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已經到期了。現在提出辭職,但是公司不批准怎麼辦?
1樓:金融老王老師
我覺得依照勞動合同執行就好了,不批准就直接向當地仲裁委申請仲裁,時效比法院快很多。
2樓:ivy小法師
到期後你可以自己走,不需要再得到許可,公司沒有和你重新訂立合同已經違法,需要支付雙倍工資。你可以給公司發郵件,告知公司在限定時間給你離職單,否則會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3樓:網友
按照合同辦理,如果公司所提理由充分,各種待遇合適,可以續簽。如果不是就是不放行,那就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會給予你幫助。
4樓:稅務小云
你辭職,不是申請辭職,而是通知單位你要辭職。但是必須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到期後自動辭職,單位需要為你辦理好離職手續,開具離職證明,注意離職證明的內容是否誣陷你哦。如果單位不幫你開具證明,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5樓:網友
你既然想辭職,單位讓你乙個月後自動離職,那你應該提交你的辭職申請,作為你的辭職證明,然後單位如果還不給你辦理離職證明的話,那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裁定你跟單位之間沒有勞動關係或者已經結束勞動關係了,
6樓:杜凌晴
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已經到期且已超過了乙個多月(到2021年7月28日才是兩個月),公司未再與你籤勞動合同,那就說明你是自由身,隨時隨地都可以辭職走人,假如公司要為難你,你還可以以公司未與你籤勞動合同為理由,申請補償。《勞動法》裡有公司未與員工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辭職和申請公司補償的規定。
7樓:歡創集團
針對你個辭職不受理的情況我給幾建議。
1、提前乙個月(30)提交書面辭職,不管他同不同意。
2、公司不配合的開離職證明可以**12333去起訴。
3、如果敢不發工資或者扣工資,立馬去起訴要他們賠雙。
8樓:匿名使用者
保留你書面辭職告知到位的證據即可。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是通知~~不是申請,他是否批准與你無關!你告知到位並保留相關證據即可。
9樓:網友
你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離職,不需要單位同意,到時間辦理離職手續,直接就可以離開。
勞動合同到期,單位未續簽合同,還繼續在單位上班的,單位需支付你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賠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辭職 ,是通知的性質, 只要你想走, 不用審批。 到期後,就可以走。 如果他們扣你工資, 不給開離職證明等。 可以申請仲裁。
提交離職證明 時間節點 最好保留證據。
主動離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11樓:網友
合同到期沒有續簽,你是隨時可以離職的,不需要等乙個月,但如果你已經與公司簽過二次勞動合同,或在公司時間超過十年,那就形成無固期限合同關係,就需要公司同意了。
12樓:荊萊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到期,如果不再續簽的,勞動關係自動終止。
這種情況,是不需要提辭職的。
因為辭職的前提是單位和職工存在勞動關係。
因為合同到期而導致不再存在勞動關係的情形,沒必要提辭職。
這種情況,您直接找單位人事部門給您開具離職單,就可以了。
13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勞動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但繼續工作,雙方形成新的勞動關係,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
事實勞動關係,可以隨時離開,無需履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
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有權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的工資;未續簽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屬於勞動爭議,可通過色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14樓:網友
勞動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不需要提出辭職,也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
15樓:廣聯鋼建築系統
不需要公司同意,你只需要提前30天提出,到時候就可以走人,不出具離職證明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和公司協商。
16樓:瀟瀟若水
是否已經續簽勞動合同了呢?如果沒有,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17樓:彭商張
乙個月後自動離職了啊。
勞動合同還沒到期可以提出辭職嗎?
18樓:夏振超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未到期提出辭職是可以的。賀扮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禪拆灶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御巖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未到期辭職公司不同意如何和處理
19樓:唐玉娟
勞動合同未到期辭職的方法臘跡渣有:
1、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離職;
2、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
3、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情況,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一、自離和辭職的區別是什麼?
辭職和自離的區別:
自離,即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辭職一般有兩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後不走可以直接走人嗎。
不可以,需要提前30天書面申請辭職。沒輪悄籤勞動合同辭職流程為:1、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離職。
2、勞動者按約定辦理工作交接。3、用人單位州巧出具離職的證明。當然,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老闆可以同意員工提前離開。
三、辭職報告打了多久可以離職。
一般乙個月後可以離職。
離職有多種方式。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如何賠償?
終止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好像是按年平均工資賠償的 首先,關於合同到期不續簽的程式,你陳述的很清楚,大致沒錯,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 其次,關於經濟補償金問題,由於你們屬於合同到期未續簽的,而對此,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單位是無需給予經濟補償的,那麼,你也只能主張2008年1月1...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
合同到期公司與個人解除勞動合同所給的經濟補償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合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根據入職年限給付的補償金。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 2001 157號 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 超過的部分按照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