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似雋妍
《民訴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七條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根據《民訴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院如果不受理,是應當作出裁定的。如果確實是既不受理又在七日內沒有作出裁定書,你可以向院長或上級法院投訴。
2樓:
首先要有生效證明,再一個就是申請強制執行的申請書,並不是你說執行就執行的,如果法院再不節的話,你可以找法院領導,或者去紀檢
申請強制執行也有半年了,提供了被告的財產,可是法院總以被告不接**為由不執行怎麼辦
3樓:谷昊律師
繼續找執行法官,我方需要提供準確的財產資訊等,如有沒解釋明白的地方可繼續提問。
4樓:赤色斑點狗
正常程式是,申請執行人(就是你)提供了被申請執行人的房產線索,如果確實屬於被執行人財產而被執行人又找不到,法院應該進行公告,公告期滿,執行人員應該將房產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用於執行。
既然你的案件已經執行到這個地步
你應該繼續找你的執行案件承辦法官,如果還是沒有結果,你可以向執行庭庭長反映
如果執行庭庭長解決不了,你可以向作出判決法院的信訪部門反映
5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您可以向法院提供有可供執行財產的線索的
判決已兩個多月,申請強制執行後執行局不接**,故意拖延,怎麼辦?(民事)
6樓:錦羿航成
判決兩個多月,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局拖延時間。
這就屬於執行局的不作為,可以向檢察院舉報。
檢察院會敦促執行局儘快處理此事。
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不受理怎麼辦。
7樓:人人哦哦哦課
法院不受理的情況是:
1、申請的材料不全面;
2、超過了2年的受理的時效。除此之外,應當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8樓:匿名使用者
1、讓仲裁員簽字,「該仲裁已經生效,仲裁員某某」。一般法律文書都是這樣操作的。
2、立案庭如果還刁難你,直接找院長。
3、法警不讓找,直接找政法委。
9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說得沒有錯,要讓仲裁委蓋生效章或開具生效證明。
10樓:
按照民訴法的規定,當事人憑著生效的裁決書及當事人適格,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根據你的敘述,如果仲裁裁決書是已經生效的,沒有必要蓋生效章,關鍵是仲裁機構可以不給你蓋。這就是這位法院工作人員犯了教條主義的錯誤,他如果不受理就是違法的,是屬於類似瀆職罪的行為,可以向他的上級投訴他,不要怕他報復,因為真理在你這邊。
如果還不行,可以向檢察院實名舉報他犯瀆職罪。明知道是合法的法律文書,故意不執行,就是對法律的蔑視,這種人不應該制裁嗎?
以上供你參考!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勞動仲裁書已經生效,公司拒不執行,去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不予受理,找到勞動監察,勞動監察只受理在職人員。哎,勞動者維權怎麼那麼難。
現在我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已經立案也電話通知了被執行人來執行局,但對方總是找藉口不來,家裡
可以將車的情況 告知執行法官,並查明該車是否系被執行人所有 是否是車輛法版律意義上的 權所有人 登記過戶手續是事完備 該車是否附加有其它 財產負擔 是否進行過抵押等 作為可供執行的財產,必須明確其法律性質,並不是簡單的只要是被執行人的財產都可以執行。瞭解下除了他居住的房屋以外,還有沒有可供執行的房產...
法院執行交訴訟費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訴訟費要多少錢
你好,現在法院不向原告預收執行費了,改為執行時由被執行人在執行時一併給付法院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訴訟費要多少錢 您好 一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費用 法律規定的執行費標準是 1 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2 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申請強制執行對被告有什麼後果,被法院強制執行後有什麼後果
不可以再上訴,只能申請再審。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 裁定的執行。法院強制執行的後果有 1 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