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出員工有賠償金嗎?

2023-05-09 14:35:11 字數 1030 閱讀 6949

1樓:小周愛嘮叨

僅僅是登出,有無吊銷停止經營活動呢?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大奧老師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五項、第四十六條第六項的規定,公司被登出的,公司與員工的勞動合同依法終止,公司應該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另外,如果公司登出後,員工被公司安排到關聯公司,對員工工齡進行連續計算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不連續計算工齡的,則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提問。那如何去要經濟賠償呢。

一般是向公司領導要求支付。

如果公司不給的話,就是打官司告公司方。

3樓:我愛保險網

1、你主動提出離職並已辦理了相關手續,之後企業才準備清算關閉,你是沒有資格取得經濟補償金的。 2、如當初企業宣佈清算,並許可以任何形式的離職均可取得經濟補償之後,你才提出離職,或許有可能獲得該資格(但這在邏輯上難以成立); 3、既然離職事項已經完結,申請要件也隨之消失。 4、這只是局外人的分析,作為當事人你不妨也可以嘗試諮詢前企業的。

有賠償,經濟補償金按照每年發放以一個工資的標準;

沒有賠償,到新的工作單位,屬於繼續履行原有的勞動合同,不存在有損失的一方;

處於孕產期的員工,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也不存在賠償,除非新的崗位不適合孕產婦的身體健康,可以追究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

登出公司,換新的用人單位接收員工,要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是需要得到勞動者的同意的,應當提前通知全體員工。通知的時間,比照續簽勞動合同的通俗辦法,應當是提前一個月,如果你沒有去新的接收單位,則可以要求對方支付你。

公司裁員賠償金4萬多扣稅嗎,公司裁員,賠償金怎麼算?

員工獲得經濟補償金是需要扣稅的,但員工被企業裁減之後經濟上將更為困難。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釋出兩年後,財政部頒發了有關經濟補償金免稅的新規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文的 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

公司因轉型辭退的員工可以得到賠償金嗎

公司因轉型辭退的員工可以得到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法律分析 因企業轉型辭退員工有賠償金...

無故辭退員工 賠償金

根據 勞動法 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第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 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