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風險責任

2022-01-05 21:20:46 字數 5945 閱讀 9961

1樓:華律網

法定代表人有以下風險:(一)民事責任1、損失賠償責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過失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而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有權就該損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張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濫用職權所獲取的收入歸入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行政責任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經營、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對其進行罰款,同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當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無過錯的除外。

(三)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如下:一般情況下,對於公司的犯罪行為,應由公司承擔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並不因此而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考慮到多數情況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員的意志而實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時不僅僅會處罰公司,很多情況下還會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我們稱之為雙罰制度。

在雙罰制度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通常會被理解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二)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風險有哪些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民事責任法律風險;(二)刑事責任法律風險;(三)行政責任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0條的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當企業法人代表都有哪些風險?

3樓:華律網

法定代表人有以下風險:(一)民事責任1、損失賠償責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過失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而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有權就該損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張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濫用職權所獲取的收入歸入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行政責任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經營、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對其進行罰款,同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當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無過錯的除外。

(三)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如下:一般情況下,對於公司的犯罪行為,應由公司承擔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並不因此而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考慮到多數情況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員的意志而實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時不僅僅會處罰公司,很多情況下還會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我們稱之為雙罰制度。

在雙罰制度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通常會被理解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二)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4樓:劉誠發律師

回答企業違規、 偷漏稅、 企業負債等一切與企業有關的責任, 最後都要法人代表承擔!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擔責任外, 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 罰款,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消、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提問公司想用我的名義做公司法人,提出可以跟我簽署免責協議,可以規避風險嗎?

如果後續出問題還會牽連我嗎?

回答會有風險的

會的這個免責協議,只能就內部有效

就是說對外您是要承擔責任的

提問公司說出了問題公司會全權處理,不需要我承擔風險。

一般會有什麼責任

回答您是法人

企業違規、 偷漏稅、 企業負債等一切與企業有關的責任, 最後都要法人代表承擔!

不建議您去冒險

提問好的

如果公司宣佈破產,產生的負債需要我支付賠償是嗎?

回答這個需要看是什麼公司的

要區分有限責任公司和無限責任公司

此外,公司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您這邊都要承擔責任的

更多28條

5樓:彤春竹

一般說來,法人代表在其授權範圍內代表法人簽訂的合同或者其他民事行為,其後果由法人負責。即使是法人代表在授權的權利範圍作出了錯誤的行為,也應由法人負責

如果法人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行為超出法人的權利範圍或業務範圍,無論其行為對錯,法人都概不負責。但是還須看到,法人代表在實際活動中的一些錯誤行為,包括侵權行為,甚至是違法犯罪行為,是代表法人履行職務時發生的,有的甚至是經法人組織同意或默許的。在此情況下,法人和法人代表都要承擔必要的責任。

對於法人代表是否承擔責任問題《民法通則》第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過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責任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所以在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之前應清楚法人所應承擔的風險

做法人代表有什麼風險及責任?

6樓:華律網

法定代表人有以下風險:(一)民事責任1、損失賠償責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過失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而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有權就該損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張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濫用職權所獲取的收入歸入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行政責任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經營、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對其進行罰款,同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當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無過錯的除外。

(三)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如下:一般情況下,對於公司的犯罪行為,應由公司承擔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並不因此而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考慮到多數情況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員的意志而實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時不僅僅會處罰公司,很多情況下還會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我們稱之為雙罰制度。

在雙罰制度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通常會被理解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二)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7樓:吳振剛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律臨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已經收到您的問題,我分析後給您解答回覆

法定代表人有以下風險:(一)民事責任1、損失賠償責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過失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而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有權就該損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張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濫用職權所獲取的收入歸入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行政責任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經營、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對其進行罰款,同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當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無過錯的除外。

(三)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如下:一般情況下,對於公司的犯罪行為,應由公司承擔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並不因此而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考慮到多數情況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員的意志而實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時不僅僅會處罰公司,很多情況下還會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我們稱之為雙罰制度。

在雙罰制度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通常會被理解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提問我想諮詢的是,我們做二手車的,想自己開門市,做法人代表有什麼風險,股東之間的協議應該怎麼籤

回答做法人代表就是對於一般的賠償等承擔責任,有時候公司出現問題,法人代表也會被牽連

提問好的,

回答股東協議的話,這個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調整,一般這種協議各**東之間協商簽訂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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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企服牛boss呂

風險如下

一、行政責任法律風險

我國《民法通則》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民事責任法律風險

《公司法》

第20條的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1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定代表人濫用職權逃避債務,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須承擔連帶責任;損害公司利益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法》

第149條規定,「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153條規定,「董事、高階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定代表人違法違規,不按公司章程約定執行,對公司造成損失需賠償,損害股東利益的還有法律訴訟的風險。

三、刑事責任法律風險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的刑事責任主要**於「單位犯罪」,因企業主體違法犯罪而被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責任而獲罪。常見的單位犯罪有生產、銷售偽劣商業類犯罪,走私類犯罪,商業賄賂類犯罪,非法吸引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侵犯智慧財產權類犯罪,非法經營類犯罪等。

四、強制措施

當公司進入破產程式、被申請強制執行或欠繳稅款時,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機關在權對法定代表人採取相應強制措施。

(一)公司有未了結的民事訴訟或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司法機關對法定代表人採取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

(二)如公司進入破產程式,法定代表人未經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

(三)如公司欠繳稅款,稅務機關可以對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綜上,風險太大,勸君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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