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8小時,上6天班休息1天,合法嗎

2022-05-04 21:56:19 字數 5806 閱讀 6543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每月不少於四天休息。所以不違法。但要有相應的加班費

2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第六天要算加班工資。

3樓:李嘉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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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6天8小時工作制合法嗎

回答六天八小時工作制一般來說是違法的,如果公司不安排勞動者調休,那麼即使支付加班費也是違法的。一般來說國家都是安排進行雙休的。

六天八小時工作制一般來說是違法的,如果公司不安排勞動者調休,那麼即使支付加班費也是違法的。一般來說國家都是安排進行雙休的。

提問自營,非國家企業單位

回答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不違法的

標準工作時間(標準工時)是指法律規定的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按照正常作息辦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時制度。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如果支付加班費,則不屬於違法行為。

更多6條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第四十四條(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注意:

是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每天工作8小時沒有休息日這樣是違法的嗎

5樓:匿名使用者

違不違法,要根據具體情況判定。根據國家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的《勞動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違法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的。

7樓:加油小寶

是違法的,但是也很難舉報成功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我們一週上6天班,每天至少8小時,週六上班也沒有加班費,這樣合法嗎?

8樓:汪蕙芸仝真

肯定不合法,《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四條

第二款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您可以將此情況向工會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即當地的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反映解決。

9樓:藩飛白賴璟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每天工作12小時上4天休2天合法嗎

10樓:午夜學徒

不合法,是復

違法行製為,以違法了《勞bai

動法》的相du

關規定。

《zhi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dao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1樓:藍心銀

特殊工種經過審批同意是可以這樣操作的,也是合理的。

每天工作8小時,一週工作6天,算是違反勞動法嗎

12樓:單車

單純看這條,不存在違反勞動法。主要是看每週第6天的工資是怎麼計算的?如果算加班工資,那就不違反,如果算普通工資,肯定違反了,屬於無效條款。

13樓:王元頁

法律規定一天工作8小時,一週工作40小時,最長不超過44小時。

如果你一週工作6天,48小時,已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違法法律規定的合同條款是無效的。

你可以要求重籤勞動合同或者去申請勞動仲裁。

14樓:匿名使用者

墨陽教育(也就是《少兒畫苑》),已經違法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週工作不能超過5天,工作六天的屬於違反勞動法的,應該依法支付加班費,法律依據是《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6樓:

1l正解!二l的回答忒死記法條了。

lz要信1l的,雖然法律規定規定一天工作8小時,一週工作40小時,最長不超過44小時。但工作時間可以根據需要延長,就是所謂的「加班加點」,一般情況下每月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你算算一月多上4天班,每天8小時,一共32小時,不違法。

但是延長工時要算加班工資,比如你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補休,就需200%付工資。

每天工作8小時,一週工作6天,算是違反勞動法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一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個小時,超過則按加班費補給勞動者。你這樣的情況現實生活是存在的,且很多企業都有。一般勞動者不會因為這四五個小時和公司鬧,原因是因為一旦鬧起來會因此丟掉工作,但這樣的行為企業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如果你覺得委屈,可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免費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倒你這還違法啊。我這一個月一天都不休息的。九個小時

20樓:邰懌何瑩然

法律規定一天工作8小時,一週工作40小時,最長不超過44小時。

如果你一週工作6天,48小時,已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違法法律規定的合同條款是無效的。

你可以要求重籤勞動合同或者去申請勞動仲裁。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也算違法啊?你趕緊介紹我去吧

每天上班8小時,每週上6天,是否違反勞動法的規定? 10

22樓:

如果你奢望在現代社會做一個可以按時上下班的日子,那就好好得做事,等到有一天你做老闆的時候,你會知道你也希望你的下屬有做不完的事。所以還是要堅持一下下,挺過去吧,很多人都是在超負荷地工作。你可以選擇別的工作,少點徒勞的抱怨吧

23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對方違法在先,你不承擔責任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是就這樣吧,要是那是外資企業好像就不違法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勞動法,合同無效,合同內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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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樓:一百美金

現在找工作不容易,多勞多得,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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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 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二 按勞動法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