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債務非法拘禁判多久,因討債而被判非法拘禁罪要判幾年,債務該如何繼續討回

2022-02-14 02:33:14 字數 2085 閱讀 9245

1樓:巴山夜雨

1、根據刑法第238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從重處罰。

拓展資料

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追訴標準,除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的有司法解釋之外,一般公民的追訴標準沒有相關的司法解釋,實踐中可以參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的追訴標準。

由於刑法就此犯罪的描述太過籠統(實際上我國法律大部分具有此特徵),具有彈性(相對於剛性),立法上就出現了不確定性(人的影響因子佔比過重),導致司法實踐中各地公安立案偵查以及各地法院審理判決有較大差異,法得不到統一實施。

2樓: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不具有毆打、侮辱情節,未造成重傷、死亡後果的,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非法拘禁人數、拘禁時間、致人傷害的後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因討債而被判非法拘禁罪要判幾年,債務該如何繼續討回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和、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2023年7月13日: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不受法律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那麼債務該如何追回?

從法律意義上講,討債需要具備幾個基本條件:第一,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憑證,一般說來諸如借條、合同中的交易條款、送貨清單和收據;第二,要有債務人的明確的資料,不能找不到;第三,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滿足這三個條件債務才可以依法討回來。

另外追討債務有還一個訴訟時效問題,一般是兩年,過了兩年法院不再受理。當然,一旦債務超過訴訟時效,還是可以依法採取一些補救措施的。比如要求債務人補充一個還款協議,約定何時再還,若債務人不願書寫,則可採取錄音的方式,將債務人同意繼續履行的講話錄音固定,作為證據起訴。

再有時效過後,債務人同意還款一部分的,一定要馬上接受,因為債務人同意還款的行為,視為同意繼續履行,則債權人的時效,實際上又得到了保證,重新開始計算。

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人容易走上兩個極端,

一種是一點都不信命,

另一種是特別的迷信。

我知道網上有個雲遊道長,

超級準,

5樓:法律快車

因討債非法拘禁判刑時間按照犯罪情節而定。

因討債非法拘禁構成非法拘禁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時間沒到24小時可以定為非法拘禁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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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青松律師解答 你的問題涉及什麼是非法拘禁罪以及非法拘禁多久是犯罪,我認為 一 什麼是非法拘禁罪 一 非法拘禁罪的概念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 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二 非法拘禁罪的構成特徵1 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本罪侵害的物件,是依法享有人身權利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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