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範二姐生活記
個人感覺還是分情況的,世界上沒十全十美的男人,你既然選擇了愛他,那你就要學會包容他,他有一些習慣,看他願意為你改掉嗎?你好,本來男女有時偶然相遇,忽生好感,就會產生交朋友的慾望,這是人的本能,由衷地向外表露。喜歡乙個人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因為你的感觀直覺告訴你,喜歡他,主要是看見表面滿意,不瞭解內心。
當你和男朋友交往一段時間,深入接觸,漸漸發現男朋友的性格,生活習俗跟自己格格不入,恰恰相反,就會產生牴觸情緒,反問自己,難道我看錯了人。和乙個不同頻道的人相處久了,就會從當初的喜歡,變討厭,最後變沒有愛,生活一起總覺得不如意,提不起興趣,男朋友不管做事,說話也難打動你的心。
當乙個女孩對男朋友失去興趣,沒有愛,也說明你們感情名存實亡,熱情消失殆盡,勉強一起有何用,天天對著乙個不愛的人,會高興嗎,是不可能的。感情愛就愛,不愛就不愛,而不是去湊合,敷衍男朋友,本來你不愛,男朋友還不知道,滿腔熱情對你,你卻忽冷忽熱,愛理不理,單方面的愛能幸福嗎。
不愛男朋友應該早點提出來,當面給男朋友說清楚,豪爽一點,彆扭扭捏捏的不好意思,因為感情不是兒戲,應該認真對待,明給男朋友說不愛你,我們分手吧。雖然男朋友一時難以接受,但是,也好過你隱瞞不愛男朋友,把男朋友吊著,又不愛,又不放手,這種行為不可取,既然不愛,早點提出讓男朋友去尋找下一段感情。
這樣放過了男朋友,你自己也解脫了,對雙方都有好處,所以說,感情跟做事不一樣,要區分開來,而不是講私人情,感情是自私的,是給自己愛的人。
2樓:丹丹學姐吶
如果看不慣自己的男朋友,說明心裡不夠愛他,而且兩個人的三觀不一致,那這種感情就沒必要繼續維持,可以提出分手。
3樓:職場導師小璇璇
如果看不慣自己的男朋友,還是分手好了,畢竟兩個人還沒在一起,你已經接受不了他了,總比結婚後分開強。
4樓:網友
我覺得應該分手,畢竟兩個人在一起就是要互相欣賞,而且要快樂。
看不慣男朋友,該提出分手嗎?
5樓:璽上眉梢是你
看不慣男朋友,該提出分手嗎?應該視情況而定,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乙個,與他溝通,說明自己看不慣的想法,如果他能夠改正,說明他很在乎你這份感情,可以繼續下去。<>
在感情當中,愛與不愛,在乎與不在乎都是非常的明顯的,乙個男孩子真正的愛你,那是很容易能看得出來的。如果在乙份感情當中,男朋友的一些行為讓你很看不慣,這時候你可能會很生氣,因為這樣的行為真的會很令人反感,讓人生氣。但是這個時候生氣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一定要向他溝通,正確的表達你對這種行為是看不慣的,如果他是真正的愛你,真正的在乎你,他在與你溝通之後,他會改掉自己這些不好的行為習慣,讓這些你看不慣的行為不再發生,那麼這個時候就能證明這個男孩子真的是很在乎這份感情,所以這份感情是可以繼續下去的。
第二個,勸說不聽,屢教不改,三觀不合,那麼這份感情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性。
兩個人在乙份感情當中講究的是三觀相合,只有這樣兩個才會有共同的話題,這樣感情也產生愧疚的更加的長久。如果在生活當中你看不慣男朋友的所作所為,在你的勸說之下,他仍然屢教不改,仍然肆意妄為,我覺得久而久之,在這樣的相處當中,兩個人一定會產生更大的矛盾,所以如果男孩子他始終不改,哦,那麼這時候女孩子一定要慎重選擇,這份感情是否還要繼續下去?<>
在感情當中講究的是兩個人情投意合,有著一些相同的興趣愛好,只有有共同的話題,兩個人的生活才能會變得更加的豐富多彩,如果你在生活當中看不慣男朋友,而她又聽那麼我一定會提出分手,因為我不想再這樣痛苦下去。
6樓:百事通茶茶
生活中很多時候女方都會有看不慣自己男朋友的時候,比如乙個習慣啊或者是乙個動作啊等,但是如果是真心的愛自己的男友,一般都是會去幫助男友改掉啊,如果是在不愛的情況下,當然是可以分手了,這也就成了乙個典型的海王了。男朋友雖然還未成為自己的老公,但是在成為自己的老公之前,都會先扮演男朋友的角色啊,實習期過了之後就會晉公升為老公了,相信很多男女朋友也是相愛的,並不是所謂的海王哈,當然那也只是一部分的人而已。
當相處的時間越久自己男朋友就會暴露出一些不好的習慣了,這時候就要去幫助男朋友去改掉這個不好的習慣,就例如男朋友不愛乾淨不愛洗澡的時候,這種時候女友就可以發揮一定的作用了,可以去監督一下男友,鼓勵一下男友,適當的給一點甜頭,當時間一久,久而久之愛洗澡成為了一種習慣後,這個不愛乾淨的壞毛病是不是就改掉了呢?
還有很多都是比較喜歡玩遊戲的,甚至於嚴重的遊戲比陪女友還重要,這種時候肯定不能慣著哈,要及時的去引導男友當斷則斷,玩遊戲也是釋放壓力的一種方式,但是適量即可不要過度的玩,相信女友也是可以接受的,愛對方也是需要相互的去包容對方的,兩個人要共同的一起進步的,每個人都有缺點優點,優點肯定是吸引你的地方,但是缺點可以幫助去改正啊,並沒有十全十美的人。
如果男友為了女方在努力的奮鬥並且改進自己,這個時候你還是依然看不慣男友的話,這種時候自己就需要思考一下這段感情是否還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相信自己在是對方的愛人同時也是可以去幫助對方的,兩個人共同與時俱進共同成長,平時兩個人之間可以多溝通多交流,多去包容對方的不足,這樣的感情才會長久。
7樓:明天更美好
看不慣男朋友,不能就此提出分手,因為看不慣男朋友,說明你們之間生活方式等方面出現差異,需要雙方的進一步溝通和磨練,讓對方感到為自己而改變。
8樓:麥小粒
看不慣男朋友就早一點分手,不要總是堅持到最後發現對方不是自己要找的那個人,才後悔。
9樓:法明知
如果已經互相看不慣了,建議直接分手,談戀愛是讓你開心的,不是讓你自己受委屈的。
10樓:帳號已登出
不一定。你要給男朋友改變的機會。給他一次機會,看男朋友能不能改掉自己的缺點。如果不改的話再考慮分手。
11樓:閔
每個人的性格是都有缺陷的,你要看不上你的男朋友的話,你該跟他好好彈一彈,他哪會有毛病,應該給他指點出來,讓他改掉這些毛病,這樣才能有你們的長遠的那種情感的生活。
12樓:小阿星
應該提出分手,因為兩個人明顯不合適,所以沒有必要將就,因此應該及時止損。
13樓:帳號已登出
要根據某一件事情的原因來看看該不該分手?如果他對你非常的不好的話,那你就分手。
14樓:佳音
應該,那就說明這個男朋友並不適合你,所以繼續相處下去也沒有意義。
15樓:相信自己
看不慣男朋友說明你們在一些事情上或許三觀不一致,這樣兩個人在一起有可能會因為觀點的不同發生很多矛盾,影響感情,所以如果看不慣就可以提出分手。
如果你的男朋友從來都不尊重你的想法,你會和他分手嗎?
16樓:好好學習先生
如果經過長時間的跟對方相處,並且也溝通過關於尊重方面的意見,但對方仍然是我行我素,從來不會考慮你的想法和感受的話,還是早一點分手比較好。因為目前只是情侶狀態,他都能夠這樣大男子主義,不聽對方的意見和尊重對方,以後真的結婚的話,這種情況並不會得到改善,反而會越來越嚴重。所以在婚前發現男朋友不尊重自己想法的這種現象的話,及時分手也算是乙個好的結果。
17樓:明天更美好
你的男朋友從來都不尊重你的想法,那麼自己會和他分手的,因為這樣的男朋友對自己不包容,理解,從不尊重自己,說明他具有大男子主義,這樣的男友,以後的感情生活很難保證讓自己幸福,所以分手是正確的選擇。
18樓:麥小粒
男朋友不尊重自己的想法,這樣的男人要也沒有用的,除非你同意跟他交往,而且兩人之間的雞毛蒜皮的小事你都不在意。
19樓:閔
有的人的性格確實跟你想象的不一樣,你的男朋友肯定是性格是比較直率的,也是不成熟的,所以他不會考慮別人的想法,這樣的男朋友肯定是因為性格的缺陷,才有這樣的性格。你應該坐下來跟他好好談一談,讓他改掉這些毛病。
20樓:3242嗯我
我會和他分手,因為在一段感情當中最重要的就是兩個人互相尊重,如果他不尊重自己的話,說明他沒有將自己放在心上。
21樓:巨蟹阿斯頓
我會這樣做,這樣的男朋友根本不能讓我開心,還會讓我生氣,他也不在乎我的想法,我不要和他待在一起。
22樓:檸檬網綠
我會和他分手的,因為這樣的男朋友非常令人傷心,不懂得在乎女朋友的感受,還特別的任性。
23樓:豆豆逗豆豆
會的,他這樣的人是有一點狂妄自大的,他是想要掌控我的,這樣對我的發展是不太好的。
24樓:薛集美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去跟她分手,人都是有面子的,為什麼他要不尊重我呢?不尊重我,並沒有給我想要的生活。
25樓:相信自己
不過我的男朋友從來都不尊重我的想法,我會跟他分手,因為他不尊重我的想法,會讓我感覺自己對他來說是可有可無的。
我男朋友,他什麼都看不慣,不管誰,不管別人做了什麼,他都看不慣,但是他卻又能說的頭頭是道,他總是再
我老公也差不多這來種了自,我也特別無奈,他經bai常思考一些深奧的問題,du然後分析人,他zhi覺得很多人都dao特別蠢,然後看別人的錯誤看得真真的,其實他自己也有意識到自己也不是很出色,但是遇到問題,他首先想到的是別人哪兒錯了。但是他如果意識到自己錯了也不會否認,會很懊悔 我不知道怎麼形容他。自我...
該不該說自己有男朋友該不該和男朋友說
現在社會不存在什麼養備胎的說法。男生有時候同時和幾個女孩子相親,只是跟你,多了一個選擇,不過,還是要看你,有沒有慧眼,能看出哪個男生比較適合你。不過,有一個建議,日本有一種更先進的方法,就是,用鼻子聞男生的味道,這是基因優先法選擇。中國的老辦法是,按五行理論選擇,看對方的五行是不是相生,相生才在一起...
我越來越看不慣男朋友了怎麼辦我越來越看不慣我的男朋友怎麼辦
說句實話你別不喜歡聽,你現在猶豫不決的不能分手,和你男友有什麼區別嗎?你不是一樣也不上進嗎?總回首看過去,就留戀捨不得,最後苦果子吃還是你!另外現在,人家都說寧拆十座廟不悔一樁婚,但是我覺得你們還年輕,趁現在看清楚了,早點做決定省的以後吃苦!還有就是你們在一起你也說是聚少離多,相信你也認識其他男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