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房屋產權糾紛訴訟,當事人應當攜帶身份證件、房地產證件、起訴書等材料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法院通知雙方受理案件後,當事人應當準備好證據材料,法院應當送達**公告,並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時間。**當天,當事人應當攜帶所有材料到庭。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2樓:帳號已登出
房屋產權糾紛的處理:1、協商解決。2、調解解決。
3、仲裁解決。4、行政解決。5、訴訟解決。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權屬糾紛的處理措施為:當事人能向所在轄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當事人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與真實權利狀態不符、其為該不動產物權的真實權利人,請求確認其享有物權的,應予支援。
發生房屋產權糾紛要怎麼處理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房屋產權糾紛解決根據不同的糾紛有不同的解決方式,總結起來有以下幾種:
第一,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二,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准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第三,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於法院受理範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第四,單位分給職工住房使用權並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於本人原因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築不當,影響他人通風、採光或者由於汙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因違章建築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築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以違章建築物為標的發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築妨礙他人通風、採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房產證上房產「產權**」方式分如下幾種:
分割、合併、購買、繼承、贈與、變更、交換、析產。圍繞房產歸屬而產生的糾紛非常多。物權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5樓:法律快車
以下為大家解答房屋產權糾紛怎麼訴訟問題。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並且根據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也可以口頭起訴。
2、人民法院收到起訴書或口頭起訴,要進行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天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天內裁定不予受理並通知當事人。
3、被告收到起訴狀副本15天以內向法院提交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5天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4、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並告知原被告。
5、**審理。人民法院確定**時間後,應當在**3天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的時間、地點。
6樓:王衛洲
法律分析:房屋產權糾紛的處理:1、協商解決。2、調解解決。3、仲裁解決。4、行政解決。5、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八條 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房屋產權糾紛該如何處理
7樓:孫旭權律師
房屋產權糾紛可以通過和解、協商、仲裁、訴訟處理。雙方應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房屋產權糾紛怎麼解決
8樓:點行律師**
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
仲裁。房地產糾紛發生後,公民可以提請仲裁機關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訴訟。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房地產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關於房屋產權,避免糾紛
這房子是你和父親的共同財產,為了預防以後扯皮,有兩個辦法可以解決 一 你和父親簽定一個以父親的名義共同購房的協議,在協議中要明確房產的主人是你們兩個人,每月雙方共同承擔支付按揭款,如果將來父親再婚,對方只有居住權,沒有擁有權 如果父親過世,房子的產權歸你所有.二 就是在夠房合同上加上你的名字,將來辦...
房屋糾紛應該怎麼處理?房屋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屋糾紛,可以通過協商 調解 仲裁 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處理。1 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以解決問題。2 調解解決。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 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
房屋產權年限怎麼算,房屋產權年限如何計算
房屋產權年限起始日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 使用 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