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偉傑律師
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書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該讓收到人簽署送達回證,以證明簽收日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可以看出,申請工傷賠償的有限期限應該是一年。
2樓:京城李律師
第三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可見,所在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在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 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3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要主張什麼賠償待遇了。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 賠償有效期 5
4樓:書頁上的影子娛樂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賠償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內申請賠償,否則就過了訴訟時效。一旦過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賠償,就沒有法律依據了。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二節 申請和受理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國法律法規資訊庫
5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賠償金按照勞動者受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以及傷殘等級來確定。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6樓:易屬兩儀
你需要趕快去社保局監查大隊請求他們督促單位賠償。難道工傷**應該賠付給你的傷殘補助金都沒有給你嗎?抓緊啊!
7樓:化學天才
你如果沒有在工傷發生後一年內提起仲裁的話,恭喜你,你肯定敗訴了,一分錢也拿不到了。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東西始終是有效地。但是你與單位因工傷待遇發生爭議的話,到勞動仲裁起訴維權的時效是一年。
9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既然你已經鑑定為5級傷殘,只需要求享受《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傷待遇即可。
由此引發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10樓:匿名使用者
先了解清楚你們公司對工傷賠償是先由公司支付給勞動者公司再向社保局申報還是勞動者直接向社保局申報。
11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如果能確定勞動關係,你應當儘快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儘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援了。
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專案: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工傷認定後,傷殘鑑定是否有時間期限?
12樓:華律網
大家所稱的工傷傷殘鑑定,實際就是工傷後勞動能力鑑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因此,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根據**情況傷情穩定後,就可以馬上申請能力鑑定鑑定鑑定。
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後馬上就做,但是如果勞動者的傷情穩定還沒有穩定,那麼就要等到傷情穩定後再申請。如果傷情沒有穩定就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要麼是勞動能力鑑定機構不受理,要麼是勞動鑑定機構也不會出具鑑定結論 。申請傷殘鑑定時,公司、工傷員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鑑定,並且在申請工傷鑑定時,應提交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13樓:覃沐曦學長
工傷認定後,傷殘鑑定時間是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就可以申請,沒有規定時間,但是當事人要注意民事訴訟時效。
延展知識: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2)短期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3)最長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華律網[引用時間2018-1-23]
14樓:諾言
勞動者受工傷後應由用人單位、本人或者直系親屬申請工傷認定,而且要在法定的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勞動者本人或其近親屬或工會申請的,應當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如果用人單位或者相關人員在法定的時間內沒有為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那麼該職工很有可能喪失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這樣的話就無法從單位獲得賠償,也不能享受相關醫療保險待遇,如果真是遇到了特殊情況,用人單位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延期,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可以適當延長。如果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或工會沒有在一年時間內為其申請工傷認定,那麼該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就消失了。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15樓:
我已經受傷半年了,當地勞動部門9月份做了司法裁決,算不算工傷認定,多久才可以鑑定
16樓:小神
傷殘鑑定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是工傷,建議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如下: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希望可以幫到你!
17樓:
工傷已經快二年了還能鑑定嗎
工傷賠償申請仲裁時效期限是多久.從什麼時候計算呢 30
18樓:一馨一毅
你好。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的明確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也就是說,法律規定你單位什麼時間對你進行工傷賠償,而你單位沒有履行,那這時候即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以此開始計算,一年以內你都可以申請仲裁的。
希望能幫到你~
我還能申請工傷認證和傷殘鑑定嗎
因為在合同裡發生的,是不好終止合同的,一定要先去申請工傷認證這樣才能和廠方有法可依,這樣才能終身有保障,傷殘鑑定也一定要做的。總工會有專門的部門負責查詢和辦理。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
工傷申請傷殘鑑定要多久的時間呢?
1.勞動局在接受工傷認定申請表後,30個工作日內下達工傷認定書 效率高的地方半個月就可以下來了 2.工傷鑑定是勞動局接受到工傷鑑定申請表後,囑咐你在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傷殘鑑定,鑑定結論在60個工作日內下達,至少要30天以後才會出鑑定結論書 3.工傷鑑定是幾個月的鑑定人員集中一次鑑定,每年只有那麼...
我工傷鑑定10級,鑑定書都有,可沒去報快一年了,可以報嘛
個人覺得你可能錯過了時效的。以下是法律條規 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限 1 用人單位應當自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 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