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執行和申請強制執行的區別

2022-07-22 03:56:42 字數 5578 閱讀 2213

1樓:一脈悠然

男方要是沒有地方住,你還真不是那麼容易執行的,法律規定是一回事,具體操作時另一回事。

判決已經確定了具體數額了,無需額外支付其他費用,如果,男方找你要錢,數額你也可以接受,那麼可以讓他先搬出,你再給錢。

補充:還有一種辦法,你可以趁他不在的時候,換鎖,然後請公證處的人,對屋內男方的個人物品進行清單登記,並全程錄影。然後通知他在某一時間內把東西拉走,或者你找一個地方給他存起來。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很理解你的遭遇,我認為,正如樓上有位朋友所說,法院會幫助女方強制執行的,因為,女方是按照法院裁判行事的,不執行法院裁決的是男方,現在男方提出無理要求,影響了法院判決的執行,所以,你可以繼續申請法院對其強制執行,直至男方搬離該房為止。

我認為,你通過多次要求法院執行後,男方不搬走。那麼你就向法院起訴要求男方按你要求,給你房租費。因為從你向法院履行你的責任後,房子就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了,男方不搬,那麼男方將對其不履行法院判決而給你造成的一切損失負責。

你現在可以就男方不履行法院判決而給你造成的一切損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方:

一:搬出你的房子;

二:對未履行法院判決,強住你的房子給你造成的損失進行賠付。

三:當你向法院要求男方付你房租之日起。男方不付,半年以後你就可以強 行將其物品搬出。

四:房子是你的,你可以換鎖,當他強行撬鎖你就可以打110報警,看看他們怎麼處理,從而讓公安和法院都介入,不過公安可能會讓你到法院起訴,說他們不管,記住,你一定要要求公安管。

五:就向樓上有朋友所說,你可以趁他不在的時候,換鎖,然後請公證處的人,對屋內男方的個人物品進行清單登記,並全程錄影。然後通知他在某一時間內把東西拉走,或者你找一個地方給他存起來。

以上是我一點淺薄的看法,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3樓:

您好從您的敘述來看

1、法院可以依據生效判決強制要求男方騰房。

2、女方拒絕男方加錢的要求,並不影響法院的強制執行。

3、法院的強制執行的力度是足夠的,對於拒不履行或者妨害執行的行為,法院可以對其進行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4樓:微笑後遺忘

答:1、強制執行並不是一紙空文,如果法院決定強制執行而男方堅持不走,則會承擔嚴厲的法律責任,這方面法院很專業,不用擔心。

2、您說的「攆走」當然可以,畢竟女方的做法是法院判決的結果。只要女方履行了給錢的義務,男方就有責任在合理期限內儘快離開,他多要錢財的行為是不合理的,可以要求其離開。

3、拒絕以後告訴原審法院執行庭,要求其強制執行。

4、法院會幫女方強制執行的,要相信法律的力量。

*補充注意事項:在男方離開後及時更換門鎖,如果男方強行騷擾,可以報警。

5樓:

個人認為法院對於強制騰房的力度不是很大。他不像財產案件,可以凍結賬戶,查封、扣押財產等,法院強制的是一種行為,即退房行為。既然法院過來執行男方搬走了,過兩天還可以回來。

所以,這種案件如果男方確實很賴的話,很難執行。

雖然男方要求再加一些錢,但是如果你給了的話,他搬走了,過兩天他沒錢了又回來了向你要錢,所以,堅決不能同意給他錢。你可以自己採取一些措施,比如把他的東西都搬到外面,把鎖換了等等。

6樓:正氣長春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本案中,一審、二審約已將房屋判給女方使用,並要求女方付錢給男方,女方也按判決將錢付給男方了,男方就應該無條件搬出,如果對判決有異己,可以通過申訴解決,在申訴期間,不影響判決的執行。

因此,女方可以通過人民法院來申請強制執行,要求男方無條件立即騰出住房。

7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判決很公道啊,一方拿錢,一方騰房,公道的判決就應該嚴肅的執行,男方不自動履行適用執行罰:罰款、拘留,再不行可以強制騰房,強制騰房後再來騷擾,可以報警。執行生效判決是法院的權力,也是義務,必要時應向法院施加壓力

8樓:達州律師劉江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

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9樓:南緣婇嘉嘉

直接換鎖!

法院經過兩審,案件已經生效,該給的錢給了,(收條打了???)對於財產法院還是比較好執行的,對人身,是,可以採取強制措施,但他還會再出來,還會再回到那個家裡去。再者,法院一般是不願意對人採取強制措施的,被執行人會上訪,導致訴累!

換了鎖後,他會來找你,敲門什麼的,會影響到鄰居休息,你再報警,鄰居也能為你作證啊~

10樓:愛小當

法院肯定是幫助你強制執行的 但是力度的大小 實踐中不會是很大 不像財產案件

教你個辦法 可以直接撥打110 或向派出所要求援助1 你跟他已經離婚 你們兩已經陌路 法院把房子判給了你 你也履行了還錢 他再賴在這就是非法闖入私人住宅 可以叫民警讓他出去

2 如果他第二次還來 你可以要求民警拘留他了3如果你做的出來 就可以把鎖換了 把他東西都搬出去 他不敢對你怎麼樣 有什麼事撥110

11樓:

法院會幫助女方強制執行的,因為,女方是按照法院裁判行事的,不執行法院裁決的是男方,現在男方提出無理要求,影響了法院判決的執行,所以,你可以繼續申請法院對其強制執行,直至男方搬離該房為止。祝順!

12樓:揚州老金

基於你所述情形,男方對於已經生效的法院判決拒不執行,你完全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13樓:水靜竹

18年執業律師的回答:男方賴著不走,1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但時間可能會長一些。2如執行法官力度不大,可以換法官繼續執行。

3男方即可住母親處又可租房,要求加錢是不對的,其不走的理由是站不住腳的,從男方講有可能被司法拘留。法院會幫您強制執行的。另外從你角度講,也可考慮息事寧人的讓一步,也會較快解決問題的。

以上意見供您參考。

1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的做法,有點笨;應該先搬走東西,交好鑰匙再給錢。如果防止鑰匙仿製,可以換掉門鎖,裝上貓眼;還來的話就打110,女人應該有自我防範的能力,必要時還可以找親戚朋友對男方警告一下;善人怕賴,賴人怕死--這點道理應該懂得

15樓:沒乳要罩幹啥

不收禮不收禮,收禮只收腦白金~~~

樓主好像真的不太聰明~~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以為執行法官會依法辦事呢吧?真是傻了吧嘰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不可以讓男方無房可住的。另外,這個錢你必須證明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18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 碰到無賴這個不好解決

申請執行和申請強制執行的區別

19樓:魔法新視角

申請執行和申請強制執行沒有任何區別,兩者意思一樣,表述不同而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20樓:對乙醯氨基酚

「申請執行」和「申請強制執行」無區別。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5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

申請強制執行注意事項:

一、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立案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執行的期限為二年,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開始計算。

二、執行立案條件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申請應當向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國法律規定,無論案件經過了幾級審判,強制執行都由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管轄。

第二,申請執行需要提交以下檔案:

1、申請執行書,申請書必須載明您和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請求執行的事項;

2、作為執行根據的生效法律文書,該法律文書須具有給付內容,執行標的和明確的被執行人;

3、身份證明;

三、執行案件申請費

1、沒有執行標的的,每件交納50-500元。

2、執行金額不超過1萬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0.

1%交納。

四、執行規範

1、法院的立案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在七日內審查立案,並移送執行機構;對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2、執行人員在接收案件後,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令》。

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未在指定期限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

3、執行承辦人員根據申請執行人舉證提供的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線索及被執行人申報的財產情況,及時予以調查核實。

經執行查明後,對被執行人所有的財產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式辦理,對動產或不動產的查封應當採取加貼封條的方式,不便加貼封條的。

應當加貼公告;對有產權證照的動產或不動產應向有關管理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不得辦理已被查封財產相關產權手續,同時可責令被執行人將有關產權證照交給法院。

被執行人的財產經查封、扣押後,在指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的,應予以解除查封、扣押。

4、在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自願達成執行和解的,應予以准許,並將和解協議副本附卷,無書面和解協議的,應將執行和解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後附卷。

5、執行過程中有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報經主管院長同意後可予以拘留或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申請強制執行需繳納費用嗎,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交什麼費用?

強制執行是存在執行費用的,但是現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按照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的做法是申請人可以不用先行預交執行費用,而由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向被執行人直接執行。司法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 裁定,以及刑事判決 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

本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人員給被執行人打電話,對方電話裡面卻否稱不是本人,請問這樣還有什麼辦法嗎

你這個問題來真奇怪。查詢被執自行人是執行員的職bai責,當然你能du夠準確提供被 zhi執行人的 下dao落 財產線索可以極大的加速執行進度。建議你盡力查詢被執行人的 下落 財產線索,提供給執行員,如果標的夠大的話,可以懸賞。還有很多辦法 例如找個車守在被執行人家門外蹲守,把懸賞印好滿街貼等 1 有...

申請強制執行對被告有什麼後果,被法院強制執行後有什麼後果

不可以再上訴,只能申請再審。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 裁定的執行。法院強制執行的後果有 1 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