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分鐘上班是否違反勞動法?

2025-02-20 09:55:29 字數 5669 閱讀 4330

1樓:帳號已登出

按勞動法規定,如果你們提前30分鐘上班兒,那麼可以提前30分鐘下班兒了。如果光提前30分鐘上班,下班沒有提前的話,肯定是違法勞動法的。

2樓:沙子璇

提前30分鐘上班,這確實是違反了勞動法的,這明顯就是把時間拖長讓你們加班,但是這樣又不會給你們加班費的,這就是讓你們無償多上半個小時的班。

3樓:網友

前30分鐘上班兒的話,應該是不會違反勞動法的,這只是乙個在時間上提前的話。這個不會違反勞動法的。

4樓:罒強丨丨殘罒

提前30分鐘上班,是否違反勞動法?勞動法規定的都是八小時工作制的,提前也不屬於違反勞動法的。

5樓:帳號已登出

提前30分鐘上班,是否違反勞動法告訴你,當然不違反勞動法了,只是違反勞動規則而已。

6樓:了不起的鱻

th提前30分鐘上班。不應該算違反勞動法不應該算違反勞動法的。你應該應該算你。一乙份子。

7樓:鑫浪

提前30分鐘上班提前30分鐘上班,是否違反勞動法?我就提前30分鐘上班,這是好員工,你提提前三分鐘,你可以做點什麼,收拾衛生啊,唉,打掃打掃房間啊,而是說的你要是早退30分鐘,你是違反勞動法的班,30分鐘到單位,那麼你是好員工,你可以被評為勞模。

8樓:你愛我惜

提前上班是自願的,或者公司規定,只要同事能提前下班或者給加班費就是好現象。

9樓:愛石完

又時工作的需要,一般來說就是提前15分鐘去做準備工作吧,30分鐘是有點早了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按照規定的時間到崗就可以。

各單位有所不同。

工作性質不一樣。

還是按照單位要求辦理,大家都這樣就屬於公平。

勞動法提前30天通知哪一條

11樓:劉彤說法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螞亮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態扮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悶閉寬: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要求提前上班違法嗎

12樓:李飛磊

法律分析:是違法的,用局冊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絕孫時間、休息休假等制度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桐巨集巨集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未按勞動法提前30天離職什麼後果

13樓:陳大偉

法律分析:在用人單位沒有法定過錯的情形下,並非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依法辭職後,單位必須在15天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金的轉移手續,否則勞動未提前30天辭職要賠公司錢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單位解除合同,不需支付違約金。但是單位為你提供了培訓備鄭並約定了服務期及勞動合同約定了保密條款的除外。勞動者依法辭職後,單位必須在15天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金的轉移手續,否則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如果槐空未提前30天通知單位解除合同,私自離崗,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但是,你可以注意一下,單位是否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存在的情形,如果存在,那麼你可以即時提出鉛滾瞎辭職,而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單位解除合同,不需支付違約金。但是單位為你提供了培訓並約定了服務期及勞動合同約定了保密條款的除外。

要求提前上班違法嗎

14樓:玄逸無咎

工廠強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法》以及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家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是有《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延長工作時間。

15樓:啤啤寶寶愛你呦

這個是不違法的,你得根據你單位的情況,是可以提前上班兒的。

公司要求每天提前20分鐘上班卻不算加班,還說不提前的就比提前的員工工資低,這符合勞動法中威脅勞動嗎?

16樓:小玥姑娘的日記

你好,首先從勞動法的角度來說,提前20分鐘上班確實是不合法的。

其次,你需要明白提前20分鐘上班是正常上班還是開例會又或者做其他事情呢?

其實在中國的很多企業,普遍都有早上開例會的習慣。

每天早上提前十幾二十分鐘上班,然後領導或者管理層的那些大佬們就會讓員工們列隊,接著大佬們就開始嘮嗑一天的工作安排,也會總結一下前一天工作的得失,甚至會吐槽一下哪些哪些員工做得不好,通報批評。

等等。所以我個人覺得,如果你覺得自己有能力,那麼你可以選擇跳槽去一些不用搞這些儀式的公司。

當然如果你覺得自己的能力有所欠缺,或者因各種條件限制暫時無法理解的離職的話,那麼不妨先適應一下這種環境。

畢竟在我看來,這是中國很多企業都存在的一種現象,只不過有的企業把例會放在了上班前,有了把例會放在了下班前。

有的很多公司都會放在頭一天下班前,每天一到下班就開會,把想說的都說了,然後第2天就準時下上班,其實這是一樣的道理,都是利用非上班時間來壓榨員工的勞動力。

17樓:網友

這個肯定是不合理又不合法的。

但是,你要有證據證明這個規定是存在的。

比如說公司明文規定,或者說有郵件之類的。

不然的話,你就算是去投訴也沒用,別人可以不承認的,你去找勞動監察大隊去試試看看吧。

18樓:小妍熙

比較建議找個以後發展空間大的,或者選擇比較輕鬆的可以備考事業單位或者公務員這些。應屆生備考優勢很大。

公司要求節假日9.上班卻提前40分鐘上班卻不給提前上班時間的工資違反勞動法嗎?

19樓:福琪學長

違反嫌殲了勞動合同法。新勞動合同法中規定乙個月工作時間不能超過176個小時,超過176個小時的,都應當算作加班,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基鍵應當足額的支付其加班費。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芹鋒衝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果用人單位超出了法律規定的勞動時間,應該給予勞動者加班工資。

20樓:網友

不違反勞動法,提前做好上班前一切準備工作,這是所有企業慣例。

21樓:小花朵嗯

公司要求節假日。9點上班兒,卻提前畢前40分鐘上班兒,不給提前上班兒時間的工資,違反勞動法嗎?如果是個人的公司,慧盯芹那是公司有自己內部的規定,這則歲是不違反勞動法的。

22樓:艾閎

其實只能說這樣不合理,但不能夠鉛老敗說含掘違槐顫法,因為你在公司上班,就應該聽公司的調派,這樣的話才能夠工作坐的時間長。

23樓:網友

公司要求節中尺假日就上班,卻提前40分鐘上班嗎?卻不給提前上班時間的工資銀培陸,違反勞動法。我覺得提前40分鐘上班鋒頃兒的工資,不違法。

24樓:帳號已登出

工資公司要求節假日9點上班,卻提前十分鐘上班,卻不給提前上班時間的工資,這應該是違法規定的。

25樓:網友

以合同為準,如果提前上班又沒有提前下班那就屬於加班應該給加班費。

提前十分鐘上班違法嗎

26樓:韓東昇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可以制定用人制度畢運來明確規定後的處罰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州數者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冊薯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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