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靳春雷
您好,一般單位發工資都會預設是發上個月的工資,按您的說法,合同中規定每月20日發工資,直到28日您也沒有收到工資,是用人單位的錯誤。您不妨去財務部門那裡詢問一下,未發工資的原因,如果您對財務部門給予的答案感到不滿意的話,您可以再通過其他方式來解決。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及時是指就是您說的合同中培戚規定的發工資的日子,但是未發的時間段。足額是指您所籤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工資金額,除去配嫌陵應扣除的社保金額,您所得的工資實際金額。
我建議您,不妨先與財務部門溝通未及時發工資的原因者州。如果是用人單位惡意拖延工資發放時間,您在採用其他方式來解決。謝謝。
2樓:來到衚衕了
您好:公司是首次拖欠工資還是經常拖欠工資?是拖欠你乙個人工資還是拖欠所有員工工資。如果首次拖欠,你可以提醒一下,如果拖欠您旅脊乙個人的工資,你就要檢視一下自己的工作。
按照鋒亮勞動合同約定,你公司應當在20日或之前足額支付您當月勞動報酬,否則就是違約。但是,處理問題的方法多種多樣,我不建議用對簿公堂的方式來處理這樣的事情。否則您收集材料,約拆基滲人證很周折,得不償失,是公共資源的浪費。
供您參考。
3樓:七年打魚
來到衚衕了 | 五級。
您好:公司是首次拖欠工資還是經常拖欠工資?是拖欠你乙個人工資還是拖欠所有員工工資。如果首次拖欠,你可以提醒一下,如果拖欠您乙個人的工資,你就要檢視一下自己的工作。
按照勞動合同約定,你公司應當在雀基20日或之前足額支付您當月勞動報酬,否則就是違約。但是,處理問題的方法多種態歲伍多樣,我不建議用對簿公堂的方式來處理這樣的事情。否則您收集材料,約人證很周折,得不償失,是公共資源的浪費。
供您參考。上述很務實,工資當然應當當月帆或發啦。
4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回覆: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5樓:詩景郜元白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的這種做法不合法。
你們可以把事情的詳細情況寫成書面材料遞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相信可以解決。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您好,我諮詢一下勞動法的事
6樓:匿名使用者
1全部4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按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7樓:桂林廖清瀟
1.如果有證據證明已在用人單位工作20年,那麼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應得到相關的待遇。
2.需要準備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材料,如工作服、工作牌、出勤表、工資條等等。
3.如果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那麼可以獲得經濟賠償金。
4.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相關社會保障,還可以要求單位進行補繳。當然,像失業保險這些無法補繳的,可以讓用人單位賠償。
5.網上諮詢僅能問個大概,解答者也不能看到證據材料,無法進一步分析。建議詳詢當地律師或者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在嗎,向您請教乙個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8樓:葉赫那拉聞多
辭退屬於勞動爭議,應當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內容為個人意願,重要的是要有證據和請求賠償的法律依據。
裁員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違紀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到勞動仲裁委需要四十五天。
我想諮詢一下勞動法相關的問題
10樓:網友
第乙個問題: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學校補發與有編制的員工一樣的同工同酬的工資。
答:沒有法律依據,因為教師屬於事業編制,如果沒有編制,就是合同工。在編教師是由教育部統一標準,統一發放工資。
合同制一般都是學校財務發。所以,你要求同工同酬,僅僅適用於同等的合同編制內的同等教師級等的情況下,才可以以此要求。
第二個問題:連續五次簽訂固定期合同是否涉及違法,能否要求學校支付兩倍的補償金。
答:教師跟學校簽訂的是《聘用合同》而非勞動合同,雙方建立的是人事(聘用)關係,而非勞動關係,關於聘用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的內容,是不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除此以外是適用的。《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說的就是《***辦公廳**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檔案。
第三個問題:學校一次性裁員合同員工35人而有編制的員工另外安排工作,是否適用經濟性裁員,是否違法?
答:問題二已經回覆了,這裡就不再重複累贅了。
很遺憾,僅僅適用一般性的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來處理。下面的鏈結可以讓你更好的來理解,教師不是普通意義上的勞動者。
11樓:友望未來
當然是可以的。勞動法現在規定同工同酬。
win10系統突然出現了其他使用者什麼的怎麼回事
win10顯示其它使用者,不能正常登陸。進入安全模式中進行修復 一 進入安全模式 1 在系統登陸的介面,單擊右下角電源按鍵,長按shift鍵後點選重啟並一直按著shift鍵。2 螢幕出現修復介面,依次點選高階修復選項 疑難解答 高階選項 啟動設定 重啟。重啟後按f4進入安全模式 二 在安全模式中修復...
您好看到您的回答很專業有問題想請教您男人是不是由於雄性荷爾蒙的原因比女人易怒謝謝
我覺得並不是因為這樣吧,個人感覺什麼事情或者情緒什麼的都是可控制的,凡事想開一點,看淡些就不會那麼容易動怒了,平時也是女人比較容易動怒吧,因為不需要去掩飾情緒,可是男人的話就顯得不那麼大氣了 這位男士,你的易怒不是你說的那個原因造成的!人的脾氣暴躁有好多種原因!一方面是家族遺傳因素,另一方面就是自己...
您好,看到您為別人解答的有關家居風水的問題,感覺您是位大師
三個常用財位,這就是 明財位 暗財位 與 流年財位 新房找找明財位暗財位,其實明財位很好找,就是你大門開啟一點點縫隙,看到的那方位就是明財位,要求背後有靠,有藏風聚氣之吉祥物。所謂藏風聚氣,即是不要有 穿堂風 不要靠近走廊通道,不要被冷氣當頭吹正,不要有強光 強聲的干擾。暗財位及流年財位要懂得利用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