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病歷的書寫和修改,衛生部頒佈的《病歷書寫基本規範》有明確的規定。醫護人員修改病歷必須按照該規範進行,否則就是不正規的修改行為,這是當前塗改病歷出現的一個最重要原因。塗改病歷後導致什麼結果?
事實上這是一種非常不好的陋習,往往要使自己和醫院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具體來說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法律風險:其一是行政處罰的風險:病歷書寫的基本要求是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塗改病例行為破壞了病歷的客觀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違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規定:
嚴禁任何人塗改、偽造、隱匿、銷燬、搶奪、竊取病歷。因此塗改病歷是一種違反衛生行政法規的行為,不管其塗改病歷的目的是什麼,醫方都應當都到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這種處罰的依據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37條規定,前者規定:
塗改、偽造、隱匿、銷燬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應「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這主要是對醫療機構做出的處罰。後者規定主要針對執業醫師個人的處罰: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燬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應由衛生行政部門給於警告或者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其二是刑事處罰的風險:塗改病歷不僅是違反衛生行政法的行為,還可能觸犯刑法。如果其塗改目的是隱匿患者診治的真實情況或者掩蓋其失誤,就可涉嫌刑法上的偽證罪;如果其單位管理人涉嫌指使、幫助當事人塗改病歷,就可以被人認定為「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 ,可能因此被定為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2樓:完玉花薛珍
第一,《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規定:嚴禁任何人塗改、偽造、隱匿、銷燬、搶奪、竊取病歷。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37條規定,前者規定:
塗改、偽造、隱匿、銷燬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應「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因此塗改病歷是一種違反衛生行政法規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醫方可能受到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
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305條: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335條: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37條也規定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燬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上述法律條款,如果醫護人員存在以上塗改等行為,那麼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就很可能被認定為「故意作虛假證明」或「隱匿罪證」等;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八款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既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因醫療事故行為發生爭議,醫院方應當就其塗改病歷的行為進行解釋說明,如果沒有合理解釋或者法定事由,對方對該解釋說明不予認可,很可能要承擔敗訴風險;
綜上所述,塗改、偽造病歷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刑法》、《證據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其情節輕重及危害後果,可能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相關人員的執業資格等很可能被吊銷等行政處罰。
偽造病歷資料觸犯了什麼刑法
3樓:匿名使用者
偽造病歷資料並不觸犯刑法,屬於違反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八條 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
(一)承擔屍檢任務的機構沒有正當理由,拒絕進行屍檢的;
(二)塗改、偽造、隱匿、銷燬病歷資料的。
4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關於病歷的書寫和修改,衛生部頒佈的《病歷書寫基本規範》有明確的規定。醫護人員修改病歷必須按照該規範進行,否則就是不正規的修改行為,這是當前塗改病歷出現的一個最重要原因。塗改病歷後導致什麼結果?
事實上這是一種非常不好的陋習,往往要使自己和醫院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具體來說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法律風險:其一是行政處罰的風險:病歷書寫的基本要求是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塗改病例行為破壞了病歷的客觀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違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規定:
嚴禁任何人塗改、偽造、隱匿、銷燬、搶奪、竊取病歷。因此塗改病歷是一種違反衛生行政法規的行為,不管其塗改病歷的目的是什麼,醫方都應當都到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這種處罰的依據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37條規定,前者規定:
塗改、偽造、隱匿、銷燬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應「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這主要是對醫療機構做出的處罰。後者規定主要針對執業醫師個人的處罰: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燬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應由衛生行政部門給於警告或者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其二是刑事處罰的風險:塗改病歷不僅是違反衛生行政法的行為,還可能觸犯刑法。如果其塗改目的是隱匿患者診治的真實情況或者掩蓋其失誤,就可涉嫌刑法上的偽證罪;如果其單位管理人涉嫌指使、幫助當事人塗改病歷,就可以被人認定為「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 ,可能因此被定為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305條: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335條: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37條也規定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燬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上述法律條款,如果以「醫療事故罪」起訴醫護人員的話,其塗改病歷的行為就可能被認定為「故意作虛假證明」或「隱匿罪證」,如此以來,塗改病例要冒承擔刑事處罰的風險就大大增加了。
其三是民事賠償的風險:塗改病歷的醫方應該承擔什麼樣的民事責任?那種認為只要塗改病歷,醫方就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看法是錯誤的。
因為民法賠償的基本原則是賠償損失,如果塗改病歷沒有給病人造成損失,也就沒有賠償的依據。塗改病歷行為在什麼情況下要負民事賠償?目前在醫療訴訟中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即高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八款規定:
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既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病方對塗改病歷的真實性提出異議,進而否定病歷的證據作用,一旦這種主張被法官採納的話,醫方就會失去舉證機會,導致舉證不能,醫方會因此在訴訟中敗訴,承擔賠償責任。但需要指出的是,現存法規都明確規定了塗改病歷的行政或刑事處罰責任,但沒有也不可能規定病歷塗改必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因此說,醫方承擔塗改病歷行為所致民事責任的前提只能是塗改行為導致病歷內容失真而喪失其證據作用,致使醫方在醫療訴訟中因舉證不能而敗訴。離開這個前提,就沒有讓醫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依據。為了正確處理涉及塗改病歷的糾紛,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提出:
出現涉案病歷被塗改或被修改的情形,患者一方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塗改或修改的具體情況進行審查;確有必要的,應當告知患者一方先申請檔案檢驗。我們認為這個意見是正確的,值得在更大範圍裡推廣,或上升為更高一級的審理原則。塗改病例是在醫護人員存在的一種嚴重的陋習,也是一種涉嫌違法的行為,對此醫院管理者及其醫護人員都應有清醒的認識,力爭儘快儘可能地擺脫這種不良習慣,徹底消除塗改病例現象,否則,可能會回害人害己,後悔莫及。
5樓:七臺河李陽平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樓:匿名使用者
涉嫌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
偽造病歷應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7樓:賈俊峰律師
醫生如果作為鑑定人而偽造病歷意圖陷害他人或隱匿罪證的,可以構成偽證罪;如果造成了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可能構成醫療事故罪,都需要負刑事責任。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
法律分析塗改、偽造、隱匿、銷燬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應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發生醫療糾紛時,一旦發現醫生篡改病歷,將直接定性為醫療事故。患者可以儲存原始病歷影印件舉證或者申請公安部門痕檢鑑定。
據瞭解,現行的醫療事故鑑定針對醫生篡改病歷的規定是,若醫生篡改病歷的行為或後果直接導致了病人病情惡化,甚至更嚴重的情況時,才會認定是醫療事故。發生醫療糾紛時,針對醫生篡改病歷的做法,專家建議,患者有權利索取病歷影印件,可以作為原始資料儲存舉證,也可向公安、司法部門獨立的鑑定機構申請痕檢鑑定。根據衛生部醫政司、政法司聯合下發的通知,凡是證實到病歷被偽造過的,將直接定性為醫療事故,其等級、責任具體另行討論,該檔案有待衛生部的證實和下發,對於醫生的病歷的規範也將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五條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病歷的責任
法律分析 1 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2 偽造或篡改病歷 病歷在醫療糾紛處理,某些人身傷害,民 刑事案件訴訟中具有重要作用,如受害人損傷程度的輕重,是加害人是否承擔和承擔何種法律責任的重要依據。有意偽造或篡改病歷,改變傷情程度所出具的偽證,直接影響到法律上量刑的輕重,其已屬違法行為,可嚴重干擾司法機關的...
偽造自己的身份證是否違反法律
不管偽造自己的還是別人的,或者不管偽造資訊是真的還是假的都是違法的,切記 偽造身份證肯定違法,但你並沒有用作違法活動,並且偽造的身份證上的資訊全部都是真實的,應該無罪!現在去補辦一個身份證,慢的一個月,快的 聽說要加錢 兩週左右就好了!廢話 但是你要看你偽造自己的身份證的用意了 是否侵害到了別人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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