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偶兒媳以沒有住房為由是否能向公婆要住房?

2025-02-18 15:30:08 字數 1814 閱讀 2814

1樓:一笑生陶伯

喪偶的兒媳婦 沒有住房?她原來跟老公一起住在**的?如果是租房住的。

他可以向公婆要住房。這是他的權利的主張,但是,公婆沒有義務一定要把房子給她。甚至可以這麼說,要是兒子還在,兒子能向父母要房子,但是父母也沒有一定要給的義務。

2樓:wcg選擇

如果她與你兒子生有兒女並且一直跟她生活,還是有一定理由的。

3樓:網友

要不著,公婆沒有責任與義務給他住房 。

4樓:網友

向公婆要房子是沒有道理的,當然公婆如果看到兒媳困難,主動幫助,是可以的。

5樓:如珍似華歲越

應該是不能作為理由向公婆要求住房。

喪偶兒媳有權住在公婆家嗎

6樓:三湯紅

喪偶兒媳無權住在公婆家。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的後果是一樣的,男方已經去世的,男女之間的婚姻關係應當立即解除,並且兒媳不是公婆的子女,是無權居住在公婆家的,如果公婆居住的房屋是兒子所有的,應當作出遺產處理,由父母和兒媳共同繼承,在這種情況下,兒媳就有權進行居住,否則就只能搬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一條。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係,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係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宣告不願意恢復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喪偶兒媳子有權住公婆家住嗎

7樓:覃永雄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無固定經濟**又沒有可供居住的其他住所,那麼是可以住在公婆家的,因婚姻關係產生的居住權益並不因夫妻一方去世而消滅。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登伏頌坦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櫻碰家庭的成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缺桐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喪偶兒媳有權住在公婆家嗎

8樓:李瑤

法律分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無灶塌固定經濟**又沒有可供居住的其他住所,那麼是可以住在公婆家的,因婚姻關係產生的居住權益並不因夫妻一方去世而消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隱者圓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嫌悄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喪偶兒媳有權住在公婆家嗎

9樓:律漸

法律分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猛差方無固定經濟**又沒有可供居住的其他住所,那麼是可以住在公婆家的,因枝山皮婚姻關係產生的居住權益並不因夫妻一方去世而消滅。

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都唯敏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可見,兒媳在喪偶之後無論是否改嫁,只要仍然對公婆履行了贍養義務,就可以繼承公婆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喪偶的兒媳對公婆的遺產有繼承權嗎

婚姻法 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我國 繼承法 規定,公婆與兒媳同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對遺產的繼承按均等的原則。回答如果媳婦去世時留下了遺贈扶養協議,約定自己的遺產由公婆繼承,那麼公婆就有權繼承媳婦的遺產。如果媳婦去世時未留有遺贈扶養協議,則遺產發生法定繼承,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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