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臨近年底不續簽勞動合同,一般情況是拿不到年終獎金的,除非是合同裡寫明瞭否則就看用人單位願不願意給了。其實不跟你續簽合同就是不想再用你了,那麼估計也不會給你年佟獎了。
2樓:一槌定音
臨近年終不續簽勞動合同,與員工應拿的年終獎無關。
首先,年終獎是對員工全年的工作進行獎勵,由於這一年員工一直在為企業工作,年底即使員工辦離職,年終獎也應該發放給員工。
其次,企業未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但只要未通知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就是預設原勞動合同繼續生效,仍屬於該企業員工並享受企業員工的一切待遇。
3樓:雲南新華電腦學校
您好,原則是應該有的,但是公司把您辭退的話,很可能您這邊是拿不到的,祝您好運。
4樓:呼延煒
臨近年底,不續簽勞動合同你也會拿到年終獎的,因為年終獎是對你這一年的勞動成果給予的獎勵,與你不續簽勞動合同沒有關係。
5樓:李廣軍
應該可以拿到年終獎,畢竟你幹到了年底,不續簽勞動合同,還能拿到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6樓:奮鬥的鄔二爺
臨近年底了,如果不續簽勞動合同也是應該拿到年終獎的,不續簽的話是說明年開始你可以不在他這上班了,但是今年的勞動成果還是應該給你的。
7樓:僧書桃
勞動合同法規定,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如果員工有續簽意願,工作中又無重大過失,公司又沒提前約談,再拒籤合同,你是可以拿回所欠工資,經濟補償金,還有年終獎,其中補償金,年終獎都得自己主動去爭取,老闆不是做慈善的,你不據理力爭,錢是不會給的!
8樓:
這個首先要看勞動合同上有沒有明確約定,如果有約定可以拿年終獎,或者足額支付獎金,企業必須給。如果沒有明確,公司薪酬制度裡有明確,也可以,如果都沒有明確,要看企業的了。
9樓:阿平的故事
臨近年底,不續簽勞動合同,我能拿到年終獎嗎?我覺得你肯定可以拿到年終獎啊,因為年終獎是對這一年的工作的獎勵,雖然你沒有續簽勞動合同,但是不影響你拿年終獎。
10樓:網友
正常來說,你如果工作到12月31日,那就是可以拿到的。
如果你提前辭職了,那就是不滿一年,可以不給你。
你在提出來辭職的時候應該跟公司協商好這個事情。
如果不滿一年,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比例支付年終獎,當然,能不能拿到要看你怎麼談了。
11樓:律醉鑲
你年底你不續簽勞動合同,你也能夠拿到年終獎的,因為年終獎是你勞動下,這一年來的獎勵,而不是嗯,明年的獎勵。
12樓:勞動法袁
這個在有現實的案例。如果勞動合同或者員工手冊裡邊有關於年終獎的約定,即使不在單位幹了也能夠拿到年終獎。不因勞動者不在崗,剝奪勞動者拿年終獎的權利。
有人起訴,終審判決是支援員工的年終獎訴求的。
13樓:網友
要看合同中是否對年終獎有約定規,如果有,從其約定,如果沒有一般需要協商解決。
14樓:我的
不能,特殊情況除外。
15樓:是橢橢呀
公司單方面不續簽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賠償。按照員工的工作年限賠償。年終獎勞動法並沒有強制規定。
16樓:煙雨青衫
年終獎與勞動合同沒有直接關係的,一般都是按工作期限來算的,不過要做到年底發才算有,表示的是一年到年終時候。
17樓:揚幼安
臨近年底,不續簽勞動合同,我能拿到年終獎嗎?臨近年底,不續簽勞動合同,你也應該拿到年終獎的。
18樓:網友
如果臨近年底不續簽勞動合同的話,你能不能拿到年終獎金?我覺得即使不可以拿到年終獎金。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了,本月的獎金還應該發嗎?勞動法有規定嗎?
19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規定,如果不符合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公司可以不再續簽。
但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應向勞動者支付已提供服務期間的經濟補償。
獎金還是應該支付的,因為按照《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的規定,獎金是工資的組成部分,不發獎金涉嫌剋扣工資,侵害了員工的合法權益。
屬於勞動爭議,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20樓:傅阿允
合同到期公司不去簽了,本月的獎金,當然應該發了,這是你應該得到既然你工作了公司就應該給你勞動法,是有這個規定的,如果公司不給你的話,建議你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21樓:網友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了,當月的獎金當然還是應該發的,公司不會給你扣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獎金沒有法定條款,主要看公司的工資制度的約定!
如果沒有約定的,你出勤日的獎金應該還是會進行折算的!
至於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公司應該支付辭退補償!
23樓:網友
獎勵是用人單位自己的獎勵制度,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要看合同中是怎樣約定的。
24樓:小鹽未加碘
合同到期以後,您和企業的勞動關係就自動解除了,但是這個月的獎金是必須發給您的,因為你已經付出了勞動。
25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
不續簽就不能再繼續工作。
單位應一次性結算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有規定,獎金應一次性結算。
不續簽勞動合同年終獎有的拿嗎
26樓:通竅又熱心灬福祉
合同到期不續簽一般是可以拿到年終獎的。是否發放年終獎,的確是用人單位的工資自主權之一,但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隨意改變它已經向員工做出的承諾,包括以合同或規章制度等方式做出的承諾。用人單位不能以諸如「發放年終獎時不在職的員工不能獲得年終獎」這樣的內部規定,排除在這一年中做出過勞動貢獻的勞動者獲得年終獎的權利。
合同到期不續簽年終獎能拿到嗎
合同到期不續簽一般是可以拿到年終獎的。是否發放年終獎,的確是用人單位的工資自主權之一,但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隨意改變它已經向員工做出的承諾,包括以合同或規章制度等方式做出的承諾。用人單位不能以諸如「發放年終獎時不在職的員工不能獲得年終獎」這樣的內部規定,排除在這一年中做出過勞動貢獻的勞動者獲得年終獎的權利。
只要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沒有特別規定或勞動合同沒有特別約定「離職員工不得享受年終獎」,那麼,按照勞動法按勞分配、同工同酬原則的要求,無論勞動者是因合同期滿而終止合同,還是由於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式而提前辭職,離職勞動者也應得到相應的年終獎。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或者勞動合同中事先明確年終獎方法的依據和條件,如果依據和條件合理,且離職勞動者不符合年終獎發放條件時,則可以不再向離職勞動者發放年終獎。
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年終獎,但實際上已發放年終獎,如離職勞動者符合發放條件,離職勞動者同樣有資格獲得年終獎,用人單位應該發放。
勞動合同期滿,除具有法定勞動者提出公司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外,公司不晌侍帶需要續約。
勞動合同期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經完結,除《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勞動者提出,公司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之外,是否續約,是公司自主權。
可以看出,只要員工當時與公司簽訂合同時勞動合同無明確規定年終獎的,都是應當進行年終獎發放的。如果與公司在這個問題上宴蘆協商不下來的話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訴,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勞動合同法中對於合同到期不續簽與年終獎的聯絡,是沒有明確規定的,但是對於年終獎的發放,是作為用人單位的自主選擇權利,如果在續簽合同前,用人單位就已經承諾過年終獎會按時發放,那麼及時不續簽談昌合同年終獎也不會被扣除。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年終獎嗎
27樓:彭宗輝
1、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單位應在員工離職之日支付員工的實際工資。年終獎屬於工資的一部門,單位必須在離職之日支付。
2、年終獎和考評掛鉤,確定了考評冊咐期間,且考評期滿為止在職的員工,有權享受年終獎。考評期的絕大部分時間在職,因合同期滿離職的員工,可以和公司協商年終獎的問題,協商不成可以提請仲裁。
3、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
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一、發生勞動爭議後怎麼解決,有哪些途徑解決?
根據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可按照以下幾個程式解決:
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協商,達成協議。
2)調解程式。不願雙方自行協商或達不成協議的,雙方可自願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對調解達成的協議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可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直接申請仲裁。
3)仲裁程式。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都可以向仲毀姿絕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應當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作出裁決。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調解書或裁決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程式是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式,也就是說,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沒有經過仲裁程式的勞動爭議案件。
4)法院審判程式。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向基層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式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法院審判程式是勞動爭議處理的最終程式。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纖姿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年終獎
28樓:上海婚姻家事梁聰團隊
勞動 合同到期 後,用人單位繼續用工,但沒有及時與勞動者續簽 勞動合同 的,是不合橘物法的,用人單位會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續簽,勞動者還在繼續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 》規定要求,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 工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高伍賀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戚派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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