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工作難道就不應該跟丈夫拿錢嗎?

2024-12-29 17:00:15 字數 3718 閱讀 7012

1樓:危微笑天使

不是的,夫妻兩個人在一起生活,應該是不分彼此的,妻子有困難,丈夫應該要主動伸手幫忙的,娶了妻子回家就有義務照顧的妻子的生活。

2樓:妖媚的雙眼皮

沒什麼應不應該,兩口子過日子而已,只要和諧就行,還不都是為了日子越過越美~~不要太去糾結這個問題,反正我老公只要開資了就都給我,我從不控制他花錢,但是每月都上交,都成習慣了,因為我老公喜歡每月上交工資的時候,因為他想看我高興滿意的微笑。

3樓:職場白加黑

可以給丈夫拿錢,但是新時代女性應該保持自己的經濟獨立,不然受制於人的滋味太不好受。

4樓:弓昊昊

夫妻間不管彼此的收入多少,都屬於共同財產,都屬於夫妻雙方可以支配的財產。我認為你們現在的情況是缺少溝通了,我建議你們要坐下來好好談談。看看有什麼誤會,儘早溝通解決。

5樓:網友

什麼叫夫妻,恩愛的夫妻,相儒以沫,財產不分彼此,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誰花誰的都可以,但是前題是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商量!

6樓:愛如波

妻子工作難道就不應該跟丈夫拿錢嗎?那麼妻子工作了,首先這個錢如果說是家庭就是乙個自己乙個大家庭的開銷,問當副拉錢到底是理所應當的了,但是妻子上班了,最全要妻子負擔嗎?

7樓:喻恨桃

最好是不要問他拿錢,這樣會顯得自己在依靠他。他如果願意給,會給你的,問來的,不是他真心想給的。

8樓:小鎮東街小余

結婚後,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可以同丈夫拿錢,只要是夫妻生活正常的開支。

9樓:1寧家漢

拿呀,這是兩夫妻之間的,老公也可以問你要錢。

丈夫掙錢不給妻子是不是違法

10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在婚姻存續期間,丈夫不提供給妻子必要的經濟支援是違法的。根據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只要是合法合理取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具有平等的處理權。

無論妻子是否對財產的**作出貢獻,都享受該財產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告讓型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滑攔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襪猜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丈夫不給妻子生活費,妻子沒有工作,該怎麼辦?

11樓:蠶她爸

可以去法院起訴他。

夫妻雙方在婚姻家庭關係中地位平等,夫妻之間具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一方不承擔扶養義務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其給付扶養費,這是一種法定義務,同時也是夫妻雙方之間平等的義務,並不是一方的單獨義務,當丈夫需要扶養時,妻子當然也同樣要給予生活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12樓:在號展

你好,這種事情你可以跟你丈夫溝通,畢竟你丈夫是你的家人,你不可能跟你的家人過一輩子,你丈夫也有自己的工作,他應該也有自己的收入,所以你不能一直靠你丈夫養著你,你自己有手有腳可以出去找工作,你也可以把孩子帶到你婆家裡去,讓你婆幫你帶孩子,你也可以出去找份工作,你不能一直這樣下去,你丈夫不給你錢,那你可以去找你丈夫,你可以跟你丈夫好的談,如果你丈夫不願意把工資卡交給你,你也可以去法院告你丈夫,你不能一直靠你丈夫養著你,他也是有壓力的,你也要為你丈夫考慮,他也是不想給你錢,所以你們兩個人好的談。

13樓:情感導師浩宇

這種情況下,你只能說要自己堅強,首先要找好工作,獨立出來,然後要找丈夫要錢。

14樓:yu做的雲

這是要鬧離婚的節奏嗎,如果不是丈夫就得給錢啊,畢竟妻子照顧家庭很辛苦,作為女人,如果可以一定要經濟獨立,自己有錢才有底氣。

丈夫不給妻子錢違法嗎

15樓:張凱

法律分析:在婚姻存續期間,丈夫不提供給妻子宴攜必要的經濟支援是違法的。根據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只要是合法合理取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具有平鋒此等的處理權。

夫妻雙方有相晌基伏互扶養的義務,相互扶養指夫妻雙方在生活方面相互扶助,經濟上相互供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丈夫不給錢妻子用是合法的嗎?

16樓:劉琬琳

法律分析:丈夫不給妻子錢如果有約定不違法,如果沒有約定違法。因為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孫李共同財產有:

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

智財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所以一般丈夫所得的工資是家裡的共同財產,應該和妻子共同享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告辯項規定的除外;(五)其則友遲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丈夫掙錢不給妻子怎麼辦

17樓:明山老師

丈夫掙錢不給妻子,可以先通過溝通,如果不行可選擇法律的道路。

夫妻雙方相互溝通交流,詢問老公不給生活費的緣由。把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表達清楚,讓對方正視自己對家庭的重要性,並且尊重自己;老婆可以通過婦聯跟老公協調解決;婦聯無力解決的情況下,可以和向司法機關直接提起訴訟。

對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於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利。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必須堅持公平平等的原則來處理,所以老公不給生活費的情況,顯然是違法的行為,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上還應當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認定。

婚姻的本質和意義:

本質是生理需求。在成年人的生活中,性和金錢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結婚之後。性可以讓雙方感受到放鬆和快樂,並且還可以促進夫妻關係更加和諧,所以了為了結婚為了生理需求是很正常的;為了愛情,有的人之所以為結婚,除了繁衍後代之外,還有就是為了愛情。

因為彼此兩個人相愛,所以希望一起攜手度過這一輩子,手持國家級證書光榮上崗,國家認證雙方的合法身份,這是對愛情的保障。

傳宗接代,對於結婚,其實大家豎弊敗最認同的就是為了傳宗卜咐接代,千萬年來不管是動物還是人類,都是需要繁衍後代的,這樣才能夠保證不會滅絕。雖然生孩子對於女人來說很苦很累,但是卻會讓家庭更圓滿,能夠看到孩子成長也算是一種精神慰藉吧。

意義是婚姻是一場化學反應,不是1+1=2那麼簡單。婚姻與愛情最大差異在於願不願意改變。願意為了對方改變自己,是真愛,從頭到尾都不想改變自己,充其量只是對方愛你。

可妥協,可退讓,願意嘗試原本討厭的,有這樣的心,才能維繫感情。

以餘顫上內容參考:律臨——老公掙的錢不給老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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