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年4年多了,在醫療期外不能上班,單位不給病假工傷 是否合理嗎

2025-01-24 17:50:19 字數 5331 閱讀 3736

1樓:網友

經勞動能力鑑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生活費。

勞動者因為工傷事故傷害已逾4年,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停工留薪期最長24個月。停工留薪期滿,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按鑑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經過勞動能力鑑定的,4年有餘不能工作的應當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由工傷保險**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其餘一般是可以復工不復工的情形。

未經勞動能力鑑定的,是拒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情形,對應當復工不復工的和拒不解散勞動能力鑑定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報酬。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四十二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的。

2樓:研究生考研分享

過了工傷醫療期,不再給工傷病假沒有問題。

工傷上班後再休病假

3樓:祁正元

法律分析:屬於病假,但後續**的醫藥卜州費還可以按團野工傷報銷。工傷後繼續休病假,一般工傷醫療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但是請病假期間,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休病假是型或蔽有時間限制的,到了時侯仍不上班,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並且需要支付補償金。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非因工受傷,醫生開的病假未休滿,已去上班,能病休嗎?

4樓:

摘要。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非因工受傷,醫生開的病假未休滿,已去上班,能病休,確實因為身體不適無法正常工作,可以與用人單位說明情況後再休病假呢~<>

非因工受傷,醫生開的病假未休滿,已去上班,能病休嗎?

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非因工受傷,醫生開的病假公升畢並未休滿數派,已去上班,能病休,確實因為身體不適無法正常工作,可以與用人單吵跡位說明情況後再休病假呢~<>

親親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二條醫療期是豎液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肆纖態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裂源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呢~<>

醫療期過後仍不能上班可以打病假嗎

5樓:

摘要。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激缺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明鏈辯利的權利、提請喚晌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談唯陪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山巨集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含蠢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可以的。

非工傷醫療期滿不能上班,我有病假條,公司說社保費全我出,合法嗎?

6樓:

摘要。您這邊要提起勞動仲裁的話,是要去您公司所在的城區那邊的勞動爭議的部門去申請的。一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範圍主要是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等等,另外的話就是還要考慮到您公司所在地的乙個情況,也就是您這邊是不能在您現在所在的城區進行申請的。

因為根據我們國家的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負責的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非工傷醫療期滿不能上班,我有病假條,公司說社保費全我出,合法嗎?

您好,律臨平臺律師為您服務。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醫療期為六個月;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顫春好以上的,在本單位茄鉛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十二個月;十五年森絕以上二十年以下的,醫療期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醫療期為二十四個月。

您是超過了醫療期的病假嗎,然後公司不給交社保。

因為您已經超過醫療期,所納纖首以您請豎彎假的話,是算作事假的,請事假期間的工資可以扣除,但是社保是按月繳納的,應當由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繳洞數納的,繼續共同繳納。

如果公司拒不繳納。

您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您這邊要提起勞動仲裁的話,是要去您公司所在的城區那邊的勞動爭議的部門去申請的。一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範圍主要是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等等,另外的話就是還要考慮到您公司所在地的乙個情況,也就仿燃是您這邊是不能在您現在所在的城區進行申請的。因為根據我檔大帶們國家的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負責的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行蘆爭議。

勞動法規定的醫療期滿無法工作繼續請病假單位不同意怎麼辦?

7樓:法妞問答**諮詢

勞動法規定的醫療期滿無法工作繼續請病假單位不同意的情況下,你可以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樓:藍眼睛

根據《勞動法》規定,醫療期滿後,只有在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醫療期滿後,如果勞動者恢復如初,可以繼續從事原工作,或者勞動者沒有留下大的後遺症,可以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合同關係繼續有效,用人單位不能解除。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保險待遇,這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這一規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對醫療期作了進一步明確規定。

9樓:網友

1、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2、如果在醫療期滿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可以提前退休;

3、如果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並且支付經濟補償金;

4、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六條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第八條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者,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法規定的醫療期怎麼算,勞動法規定一年可以請多少天病假

醫療期的規定如下 根據 企業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1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 在本單位工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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