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自由真的不可調和嗎?

2025-02-11 22:20:10 字數 3330 閱讀 5934

1樓:明每明

當然可以調和,在婚姻當中也要保留各自的空間,這樣才有新鮮感,但是這個空間一定要有度,不能放任自流。

2樓:半寸明臺

婚姻和自由都是獨立的部分,婚姻並不影響到自由,但是肯定是要為婚姻。失去一部分自由的,但是你可以整夜不回家,不過結婚之後家裡人會擔心,你為了避免他們擔心,為了減少家庭矛盾,讓家庭更加和諧,肯定是不好徹夜不歸了。不過真的有事的時候也是可以提前和對方說清楚,還是可以徹夜不會的,只是說你需要多了通知的部分。

3樓:十五的天空

大部分是不可調和的,畢竟婚姻不是乙個人的事,不可能隨心所欲。

4樓:暴之槐

自由是在法律約束下的自由,而不是隨心所欲。為所愛的人放棄一些自由,是值得的,而不是不可調和的。

5樓:網友

婚姻並不影響到自由,但是肯定是要為婚姻。失去一部分自由的,但是你可以整夜不回家,但是結婚之後肯定是需要按時回家的。

6樓:登臺望汝

我覺得這個並沒有關聯,只要你一起生活的人通情達理就沒影響。

7樓:小龍

看你自己選擇吧 愛情看緣分。

8樓:

主要還是看兩人的性格吧。

9樓:天蠍

看看夏明翰的就義詩。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

婚姻自由嗎

10樓:律漸

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指婚姻當事人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自主的決定自己的婚姻問題,婚姻關係的成立、變更和解除均應遵照當事人自己的意願,不受任何人的強制和干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什麼是婚姻自由

11樓:張麗珍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結婚自由與離婚自由二者相互補充,構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內容;結婚自由,是指婚姻當事人有依法締結婚姻關係的自由。當事人是否結婚,與誰結婚,是其本人的權利悶沒,任何人無權干涉。

離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檔碧法解除婚姻關係的自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行罩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婚姻自由是政治的嗎

12樓:張麗珍

婚姻自由不屬於政治權利。婚姻自由是指婚姻當事人按照法律的規定在婚姻問題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強制或干涉。我國《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此外,結婚襲拿應當男女雙方完全顫禪激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茄襪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如何正確理解婚姻自由?

13樓:北京

婚姻自由是婚姻的基本原則之一,《民法典》第1041條第2項沿用《婚姻法》的規定,明確實行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男女雙方都有權依據法律的規定,自主自願地決定自己的婚姻問題,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強制和干涉,這項原則包含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個方面,共同構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內容,缺一不可。

結婚自由是建立婚姻關係的自由,是實現婚姻自由的先決條件。

離婚自由是解除婚姻關係的自由,是結婚自由的必要補充。

對此,《民法典》第1046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1069條也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

國家雖然明文規定保障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但需要指出的是,任何自由都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自由,婚姻自由也是這樣,在現實生活中,不可以想結就結,相離就離,不可以濫用婚姻自由,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和要求,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和限度內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絕不允許濫用婚姻自由的權利去損害家庭、子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

什麼叫做婚姻自由

14樓:張麗珍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權利一樣,不是絕對自由,而是相對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權,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了結婚的條件與程式、離婚的條件與程式,這些規定劃清了婚姻問題上合法與違法的界限。凡符合法律規定,即為合法行為,受法律保護;不符合法律規定,即為違法行為,不受法理保護。

一、婚姻自由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結婚自由與離婚自由二者相互補充,構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內容。結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離婚自由是結婚自由的重要補充。

一)結婚自由,是指婚姻當事人有依法締結婚姻關係的自由。當事人是否結婚,與誰結婚,是其本人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自願是實現婚姻自由的前提,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愛為基礎的必要條件。

但自願必須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因為結婚自由決不意味著當事人爛手可以在婚姻問題上為所欲敏握為。在結婚自由上問題上飢拿嫌,包辦強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為是被反對的,各種輕率行為也是被反對的。結婚雙方都必須要符合《民法典》裡關於結婚的法定條件。

二)離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關係的自由。既然婚姻的成立和維繫都應以愛情為基礎,那麼雙方或社會把離婚一律看成悲劇是不適當的。與其說離婚動搖了以前存在的穩定的家庭關係,甚至加速了原來具有約束力的婚姻關係的公開解體,不如說離婚制度為那些無法共同生活的夫妻,那些因為無法解除名存實亡的婚姻、而遭受痛苦的人們提供了救濟的辦法。

對於已經死亡的婚姻,離婚無疑是乙個很好的方法,也有利於維護雙方的權利。但離婚是一項重要的法律行為,它關係到家庭的穩定、子女的幸福。在保障離婚自由的同時,我們反對輕率離婚。

因為離婚意味著婚姻關係的解除,將會引發一系列的法律後果,對當事雙方及家庭、社會都會造成一定影響。

婚姻自由包括哪些內容,婚姻自由的含義和具體內容

一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結婚自由與離婚自由二者相互補充,構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內容。結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離婚自由是結婚自由的重要補充。二 結婚自由,是指婚姻當事人有依法締結婚姻關係的自由。當事人是否結婚,與誰結婚,是其本人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自願是實現婚姻自由的前提,雙方意思表...

婚姻自由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婚姻自由的含義和具體內容

一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結婚自由與離婚自由二者相互補充,構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內容。結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離婚自由是結婚自由的重要補充。二 結婚自由,是指婚姻當事人有依法締結婚姻關係的自由。當事人是否結婚,與誰結婚,是其本人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自願是實現婚姻自由的前提,雙方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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