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樓:love小鋼炮
這種情況,公司必須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找勞動保障部門
我在這個廠幹了七年了,老闆跟主管說要我明年不來了,說我年紀大了,向這種情況老闆有沒有七年的補償?
3樓:惠芷藍
這種即使你是年紀大了,但是沒有到法定退休年齡就辭退你的話,應該會給補償。
4樓:魯步瑰瑋
他們不能隨意開除員工,就算開除也得有補償,可以看一下之前籤的勞動合同
5樓:浪蕩不羈的男神
如果有籤合同,可以去勞動局告他,或者如果有進廠證明跟每月工資記錄,可以去勞動局告他。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七年了,因和老闆發生口角,就趕我走了,不寫辭職報告不給工資我就寫了,還能要求賠償嗎
6樓:emm無痕
如果你已**提前30天通知到老闆,30天后你才離職的話,單位是必須給你結算工資的,如果不給工資,可以到勞動監察投訴。
如果你是違法辭職,直接給單位造成損失是需要賠償的。
相關法律法規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7樓:劉玉平藥師
不寫辭職報告,讓公司辭退你,就有補償。
8樓:郭某某律師
自己辭職就沒有補償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待遇好工資高的工作,幹了七年,領導對我也很好,我在公司裡還和一個經理成為好朋友,有 70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領導還有經理的關係都不一般吧。經理能去你家吃飯。證明關係還是不錯的。
領導能打**請你吃飯。說明你們的關係也不錯。既然是這樣就有迴旋的餘地。
如果你還想在公司乾的話。可以去公司領導的辦公室直接去找他。把問題解釋清楚。
如果這樣行不通的話。你可以拜託公司裡的同事和朋友。以請吃飯的名義把領導約出來。
可以在飯桌上好好的談談。一定要深思熟慮。想盡辦法說服領導。
我感覺領導還會同意你回去上班的。
10樓:情感微視界
認真看了你的問題和描述。個人建議如下:
1、不管經理喝沒喝醉,他在你家裡喝醉的,而且用你的手機和領導對吵,同時又說你跟領導有曖昧關係,真正的捅了馬蜂窩,讓領導下不了臺了。領導為了自保,只能把你們全部開除。
2、看的出來你的性格屬於偏軟弱的型別,你錯在不應該把手機給經理,手機是屬於自己的個人隱私,自己有決定權是否給其他人接聽。事情搞成這樣無法收場了,只能認了。吃一塹長一智。
3、如果你想私下找領導原諒,不但白搭,會更讓他看不起你。
4、建議換個工作換個環境,重新起航。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加油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情況有點複雜。我認為領導開除你的原因是:1.
影響到經理對其的衷心(公司管理層最重要的一點)或者公司內部權利鬥爭,這個對你不公平,是經理喝醉酒,不過一定程度上也是有問題的,是導火索,平時肯定也會有跡象;2.表不開心,你的職業能力可有可無,領導認為隨時可以取代;3.最氣瘋了,大腦一熱直接開除(這點作為成年人還是領導我覺得,可能性最低)綜上,發生這件事(導火索)讓領導認為你留在單位的弊大於利,所以開了你。
事實既然已經發生,我認為再去挽留其實意義不大,甚至會對下份工作造成影響。不過這也不算什麼大問題,時間終會沖淡一切。我也有相似的背景,剛剛裸辭,在想未來的發展。
我覺得樓主目前可以做到1.調整好心態,放鬆下心情;2.考慮一下利弊,和經理聯絡下,看看這件事情他有什麼建議(別抱太大希望,終是利益之友,說不定還會給你凶猛一擊,考慮清楚);3.
開始投簡歷,工作也講究機遇,急不來(看是否一定要與專業相關,如果原來是大公司那就投小公司等等)
希望會對樓主有所幫助。
12樓:我不確定是真的
人呢,他這是故意拆你的臺,如果他是喜歡你那他這樣做就大錯特錯了,絕不能原諒,我看朋友都沒必要做了,好好找你領導解釋解釋,如果領導不接受你的道歉再做下一步打算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問題你沒說,經理是男的?你們三個人是已婚還是未婚?為什麼經理在你家喝醉了?
如果是男的,你和他成為好朋友?感覺你在這裡面和他們的關係不光是同事關係呀!自己好好反省一下吧,重新去找工作咯。
14樓:天空居住者
身為公司員工,應該保持與異性朋友之間的距離,既然你已經成為兩個人爭執的炮灰,也有你的原因存在,無論是主觀或者客觀,你給他們有所想法的機會 ,所以才有後面的導火索,以後做事,還要保護自己,不要做他人的犧牲品
15樓:a星星
只能說,你真的是夠倒黴的了,好不容易有一個自
己喜歡的工作,而且幹了好多年,難道要因為別人的錯誤付出這麼大得代價嗎,出了這個事情以後,你的那個經理好朋友呢,他沒有想辦法解決這個事情嗎,事情都是他惹出來的,怎麼事到臨頭,他倒像是沒事人一樣了呢,其實你是很捨不得這份工作的,對嗎,但這件事情真的有些過分,實在是太打領導的臉了,也不要自己一個人在那裡糾結了,試試去找領導溝通看看,實在還是不行的話,就放棄吧,重新找工作吧,重新規劃自己的將來,重新出發!
16樓:jim晗
七年了,到底還是不甘心,但是在公司領導跟下屬永遠是不對等的,有事就能提現出來,雖然這次你只是個無辜小透明卻還是運氣不好撞槍口上了,只能這樣了,第二天等你的經理朋友酒醒了兩人帶點手信誠心的道歉吧,要是道歉還是沒用就別掙扎了,留點尊嚴,走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人際關係是一門很深奧的學科,你有點沒把握好你和經理種領導關係的這個度,你給我的感覺他們都喜歡你,但你卻不作為,你喜歡誰就跟誰交往,把另一個拒絕了,當然大家都是未婚的情況下。不能每個喜歡你的人希望,就因為這樣所以工作黃了,關係又亂七八糟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沒有辦法,只能再重新找工作了,主要是怎麼還會讓他們**3個小時的對罵!開始的時候就應該把**掛掉關機的!然後第二天就去解釋還會比較好,交友要謹慎!
19樓:楊永龍心理疏導
你還上班還去上班,過去怎麼做的還怎麼做。無聲的堅持就是最好的解釋。
20樓:夫哲仁
如果矛盾僅僅是因為一頓飯 那一定不難解決,如果你把問題想的這麼簡單,那你不是有所隱瞞就是7年都沒有把公司看清楚。希望你不要僅僅著眼在一頓飯導致的人物矛盾,畢竟也不是什麼撕破臉的大事,逐個解決吧。好了,記得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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