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q魚娘老師
已經分居了兩年的時候你們都已經進行了這一步是可以直接申請離婚的。如果對方仍然不願意你是可以申請法律訴訟。
2樓:yxy2010快樂
兩人已經分居兩年了,並沒有任何的聯絡,正常情況下的話,直接去聯絡,然後辦理離婚
3樓:琴韻博達
兩人已分居兩年,並沒行任何聯絡,請問怎麼辦理離婚?如果兩個人都同意離婚了,那就可以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在街道辦就可以辦,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起訴離婚,這種情況下,起訴離婚,法院肯定是會給力的,因為你們已經分居兩年了
4樓:珈藍運浩
既然我認為已經分居兩人兩年了,然後沒有任何的聯絡,這種的辦離婚就是你倆雙方在一起,然後去民政局把離婚手續一辦就完事了
5樓:張恩師
可叫到民政部門去辦理相關的手續了,這是法律規定的議程,誰也少不了?
6樓:眠不覺冬
如果都已經分居兩年了,你們這些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就可以了。
7樓:夫芳撒鴻雪
如果對方不同意,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向對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8樓:紀仲賈真如
分居兩年必須有居委會或村委會的證明,如果有或者對方承認,可以去法院起訴,法官會判決准予離婚。
9樓:冬瓜的春天
好像法律有這個規定自動分居兩年,那麼就可以離婚,這種你可以去問一下法院。
夫妻兩人兩地分居兩年了,沒有感情,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10樓:李穎律師
如雙方能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達成一致,向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如不能協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訴離婚。管轄法院的確定請參考下面的規定。
a.雙方都未離開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包括縣(區)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參見《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參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b.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
c.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條)
我和我老婆分居兩年了,至今聯絡不上,怎麼和她辦離婚?????
11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起訴,到期女方不上庭,自然會判離婚的
12樓:宇_少爺
法院起訴,有分居兩年的證據就可以離婚了
13樓:drkissv程堯
法院起訴就是 法院會發傳票 如果她**那天沒到 法院還是會** 並准許離婚
兩個人提出離婚分居兩年,兩年的時間兩個人從來沒有聯絡過,兩年的時間雙方過年過節也不上對方的門了, 30
14樓:布冬舊聞
針對你這一提問,只能這樣回答你:
「兩個人提出離婚分居兩年」,分居期間「兩個人從來沒有聯絡過」,那麼,這樣的婚姻應該可以界定為已名存實亡了,但當事人雙方還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但如果當事人雙方未簽訂過離婚協議且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那麼,在法律上,當事人雙方的婚姻關係依然存在,並不會因為分居「兩年的時間兩個人從來沒有聯絡過」而消亡。
重複:如果雙方當事人均同意解除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必須要簽訂離婚協議,再去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取得離婚證書後夫妻關係才徹底解除。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15樓:
兩個人提出離婚,如果說分居兩年時間久了,但是呢,如果是也不可能是沒有關係了,但是你們如果打了結婚證的話,可能還是會有聯絡的,有關係的不會是自動離婚,而是那一種還有關係,起碼是要離,然後互相辦了離婚手續,才算是沒有關係的兩個人,所以說
16樓:可靠的福慧雙修
這基本上是名存實亡的夫妻關係,婚姻法名文規定,夫妻分居二年以上的,一般准予離婚。
17樓:忙碌生活著
兩個人分居了兩年不聯絡,過年過節也不去對方家裡,肯定是不想再繼續這種婚姻關係啦,如果有一方想繼續下去,要勇敢的走出這一步,去積極溝通,爭取和好,否則肯定是分手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在法院提出強制離婚。我覺得,夫妻之間搞成這樣,挺難看的,你們沒有孩子還好滴,有孩子的話,你們有為孩子考慮過嗎?好聚好散,才是最好的處理結果。
19樓:最愛薅羊毛
兩個人因感情破裂提出離婚,分居兩年,在這期間從來不聯絡,表明雙方再也沒有修補彼此關係,繼續共同生活的意願,雙方之間形同陌路,這樣的婚姻已經是名存實亡,也實在是沒有必要維持下去了,不如一別兩寬,各自開始新的生活。
20樓:湖南鬆
可以說,形同陌路,婚姻算完了。如果想要不一樣的結局,兩人提出離婚,一方或者兩方主動做出改變來,緩和關係。可是沒有發生這樣的情況,不像是賭氣,不是衝動,而是堅決。
兩年時間,沒有親朋好友,沒有雙方父母,來幫忙消除誤會,可見都冷淡了。
21樓:夢櫻
按婚姻法來說。分居兩年算是離婚了
22樓:貓咪不出魚
你好兩人分居兩年,但是早已經沒有夫妻之實了,法律規定分居兩年或兩年以上的屬於自動離婚
23樓:他看嘞
兩個人在兩年的時間都好像和陌生人一樣即使是在過年過節這樣重要的日子都沒有彼此在一起甚至都彼此不聯絡,說明這樣的婚姻確實有點名存實亡的味道,但也許是他們彼此都在賭氣,就看一看互相誰能夠挺的時間比較長,我覺得此時也許只要有一個人先服軟,或許兩個人又會重新和好的。
24樓:來自雲居寺無師自通的啟明星
這樣的婚姻應該已經結束了,只要兩個人商量好了,去民政局把手續辦理一下。如果不辦理離婚,會影響到彼此再找物件的。應該讓彼此好聚好散,這也對得起彼此的緣分了。
25樓:僧巧曼
這種情況還不如要離婚要解脫,對雙方都好。兩年時間毫無交流,聽來有點驚訝,難道沒有娃娃嗎?為了娃娃也要有時互動一下哇
26樓:青山木有魚
如果對方能狠心兩年不聯絡,這樣的婚姻繼續下去也是有名無實,莫不如趕緊結束。
27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大有老死不相往來的意思。能協議離婚就協議離婚吧,拖著也沒有啥意義。
28樓:只有努力吧
首先說一句:
當初結婚不易!
不要動不動就鬧離婚!
29樓:
兩人感情既然破裂,在一起也沒意義,協議離婚最好,好聚好散,小孩撫養問題大家協商好,畢竟孩子是你們愛的結晶。
30樓:
兩年時間沒有交流,這婚姻名存實亡了。兩個人分居了兩年不聯絡,過年過節也不去對方家裡,肯定是不想再繼續過下去了。趕緊離了吧,沒有感情的婚姻是不幸福的。
31樓:星合怡
差不多,不過還是得那個離婚證靠譜!建議拿離婚證穩妥點!
32樓:享受人生如戲的生活
既然已經離婚了,當然一切也都結束了。
33樓:淺淺心事有誰知
要是這樣的狀態,已經基本上表明瞭,你們已經徹徹底底的分手了
兩個人提出離婚分居兩年,兩年的時間兩個人沒有聯絡過,最近計劃去法院起訴離婚
34樓:李新智
你這種情況完全符合離婚條件,如果你的訴狀被法院受理,那麼,按法院對外承諾的**時間進行,應該最多不超過兩週。
35樓:
如果你們兩個人一起去,會很快,當天就可以了。如果是你去一個人的話,會快著6個月,慢的話一年!
36樓:
總情況說明兩個人一點感情都沒有了,把財產分割好,直接就可以去民政辦理婚
37樓:錦語良言
如果雙方都同意分開,協議離婚更省事,當場就能辦理完畢啊!
38樓:妙慧姐姐
真的想清楚了,沒有和好的機會了嗎?就要離婚結局。已經分居二年多過去了,難道還計較一月半個月嗎?就是看法官忙不忙。
39樓:善範明
可以啊,緣聚緣散,順其自然吧
40樓:68驕龍
應該很快的,現在職能部門的程式化簡易通道很便利,辦事效率高,夫妻雙方分居兩年,一方可提成離婚訴求,解除事實婚姻。
41樓:
同意離婚,直接離就是了
42樓:
那不如先不去法院,處處看能不能垂歸於好。
43樓:來自慕尼黑有安全感的法正
順利的話一天可以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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