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拯救愛情和婚姻
哈?為什麼要有這樣的理解!婚後兩人的經濟是自由的,雖然說婚後所有的收入歸兩人共同所有,可以共同支配,但也沒有規定必須是老公給老婆或老婆給老公!
所有說:不違法!!!
2樓:昔雨炫
如果結婚後男方半年給6000是不犯法,只能說你對這個男人的要求是多少。
3樓:紫雲曉
不存在犯法的問題,給不給錢這個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和法律沒有關係。
4樓:網友
結婚後男方半年給6000,是不犯法的。
5樓:來自杏花村欣喜的徐盛
如果是他自己自願給你們的,那麼這種情況一點也是不會犯法的。
6樓:佘曼蔓
發慢點給六千不違法不違法。
7樓:墩濤
不犯法,你可以選擇離婚。
8樓:一品青蛙
不犯法啊!沒有法律規定結婚後男方一定要給女方錢,中國女人結婚後很多都工作自食其力,為什麼一定要男方養呢?
中國的脫貧標準4000元,就是說人均收入達到4000元就達到了脫貧標準。女方就算沒有工作,算下來一年拿到錢12000元,是脫貧標準的3倍,也夠生活費了……
9樓:網友
這不犯法,結婚並不代表男方要一定發錢給女方。
前提是男女雙方都共同撫養子女的話,具體看法院判罰的撫養費多少,如果半年6000低於應付的錢款,那麼就是違法的。
我拿同居老公6000塊錢,在一起花了,算犯罪嗎?
10樓:天地評論
夫妻共同錢,財產,不算犯罪。
11樓:端木我的
沒有結婚證,財產不是共同財產,拿了別人的錢屬於盜竊。
12樓:感恩世界感恩未來
一起花的不算犯罪。如果攜款潛逃就不行了。
13樓:網友
老公的錢花了不算是犯罪。
14樓:網友
你如果拿同居老公公6000塊錢在一起花了,當然也算是犯罪的,你為什麼拿人家的錢呢?不應該這樣做呀,按道理你年輕的話,應該給錢給老人作用才對啊!
15樓:孤獨為伴
本是夫妻,財產都是共享的,根本就沒犯罪。
16樓:勵海倫
首先是老公還是男友?如果還沒有拿正式結婚證,對方追究的話,算犯法,未經他人允許,私自佔有他人財物。
17樓:誰說女子不如啊
你拿同居老公6000塊錢在一起花了算了,也犯罪嗎不算,因為你碧雲是同居關係。這是你應該所得的。
結婚一年感情不合想離婚。男方要求退回六千元彩禮。合法嗎?
18樓:網友
一、彩禮問題請對照下面的條款自己看看吧:
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還要求我陪償婚紗照費用1000元及買戒指的1500元」——賠償的法律依據在下面(沒有符合下面的規定的情形則不須賠償):
婚姻法第46條規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不然不離」怎麼辦?——離婚方式有自願協商(去民政部門辦離婚登記)和強制離婚(去法院打官司)兩種。當事人就自主選擇權。
四、「他父母還威脅我。如果不給錢就找人去砸我母親的房子。」—真的?報警吧!
五、「如果我起訴離婚。法院會支援他們的要求嗎?」—不合法的請求法院會——駁回。
六、「如果我去派出所備案,派出所會不會受理。」—至少也得給你調解吧?那裡給雙方做的筆錄就是以後訴訟中的證據啊!
19樓: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你所說的你現在提出離婚,如果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一般是不準予離婚的。要等待再過半年後再提起離婚,法院才會判決准予離婚。至於是否要退還彩禮,你就對照上述規定考慮。
關於他們現在威脅可以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男方給女方的6000定金有權要回來嗎?因為各種原因女方不答應了,我有權利把這錢要回來嗎
20樓:網友
應該有權力要回來的,女方不願意退婚了,那就應該將訂婚禮金退給男方,
21樓:網友
如果一定要要的話。先協商。協商不成起訴到法院。經過一番糾纏。肯定是能把錢要回來的。不一定是全額。
22樓:露水千園
彩禮或者定金只要是對方後悔而沒結婚那麼所有的都是需要退回來的這個不必擔心可以找村委會或則是法院處理。
23樓:乘代杉
不管什麼理由拒絕,定金都應該拿回來,那是你自己的錢,只要事情沒有談好,這個錢就可以拿回來,而且必須拿回來。
24樓:公尺蟲的一天
女方不答應了當然要全部退回。
婚後買房證只寫了女方,女方父母在銀行貸款,男方工資每月給女方6000元,離婚男方怎麼辦?
25樓:阿軍侃社會
證明一直以來是自己還的房貸,這樣便可以通過訴訟分到本該屬於自己的財產。
26樓:love小鋼炮
首先這是你婚後購買的房產,只要有證明不是女方父母單獨出資購買的,那你就有產權,其次你的銀行流水可以證明你的工資收入,以及花銷方向,所以即使你們離婚,且房產證名字是女方的名字,你們也是要平分的。
27樓:榮耀v88888鬼
婚後才買的房子,即使只寫女方名字,房子也屬於是夫妻共同財產,正常情況離婚了也應該正常平分家產,鑑於你們付款方式特殊,而且房貸也未還清,所以只能你們私下協商處理。
28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方式的合理結果就是離婚男方什麼也得不到,淨身出戶。
雖然可以起訴說自己參與了還房貸,但這種曲折模糊的證明相對於清楚明白的房屋產權是沒有可能贏的,頂多是法官手軟一下判對方還你幾個錢,全都要回來是不可能的。而且能設計出這種方案的女方家庭,也不會輕易的讓「法官手軟一下」這種情況發生的。
29樓:網友
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男方每月給女戶『千元沒寫還房貸這就麻煩了。還是找律師幫忙。即要離婚就只好法院判決了。
30樓:網友
婚後為共同財產,這個至少是平分的,如果首付是對方父母貸款,他們出示證據,這個部份會歸對方所有。反正大多是協商解決,只有糾纏不清時才上法院判決。
31樓:英子妮
男方把還房貸款的票據留好,等離婚時作分割房子的證據。
32樓:情感諮詢小迪老師
尋求法律幫助,最好找乙個專業的律師諮詢,這樣才能幫你更好解決問題。
根據你的描述你們這是婚後財產,即使寫的女方的名字,你每個月還房貸這些都是憑證,雙方應好好協商。
33樓:府松雨
房證只寫了女方的名,證明你沒有實力買房,你掙的錢也是日常開支和還房貸,買房的錢你一分錢也沒出,還住的新房,還想幹什麼。
34樓:可憐的湯姆
男的應該什麼都得不到!
我與男方於2010年12月25日日結婚,過了了彩禮六萬八千元,辦置新房花了6000元,結婚後包地
35樓:意愉濟往
寫好材料,再次上訴。法院會受理人的。
36樓:小文豪
夫妻賬也得算,法院是看證據的,結婚時男女雙方投入生活的資金都需要找到明細的賬或者可靠證據。男方的彩禮女方的嫁妝都可以算進生活啟動資金,婚姻財產就像兩人合夥辦企業,雙方投入算作股份,柴公尺油鹽支出預設為雙方共同支出,不會應為獨立承擔坦老成本就算作你的,你必須拿出你額外補資的證據,比如用你結婚前的資產。婚後任何收入或資產在沒有立字說明的情況下都視作雙方共有的,借錢也算是共同債務,向他父親借的錢你們夫妻一人承擔一半的債務。
向你孃家借錢也是,但是必須留下借錢的證據,以便分攤債務,而不是你乙個人承擔支出。
反過來,男方的所有生活支出你也必須承擔一半。所以往往離婚後雙方都希望把自己付出的都討回來,但是沒有證據說話是沒慎歲人信的。
男方主要佔理的地方估計還是彩禮投入,如果這筆錢全部支出於生活開支是沒有必要歸還的,法院無理要求賠償,但是很多地方習慣將彩禮視孝順讓孝公升丈母孃,交給女方父母不計如兩人生活資產,那麼離婚時法院有理由要求女方歸還這筆錢。
女方過年給男方6000塊 男方給女方6600什麼意思 沒結婚也沒訂婚?
37樓:帳號已登出
現在的人太虛偽了。男女雙方盡做表面文章圖講究玩面孑。一點意思都沒有。
結婚的時候男方如果拿不出那麼多彩禮女方一定要那麼多屬於犯法嗎?
38樓:曜
結婚的時候彩禮到底要多少。
這個是雙方協商的結果。
和法律沒有什麼關係。
如果你們無法協商一致。
那麼就不要結婚。
女方要求彩禮是很正常的事情。
並不犯法。
結婚半年,男方想離婚,但是不想給一份錢,請問該怎麼辦
一,離婚財產分割標準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 婚姻法 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
婚後半年買的房子,錢是男方出的,離婚後怎麼分
如果結婚後,男方出錢買的房,女方不在場也沒女方簽字,算夫妻共同的還是就男方 如果房子有你的名字,也有你出錢一部分的錢買的,那到時候肯定有你的一半,如果沒有你的名字,那一方也有證據說你沒有出錢或者其他的,那如果打官司的話,贏的機率很小。一般無法說明是單方出錢購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對半分配。婚後半...
結婚前男方給女方買的三金,離婚後屬於女方嗎
那當然是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了,不用歸還的,如果婚前送的所有東西在離婚後男方還要討回去那還送來幹嗎呢。中國的法律就是這樣,為什麼結婚時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離婚時不可以要回,而女方給男方的陪嫁卻可以要回?不都是以婚姻為目的的?一點也不公平!這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畢竟是男方買給女方的。恩,這個屬於女方的,婚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