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造成死亡後老闆違背諾言想要少付賠償款違法嗎?

2025-02-09 08:29:48 字數 1360 閱讀 7741

1樓:庭立方刑事平臺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建議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綜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樓:婷婷

如果老闆的承諾有人證明的或者開始有合同的或者經過人民法院調解的想少賠償這個就是違約了。可以要求賠償違約責任。

3樓:毓睿思

工傷造成的死亡老闆賠償,有協議嗎,經過法院判定了嗎?如果經過法律程式判定了,老闆想少賠必須經過法院重新判定,不然就是違法!

4樓:1誠實yao守信

違法,可以到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是否需要公司的口頭承諾才能得到工傷死亡賠償金?

5樓:何平

法律分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職工發生工傷、職業病提供待遇。對於職工因工死亡的,工傷保險給予一定數額的喪葬補助金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並沒有規定需要公司的口頭承諾才能得到工傷死亡賠償金。

工傷死亡賠償金的數額根據職工死亡前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和死亡人數的比例進行計算,並根據***規定的上、下限範圍確定具體數額。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工傷保險金。

因此,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只需要在事故發生後申請工傷認定並提供相關證明檔案,便可以獲得相應的工傷死亡賠償金。公司的口頭承諾並非必須,職尺稿工的合法權益應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職工發生工舉或傷、職業病提供待遇。對於職工因工死亡的,工傷保險給予一定數額的喪葬補助金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陵答孝法》第五十七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有下列義務:..第十一項)按時足額支付工傷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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