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是什麼樣的內容

2022-04-05 06:13:34 字數 941 閱讀 1023

1樓:匿名使用者

它規定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東方法眼原創,本文**:

2樓:易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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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94條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指在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的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

提問請問律師,,我被法院判決被執行14萬,是2009牟4月b判決的,閨無能力償還,等到我退休後於2023年8月從退休工資中扣除,到去年3月份所判金額已償還,到2023年底已支付滯納金4萬元,今年初我去法院詢問,法院告訴我,還要扣9萬元的滯納金,這樣滯納金總額將達到13萬之多,快達到賠償金的數額了,他們這種演算法對嗎?再一個我愛人於今年6月份去世,剩下我和一個殘疾人兒子,這種情況法院能否中止執行?我每月千

4千多元工資,根本養活不了2個人的生活。請律師同志幫忙,有沒有解決的辦法?謝謝了。這真是黃鼠狼專咬病鴨子。

回答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您需要額外支付的是加倍的債務利息和滯納金

更多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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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85條二款全部內容是什麼

第一百八十五條copy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 宣告死亡案件後,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蹤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第一款 公告期間屆滿,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宣告失蹤 宣告死亡的事實是否得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80條第1項規定是什麼

第八十條 勘驗物證或者現場,勘驗人必須出示人民法院的證件,並邀請當地基層組織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派人蔘加。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成年家屬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勘驗的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 第80條第1項規定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勘驗物證 或者現場,勘驗人必須出示人民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