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梅花墅
其實往往生活中的一點芝麻蒜皮的小事無需勞煩法院處理,法律公平在於一方言辭辯論的高超之際,最後得結果為勝利者 沒有讓他來放我家的樹,是他自己要來放的!這句話你說錯了,怎麼是自己要來放的?他怎麼知道你家要放樹?
好,現在我們就當做他好心來給你家幫忙。是在當事人你沒有邀請地情況下主動前來幫忙,那現在於情於理也要賠償損失醫藥費 這件事由我來看是很小的一件事情,錯在當事人父親沒有考慮那麼多,所以粗心大意只想有人來幫忙就好,既然是口頭協議完全沒有絲毫的證據,就不能夠證明傷者自願相助,沒有實質證明屬實也不能保準法律的公平判決 當事人口述,第一點沒有人證,第二點沒有物證,法律是要有足夠的證據來處決,只要掌握這些才能判斷真實性,官司不是能說會道就能讓人信服,在於理字,不然說的在好也不管用,即使找最高名的律師也愛莫能助。如果打官司法庭上我作為被告**人律師,我說:
出原告與被告知道這件事還有誰知道?第三人?怎麼證明你口述屬實?
我當事人為什麼自願去幫忙?口說無憑請問證據在哪?......我當事人就算作為好心自願相助,途中受傷那原告理應賠償醫藥費以及營養費等等..........
現在你有證據嗎?換言之確實是你父親請木工讓他在找帶些人來幫忙,但是人心叵測他會給你作證人澄清是他叫上的嗎?那他也是要給予賠償。
如果上法院你真的贏了官司,也會損失不少錢財,因為律師動嘴皮還要很費精力為你找尋證據資料!不防想一想,為這點小事浪費錢其實更不換算,贏了又能怎樣?輸了又會怎樣?
作為無事旁觀者,我覺得責任在你那,木工也有一半責任,可是不管怎樣人家到底是在你家做事而受傷,所以於情於理也得給點補償和醫藥費!然後就這樣算了,別人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所以不要把一件小事鬧大。你說呢?
古人云:吃一虧長一智!不是嗎?
追問: 那老頭進醫院後,我父親去看過好幾次,也幫著付了不少 醫藥 費, 木工 和那老頭有親戚關係。 現在是那老 頭家 人起訴,直接起訴我家。
你說這有道理嗎? 回答: 不 講道理 這不是?
作為你們家很修養的你們**老人,且付 醫藥 費,不就沒什麼恩怨的嗎? 倒打一耙 ,反咬一口,想怎樣?他們什麼意思知道嗎?
有向你們提出什麼要求沒有? 已經上告 法院 起訴了嗎?感覺這家人一點 道德 水平都沒有,就連基本文化素質也不知道,既然都得到賠償還有什麼?
和平解決不好?又不是別人過 分理 都不理,何必得理不饒人,弄大事情?起訴有什麼好處?
也不過就是索要賠償,難道私了不行?個人解決處理不夠好? 他們起訴是想怎樣?
知道嗎?什麼都不懂得去起訴真實多此一舉,結果法院無非就是 判決 被告 者賠償錢財給原告罷了,不然還能是什麼 補充: 既然是他們起訴的就好辦多了 疑點有,你知道嗎?
剛才你告訴我 那木 工和他們是親戚,這就是所謂的疑點錯誤。如果他們完全沒有怪罪 木工 的意思,很明顯他們疏忽了,犯錯了 其實他們就是想怎樣告你們,完全沒顧慮事情的前因後果和 來龍 去脈,太心急的告發只想好處,所以不知道其真正的責任在於誰身,現在是漏洞百出。繼續起訴那個木工親戚才是責 任重 大 法律是講究原理,講真實,講證據,還有講可靠資訊和足夠證明,才可以評判結果!
其實原因在於你父親請木工然後在帶些人來幫忙,可木工卻請來自己人而且還是年紀大的老人,感覺木工好貪心,不想朋友之間的幫忙,你們家是不是請他們幫忙給 勞務費 ?就是報酬、工資有沒有? 做事受傷你們也做到 賠償損失 ,可以說你們沒有責任。
責任就是欠考慮 木工才是責任,腦袋做什麼用的?都不考慮好好想想,是小孩子嗎?起源他叫人對吧?
而你們毫不知情他叫什麼人,只有來到家門前才會知道帶來什麼人是不是? 本來你們就沒錯,責任也負了,該有的也做了,如果你們撇下撒手不管那還有的說,但是你們解決問題了,把你們的責任解除了!現在的木工坐視不理只是 錯上加錯 出於私心帶頭,出事就可以躲去一邊不管嗎?
判決 被告 者無罪,責任在於木工,家人跟後無理取鬧純粹 胡攪蠻纏 ,把本法庭當什麼了?法庭不是 遊樂園 。宣佈木工處罰所有賠償,另外做錯一副事與己無關的樣子,罪上加罪,處罰賠償被告人 精神損失費 與時間耽誤費,此外賠償各位 審判員 和陪審人.....
做錯事還理直氣壯實在可氣,不過法庭上不允許這麼表述,而且被告人無權說話,所以你要和你的 **人 說清楚來龍去脈和事情疑點以及重點!
2樓:放棄謐靶
我受理過類似案子 主要責任不在你們 是那個木工的 而出於人道主義 你們需要給些補償 當時就是這麼判的 追問: 本來是協調下的,但是那個老頭直接把我們起訴上 法庭 ,我們是不是可以啥也不管? 回答:
那老頭起訴的只是你們 沒那個 木工 ?
小區停車場發生糾紛,麻煩懂法律的給看看
你好!誤工費,打車費,費,營養費 沒有道理,就是一開始你們處理的太過 和諧 了,不過他需要出具 傷情鑑定還有 責任說明 如果當時去醫院做檢查沒有任務問題,與你們無關。心臟不舒服讓他自己去吧,愛怎麼鬧怎麼鬧,凡事講究個證據。這些錢完全不用給的。讓他鬧去吧,上法院更省事了!如果你盡到足夠的注意義務也不能...
懂法律的來看看,父親不養我,我必須養他嗎
1 你仍然與你生父存有父女關係。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2 儘管 我奶家庭非常困難,是借錢把我養大的,但是,從法律角度而言你仍然有贍養義務。只不過。現在我爸身無分文 所以仍然有權利要求你贍養,不過這個權利屬於你爸 後媽和他生的那個兒子無權要求你!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
懂法律的朋友進來,懂法律的朋友進來幫忙一下好嗎
您好 1,男方的低保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用低保炒 的增值部分屬於輔以共同財產 2,女方的工資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你們有證據證明夫妻各自的收入,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則可以各自歸各自所有。1 二三十萬的錢沒有約定,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他老婆有過錯 婚外生子 法定可以少分財產 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