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目 錄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基本原則。
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蔽旁、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第巨集握橡二節 動產交付。
第三節 其他規定。
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第二編 所有權。
第四章 一般規定。
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第六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章 相鄰關係。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第三編皮埋 用益物權。
第十章 一般規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十二章 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
第十四章 地役權。
第四編 擔保物權。
第十五章 一般規定。
第十六章 抵押權。
第一節 一般抵押權。
第二節 最高額抵押權。
第十七章 質權。
第一節 動產質權。
第二節 權利質權。
第十八章 留置權。
第五編 佔有。
第十九章 佔有。
附 則 以上是物權法條文 可以去看看。
2樓:這個人叫天才
當然受。難道又是拆遷??
土地承包權受物權法的保護嗎?
3樓:創作者
土地承包權受物權法(現已被民法典代替)保護,通過登記予以保護。登記機構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敏模物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憑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佔有農村土地,自主開展農業生產經營並取得收益。
【法律依據】
民法碼悄典》第三百三十一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第三百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登記機構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書,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三百三十五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橋液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使用權是物權嗎
4樓:靳春雨
法律分析:公民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屬於用益物權。廣義的土地使用權含建設用地使用臘橘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等均屬於物權。
承包經營權、建設使用權、地役權、宅基地權這些都是土地使用權的具體表現。用益物權是法定的,當事人不能自己創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四條 建設用地使用虧塌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銷局圓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土地永久使用權是否受法律保護?
5樓:張國輝
法律分析:永久土地使用權在我國是不受孫仔法律保護的。通常情況下,我國最高的土地使用許可權為70年,當到期以後還要向我國有關部門進行申請續期。
我國這麼做,也是為了防止國有土地資產的流失,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我國的土地資源。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爛巧列用途確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業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則歷汪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物權法土地使用權規定有哪些
6樓:凝和學
法備稿律分析:國有土地使用權,包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集體歲搏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農用仿雀孝地使用權(不含土地承包經營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條: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土地使用權評估如何入賬土地使用權評估增值需要做賬嗎,如何做
錯誤,是肯定錯的 但你沒交待清楚 1 07年公司對該土地使用權評估的原因?2 你公司是否為房地產公司?是或不是,財務處理差別很大。3 你公司會計政策中選擇的制度是 企業會計準則 還是 企業會計制度 4 你公司自06年12月購入該無形資產後,有沒有計提累計攤銷?如果沒有,則需要做前期差錯更正,補計提。...
什麼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的型別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獲取方式主要有出讓 劃撥 轉讓三種方式。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 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土地使用權型別有哪些?根據 土地管理法 土地登記辦法 的相關規定,土地使用型別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土地使用權 land use rights 是指國家機關 企事業單位 農民集...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程式,土地使用權轉讓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一。1.你轉讓的期限只有10年 2.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3.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4.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5.應當經發包方同意。在以上條件下,你承包的土地經營權可以轉讓給別人。二。其程式是 1.向發包方申請 寫一份 申請 遞交給發包方,如果同意你轉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