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幫助,遇上勞動法勸退不給賠償還隱含威脅

2022-11-29 19:41:09 字數 4965 閱讀 9690

1樓:edison大哥

員工拒絕調換崗位,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具體分析:

1、如果在勞動合同中與勞動者約定了調崗的,員工拒絕調崗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原來工作,經過培訓仍然不能適應工作,用人單位提出給勞動者調崗,員工拒絕調崗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又沒有與勞動者就調崗進行協商,員工有權拒絕調崗;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要給員工經濟補償。一般是做一年賠兩個月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單方面

解除勞動合同的,須付雙倍賠償金!

用人單位有違反法律,收集各方面

證據,打**勞動監察大隊(可打

12333諮詢具體**)投訴。不行

的話,再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打

12333問地址,只要很低鑑定費)。

注意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只有一年。

若不服仲裁,到法院起訴用人單位。

2樓:來自東極島皎如秋月的山荊子微

這個你最好上勞動局解決啊

勞動法勸退不想賠償,還說不答應就強制換做不了的工作

3樓:北京律師樊國華

勞動法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樓:找法網

公司違法辭退員工的話,需要支付法律所規定的經濟補償的二倍。

公司以違法手段強迫勞動者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樓:韓飛律師

1、繼續上班;

2、公司要求購買公司產品的要求是違法的,你有權拒絕;

3、如果公司剋扣工資的話,可以勞動監察投訴或以拖欠工資被迫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然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4、公司直接以不勝任工作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部分算1個月工資。例如工作5年3個月,賠償金為11個月工資。

按照本人最後12個月的平均應發工資計算。

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仲裁委給予立案。之後**審理,並且會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在立案後60天內出具裁決書。

對於裁決書不服的,收到裁決書15天之內可以起訴到法院。終局裁決的裁決書,用人單位無權起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收費,離職一年內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網際網路勞動法hlwldf

6樓:天庭

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工作時間可向勞動監察投訴。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和工會同意,且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並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但按照《勞動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勞動者不得拒絕: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緊急任務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四)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7樓:大勝法務

您好,關於企業勸退員工,員工是可以不同意的。勞動者無過錯被公司勸退的,是有經濟補償的。如果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勞動者提出離職也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求助!關於勞動法的,單位變相勸退我們該如何獲得保障?

8樓:半導體招聘網

如公司調動你工作崗位是要徵得你同意的,如你不同意那叫變相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這個是要賠償的.

具體賠償如下: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9樓:

你們的勞動合同應當約定了你的崗位或者職位的,現在公司要調崗屬於提出變更勞動合同,必須和你們協商,你們不同意的不得單方面變更和調崗,否則就是違約,你們可以拒絕,同時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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