑定、評估。檢驗、鑑定、評估結果確定後,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鑑定、評估人簽名並加蓋機構印章。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驗、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傷殘鑑定多長時間出結果

5樓:么九惹剪輯

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一般是經法院委派到司法鑑定所,接受後通知你去所鑑定,一般當時就可以知道結果(不一定及時出報告)。從接受到出具鑑定報告,一般不超過15天,這個是有明文規定的。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如**未終結,節假日等

另外關於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時機,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規定是自受到傷害之日起6個月,也有的是3個月,也有的規定1年,有的甚至更長。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是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對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託。

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鑑定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鑑定、評估。檢驗、鑑定、評估結果確定後,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鑑定、評估人簽名並加蓋機構印章。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驗、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擴充套件資料:

傷殘鑑定標準是由國家統一規定一個標準,再由地方按標準去實施,以維護傷殘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傷殘還分有多種型別,各種傷殘要對照施行。

中國人民共和國施行的傷殘鑑定標準主要有:

《人體輕微傷的鑑定標準》、《人體重傷鑑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等。

評定標準

1.《人體輕微傷的鑑定標準》(2023年7月25日公安部發布,2023年1月1日實施);

2.《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2023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 司法部發布,2023年7月1日起實施);

3.《人體重傷鑑定標準》(2023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公安部發布,2023年12月1日實施);

5.《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2023年7月31日衛生部發布,2023年9月1日實施);

6.《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國家標準 gb/t 15499-1995)

7.《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gb/t 16180-2006國家技術監督局2023年5月1日實施);

8.《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標準》(2023年4月5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同日實施);

9.《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司法部發布,2023年1月1日實施);

10.《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鑑定標準(試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該鑑定標準);

11.《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試行)》(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衛生部解放軍總後勤部釋出);

12.《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試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釋出)。

6樓:到永久

傷殘鑑定結果從接受到出具鑑定報告,一般不超過15天,這個是有明文規定的。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如**未終結,節假日等。

傷情鑑定最根本的一條就是要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傷情穩定、功能穩定,不再有反覆就可以出具鑑定,鑑定很短時間就可以出具。

傷情鑑定,牽涉功能障礙情況的,在較短時間功能會嚴重障礙,隨著時間的延長、**和鍛鍊,有的功能情況可以恢復,短時間出具傷情鑑定,鑑定結論是不正確的。

從醫學角度上來說,一般是三個月以後基本穩定,功能情況也趨於穩定,有些關節功能情況的鑑定、顱腦損傷後遺症的鑑定等等短時間鑑定是不能出具的,是在三個月以後出具,有的可以到半年或時間更長。

擴充套件資料

傷、殘鑑定是指傷後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鑑定。

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實事求是地評定。

對**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鑑定,確定其是否**終結。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是工傷鑑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十級。其中,符合一至四級標準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7樓:51全心全意

輕重傷鑑定一般出院後就可以鑑定,涉及關節等功能問題的出院後三個月到六個月才能鑑定

骨折有鋼板固定的並且傷及關節功能的,要等到鋼板取出**終結後3-6個月才能鑑定,受理鑑定後7天內出鑑定書,有疑難的15天內完成,需要補充材料的從補充完成當天另算,鑑定書由委託單位(如交警大隊)領取

殘疾等級鑑定一般在**終結出院後3個月到6個月才能鑑定,但是大部分縣區等地方法醫人數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傷害未達輕傷的、交通事故未達重傷的)經常要一個月才能出鑑定書。

準備的材料

1、受傷的所有醫療材料,入院記錄、出院小結,手術記錄(如果有),影像學資料(尤其是傷時的),如果因本次受傷多次住院的,則每次住院的上述資料都應該準備好。

2、相應部門的委託書,如果是雙方共同委託的,共同出具委託並簽名或蓋章。

3、傷者的身份證明。

4、如果是交通事故還應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除委託書和影像學**外,其他全部準備影印件即可。

最後,時間問題,鑑定的時間一般從受理那天開始算,30個工作日之內就有鑑定結論了

本人因車禍造成臉部傷殘,鑑定結果為十級傷殘。我想知道對方車主

可以要求醫藥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住院期間伙食補助等。構成傷殘了還可以要求傷殘賠償金。由於臉部的特殊性,可以要求精神賠償金。擴充套件閱讀 保險 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 坑 交通事故中傷殘鑑定為十級,對方車主需要承擔哪些費用?交通事故bai 賠償一般包du括以下專案 受害人因 zhi傷...

為什麼車禍後月必須做傷情鑑定?它與傷殘鑑定有什麼區別

傷殘鑑定是在 終結後進行,傷情鑑定可以從受傷之日起就可以鑑定。兩者區別 1 傷情鑑定專業術語稱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傷程度鑑定,具有包括確定損傷性質與程度 推定致傷物體與作用方式 評估損傷的預後及可能發生的後遺症。其鑑定結果分為三個等級,重傷 輕傷和輕微傷。依據標準是 人體重傷鑑定標準 人體輕傷鑑定標準...

交通事故後多久可以做傷殘鑑定

這個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確定 如果造成的損傷可能會導致比較嚴重的併發症或者是比較嚴重的後遺症,在併發症以及後遺症沒有確定的時候,不能過早的進行傷殘鑑定,否則可能會導致傷殘鑑定等級較低。如果不會導致併發症或者是後遺症的,應該今早進行傷殘鑑定,因為時間越長傷殘鑑定越不容易做。如果傷者需要做二次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