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合理避稅,是設定分公司好還是子公司好?

2024-12-28 08:50:19 字數 5379 閱讀 8146

1樓:隱星塵緣

我們從簡化從稅務的角度來考慮是設定分公司好還是子公司好?

1、如果不獨立運營,建議設立分公司。

獨立運營是指是否單獨開展業務,通俗的理解是否籤合同開發票。

有不少情況就是在異地有員工,需要為員工繳納社保。還有是為了招投標設立的當地生產或服務機構,以及為了招商或品牌形象設立的分支機構。

這些情況下分支機構基本上是沒有收入,基本沒有或少量的成本費用(有可能主要是社保),會計和稅務處理的工作量和難度都不大,年終會多乙個總分機構的彙算清繳工作,而且登出起來也相對於子公司方便。

2、如果獨立運營且不能判斷未來的盈虧,建議先成立分公司。

在獨立運營的前提下,那麼分支機構肯定是存在一定量的收入和成本費用的,如果在短期內(1-3年)不能很好的判斷是不是賺錢,可以先開個分公司,等盈利以後再設立子公司。

主要的考慮是假設持續虧損的情況下,如果不繼續經營,分公司登出更簡便,分公司的虧損可以併入總公司。而設立子公司的情況下,子公司產生的虧損母公司是無法拿回來減少利潤的。

方案再說一遍:不開票就設立分公司,開票而且無法預計盈虧也先成立分公司。

舉個例子,你的公司設立了乙個分公司,2019年這個分公司虧損了20萬元,總公司盈利了30萬元,那麼作為乙個整體,你公司的「利潤」是30-20=10萬元。

如果說你設立的是乙個子公司,在同等情況下,你的母公司仍然要按照30萬元「利潤」去繳稅,而子公司的虧損要用以後年度的「利潤」去彌補,如果子公司登出了,這個20萬元的虧損也就無法彌補了。

籌劃效果】:

設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財稅考量主要是登出和企業所得稅,有一定的籌劃效果。

注意事項】:

1、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經營上受到限制,出現問題由總公司負責。

2、分公司的增值稅在所在地繳納,企業所得稅需要季度預繳,年終在總機構彙算清繳。

2樓:匿名使用者

假設 a公司 是乙個服裝公司,老闆打算 2021年在很多城市開設店鋪,暫定開設二十個,由於都是新成立的,所以預估每個分店的利潤都不會超過一百萬。

如果是分公司∶

因為分公司在計算稅款時是彙總繳稅的,彙總後利潤顯得就很多,也就超過了小微企業的標準了,不能享受稅收優惠了,需要按照百分之二十五來進行繳稅,也就是大約五百萬。

如果開設的是子公司∶

因為每個子公司都是單獨進行稅款登記的,所以每個子公司從人員數量還是收入方面都是符合小微企業標準的,按照百分之五納稅,經過計算大約是一百萬,前後節稅大約四百萬。

以上資料 來自寶元財稅整理。

3樓:belieber紫公尺

設立分公司比較好。因為分公司不是獨立納稅人,會和總公司合併納稅,因此母、分公司的盈虧可互抵,從而少交稅;而子公司屬於獨立納稅人,按照自身的經營虧損情況交稅,所以設立分公司交稅更少。

4樓:陳寶琰

設定分公司好,雖然是統一公司,但是收的稅是不一樣的,子公司收的稅比較高,所以還是設定分公司好。

5樓:惠華小知識

設定子公司好。因為設定成子公司,就可以產生金錢來往。也能合理避稅。

6樓:晨曦

子公司比較好,子公司可以合理的避稅,因此有很多企業將分公司納入了子公司當中。

7樓:秦賬房

一般情況下,新業務單元以分公司形式存在更節稅,因為分支機構設立初期,很長一段時間只有支出沒有收入,容易發生經營虧損,由總公司彙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可以合理減輕總公司企業所得稅負擔。

經營穩定向好時,可考慮設立子公司,如果下屬企業在開設的不長時間就可能盈利,或者是很快就能夠扭虧為盈,那麼此時設立的子公司不僅可以得到作為獨立法人經營便利之處,還可以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分公司避稅的方法?

8樓:**紅小斌

企業公司合理避稅的方法都有哪些?

方法一:**轉讓法。

**轉讓法指的是兩個以上有經濟利益聯絡的經濟實體為了能夠取得更多利潤及經濟利益,以內部**進行的銷售活動。要達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必須對**進行合理籌劃。

方法二:籌資法。

籌資法是企業公司合理避稅的一種比較有效的方法,具體指企業通過商業信用、銀行貸款等方法進行籌資,使得稅負最輕。

方法三:成本調整法。

成本調整法指的是按照相關稅法規定,在可允許的範圍內對成本進行調整。即,通過合理調整成本或者分配攤銷成本的方式,減少利潤,最後達到規避納稅義務的方法。

方法四:從銷售下手。

企業可以從自身實際出發,選擇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儘量延遲收入確認的時間。因為貨幣的時間價值,往往延遲納稅可以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節稅效果。

方法五:換成「洋」企業。

換成「洋」企業這一避稅方法,主要是從稅收政策角度來考慮。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稅收傾斜政策,如果能夠改變經營模式,比如內資企業向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過渡,就能享受相應稅收政策,最後達成企業合理避稅的目的。

子公司下可以設立分公司,如何避稅

9樓:

摘要。親,很高興為您解答;(1)設立子公司在東道國只負有限責任的債務(雖然有些需母公司擔保),但設立分公司時,總公司則需負連帶責任。(2)東道國適用稅率低於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累積利潤可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另外,某些國家子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率比分公司低。

3)許多國家允許在境內的企業集團內部公司之間的盈虧互抵,子公司就可以加入某一集團以實現整體利益上的納稅籌劃。設立分公司時,在經營的初期,境外企業往往出現虧損,分公司的虧損可以衝抵總公司的利潤,減輕稅收負擔。(4)於公司有時可以享有集團內部轉移固定資產增值部分免稅的稅收優惠;而設立分公司時,因其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

5)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諸如特許權、利息、其他間接資等,要比分公司向總公司支付,更容易得到稅務認可。

子公司下可以設立分公司,如何避稅。

親,很高興為您解答;(1)設立子公司在東道國只負有限責任的債務(雖然有些需母公司擔保),但設立分公司時,總公司則需負連帶責任。(2)東道國適用稅率低於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累積利潤可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另外,某些國家子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率比分公司低。(3)許多國家允許在境內的企業集團內部公司之間的盈虧互抵,子公司就可以加入某一集團以實現整體利益上的納稅籌劃。

設立分公司時,在經營的初期,境外企業往往出現虧損,分公司的虧損可以衝抵總公司的利潤,減輕稅收負擔。(4)於公司有時可以享有集團內部轉移固定資產增值部分免稅的稅收優惠;而設立分公司時,因其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5)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諸如特許權、利息、其他間接資等,要比分公司向總公司支付,更容易得到稅務認可。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條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定、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帳憑證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總公司下的分公司,為獨立納稅單位,分公司怎麼避稅?

10樓:

摘要。整體而言,是避不了稅的,只是在哪個公司多交少交。如收入與費用均往分公司傾斜,分公司交稅多,總公司交稅少。

總公司下的分公司,為獨立納稅單位,分公司怎麼避稅?

您好,我是平臺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請你稍等一下我看一下您的問題。

整體而言,是避不了稅的,只是在哪個公司多交少交。如收入與費用均往分公司傾斜,分公司交稅多,總公司交稅少。

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自己的企業名稱和章程,可以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而分公司則不具有這些,它只能用所屬公司的名義來開展業務,但是設立相對簡單,對於分公司的管控力度也要更強。這些方面的考慮當然也是必需的,但是如果從稅務籌劃的角度考慮的話,就缺少了一項關鍵之處,分公司和總公司在財務上一體的,是合併納稅的。

這一項尤其重要的是,選擇不同的分支機構在經營狀況、收支狀況相同的條件下,其總體的收益是有很大不同的,這就給了稅務籌劃留出了足夠的空間。

您好,對於我提供的答案您還滿意嗎?如果有其他想問的話,您可以說一下,我這邊也會盡力為您提供解答的哦!

總公司下的分公司,分公司為獨立納稅單位,分公司避稅方法?

11樓:

摘要。1、企業交稅不是以轉錢就要交稅,不存在你說的會重複交稅的情況。你兩個公司可能主要涉及的是增值稅和所得稅,增值稅是以你增值的部份來交的,若你總公司只是轉貨,**是平進平出的,就不會交增值稅,可能只有在分公司才交增值稅。

所得稅也得看你各個公司的利潤才交。

2、可以劃轉。只要有真實的貨物交易或勞務交易就可以的。

總公司下的分公司,分公司為獨立納稅單位,分公司避稅方法?

您好,我是平臺合作律師,已經收到你的問題,請稍等。

1、企業交稅不是以轉錢就要交稅,不存在你說的會重複交稅的情況。你兩個公司可能主要涉及的是增值稅和所得稅,增值稅是以你增值的部份來交的,若你總公司只是轉貨,**是平進平出的,就不會交增值稅,可能只有在分公司才交弊隱雹增值稅。所得稅也得看你各個公司的利潤才攜攔交。

2、可以劃轉。只要有真實的貨物交易或勞務交租帆易就可以的。

避稅的手段如果符合法律規定,則是合法。如果屬於偷稅漏稅,使用虛假申報、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等行為避稅的,則是不擾埋讓合緩局法的,液凳需要補交稅款,並處以罰款。」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稅收區別

12樓:劉盼盼

分公司與子公司在納稅方面是存在本質區別的。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因此不可以獨立核算,在稅收管理上,分公司的增值稅等流轉稅可以由分公司自己彙算繳納,但所得稅是先繳納最後由總公司彙算清繳多退少補。但是,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必須獨立核算,獨立申報納稅。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稅收的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規定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鬥緩簡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納稅人按照***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哪鉛。

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塗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空褲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資料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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