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然其順
這家公司上市了嗎?總股本是多少?大股東都是誰呢?
關於公司股份的問題
2樓:煙影相逢
1: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公開發行**,但依然是存在股權的分配。按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夠超過50人。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改制成股份****。達到要求,股份****可以申請上市 。
2、關於風投的問題。風投投資,都會給公司做一估價,然後出多少錢,佔多少比例。融資肯定是雙方充分考慮後才籤協議的。
3、新的資本進來,創始人的股權肯定會被稀釋,但是,公司這個蛋糕變大了。至於控制權,你拿了別人的錢,別人就是老闆。雖然風投經常控股,但是,創始人是管理層,是公司的實集控制人。
4、創如人(管理層)和投資人之間的矛盾,經常有,但無論怎麼發展,肯定是資金說了算。可以參考最近比較熱門的「上海家化股權爭端」。
3樓:無一法得
可以談。
你的專案好,要求保留控制權,甚至風投不派管理人員都有可能。
承諾是重要的。你拿了人家的錢,到時候沒回報,控制權都是小事情了。
關於公司股份的問題!
4樓:趙凢籤
事情雖小,但比較棘手。棘手之處並不在其他,恰在於原來四個人合夥成立公司的約定(有些是默契)。這個過程你不知道,你的「非常好的」朋友也未必好明說。下面稍作分析。
他們四個人中有實體店的三方所以願意合夥成立公司,應該是衝著原本生意基礎的安全和更好發展。所以選定那位出資帶管理(組織、協調、統籌、操作等)的第四方加入一起合作,是因為他有別人不具備或不能更多更好具備的資源或技能。
這就產生了乙個問題,第四方出資5萬元,並「帶入」經驗、理念、管理等個人資源或技能,即能獲得與其他三方同樣的入股資格(當然也包括投資的風險和責任)。這個過程是大家心裡能夠認同的。如果大家都認同(即不覺得相互吃虧或佔便宜),再來核定原來各自實體店資本額(資產評估)就顯得多餘了——其實,要說呢,也並不多餘——這不,您的這個投資不就不知道究竟該出多少錢了嗎?
他們當初如果約定了,明確一下各自的出資額不就更容易解決了嗎?
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這個時候再來「翻燒餅」毫無疑問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影響安定團結,不利於相互信任和以後的合作。這時,有兩種方案可供您本人選擇。
一是您和您的「非常好的」朋友私下談判,訂立合同或「君子協議」,約定您出多少錢獲得他在公司中的股份的20%。在協議裡明確宣告,這個約定是基於他們四方所簽署的公司章程的,您的股份比例相當於5%的公司股份,除了股東權益外,股東所應承擔的義務也同樣照章程執行。應該說,這種操作最簡便,一般也沒什麼問題,美中不足的是,如果公司特別賺錢或賠得比較嚴重的話,可能導致糾紛,儘管是「非常好的」朋友。
二是,您和您的「非常好的」朋友私下談判並把該出的那筆錢支付給他,然後隨他們四方一起,明確在章程裡載明您是五**東之一,載明您的5%的股份——相應地,您的「很好的朋友」的股份變為20%。這個也同樣簡單,操作起來比第乙個方案稍稍複雜一點,但後遺症幾乎沒有。
以上建議,供參考。
5樓:q766585409機會
你好!公司法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家屬能否繼承股東資格,還要看公司章程如何規定。如果該公司章程中有禁止股東資格繼承的規定,則按章程的約定辦;如果沒有,你就可以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要求繼承股份,成為公司股東。檢視公司章程也很簡單,你可以委託律師或者自己到工商行政部門,要求查閱該公司的登記資料即可。
股份繼承後,還需要履行相關的法律程式才能正式取得股東身份,例如要向公司提交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
公司股份問題。
6樓:小百科書
這屬於乙個「ab」選擇,而且都具有「不可預見性」。
a:保護自己的心血,股權不轉讓,找出問題原因,好好經營公司,使公司轉危為安,繼續發展。【不可預見性:公司是否真的能克服困難,轉危為安呢?】
b:(如果公司不到生死存亡之際,最好不要選擇)保證自己的生活,轉讓股權,在大公司的「傘」下生活,不過只是作為股東分紅,或者進入大公司任職。【不可預見性:
大公司的口頭承諾有效嗎?他們就一定能帶動公司發展嗎?】
作為董事長,您的戰略眼光應該更長遠一些,我們的建議只能作為參考,真正決定的,還是您,如果您有管理方面(特別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問題,可以來找我。
7樓:子桓
這主要取決於你準備未來如何做?如果你對公司很有信心,目前的運營困難只是暫時的,那麼就不要轉讓這麼多股份,保持自己的控股狀態比較好。如果你自己經營未來有困難,那麼也可以通過轉讓獲取資金,保持住現金。
另外上市的口頭承諾是一錢不值的,你還是從既得利益和未來規劃來考慮。
8樓:匿名使用者
看具體情況了,你的運營是缺資金還是缺市場什麼的,如果是缺資金,那麼在你沒有辦法解決的情況下,只好轉讓你的股權了,讓有資金注入能力的人來注入新的資金,對企業重新估值是必要的,轉讓方式有多種方式,看你是增資擴股還是單純的股權轉讓了……至於是否上市,這個不重要,上市只是為了圈別人的錢,不是做好公司本職!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這樣的……
9樓:網友
您所講的公司運營比較困難可能在市場方面,在此基礎上,我認為還是先把市場做好,暫不考慮轉讓股份和上市。
10樓:
做為董事長要有戰略和未來分析能力,建議詳細做法和原因和小股東一起談談。
ps:這樣大的事情不適合在此討論。詳細情況複雜度也不是簡單,想讓別人建議除非全面知道資訊,差之毫釐,渺千里。
希望能理解,謝謝!
關於別人給股份的問題 希望各位大蝦幫忙求助、
11樓:網友
首先你要知道什麼是股權(股份即為股權比例):
1、股份是股東權利,20%-30%已經是很高的比例了。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你不出錢,知識技能也可以評估作價入股,他們允諾給你的股份,你可以憑知識技能作價入股,合法獲得股東身份和地位。
2、股權即是股東權利,你可以根據公司章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公司盈利,你可能會分取紅利,如果公司章程約定不分取紅利,則股東無權分取。公司負債,則你需要依照公司法規定或者公司章程約定承擔責任。
3、你的運營總監身份是管理者身份,與股東身份大不相同。你屬於公司聘用人員,與公司之間是勞動合同法律關係,公司是要付你工資報酬的。
4、股東與運營總監身份可以同時獲得,並行不悖。
12樓:網友
需要你投錢,是參股他們,作為他們的股東而享受年底的分紅。。。不投錢,是乾股,一樣能到年底享受他們公司給你的分工,但是這個行業是否好,企業遠景如何。。。得考察清楚啊。
請問老師乙個公司股份方面的問題
13樓:法邦網專家
1.通過簽訂協議將對方10%股權的實際出資人是你的事實固定下來;2.可以按照你所希望的條件在協議中約定清楚;3.
自動轉讓」如果對方不配合可能會在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時有些麻煩,建議約定清楚具體辦理步驟及相關違約責任;4.作上述安排時將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性質與一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性質的不同考慮進去。
可以簽訂協議約定彼此關心的事宜辦理。
可以對相應權利義務進行約定達成書面協議。
你這個行為不合法.你現在註冊的是兩個以上(含)的有限責任公司,如果照你做,那股東就成一位,公司性質要變成一人獨資公司,承擔無限責任,年檢時候還要會計事務所來審計出報告.公司採取何種形式對你經營有很大影響,所以要三思.
股權 股份問題 急求解答
14樓:網友
你朋友向其他人轉讓股權,應當經過你的同意,你不同意的話,就要購買他想轉讓的股份。
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補充:如果你同意了該轉讓協議,就有效,有效的話,在你們之間沒有進一步約定的情況下,他對決策有20%的投票權。
不同意的話,你還是要購買,不購買就會被當作同意。
關於股份問題,求解答
15樓:樹陰下的羊
什麼時間開的,開張至今賺了多少錢,即目前這個店值多少錢(9萬+盈利)?
店面價值除70%=入股後的總價值。
總價值-店面價值=入股理髮師應出資金額。
入股資金交清時,此店裡你家佔70%的股份。供參考。。
你家9萬,入股後你家佔70%
即9萬除70%=
該理髮師入資萬,佔股份30%。
供參考。。
16樓:網友
應該是您的總資產(比如投入9萬,30%就是萬),希望能幫到您,但也應該和理髮師溝通一下,是不是這種演算法,因為你想的和他想的也可能不一樣。
想諮詢一下心理問題,心理問題,想諮詢一下
都是損失30元,但性質有所不同。丟了錢,是自己無心之失,可以原諒,而買東西買貴了,常常被認為是自己可以避免的失誤,因此更加懊悔。很多人都是這樣的,正常心理。您好!那麼請問如果您知道別人並沒有丟錢,而您卻丟了,這樣還會感覺無所謂嗎?呵呵,首先很抱歉,我也說不準這究竟是什麼心理。但是我想,在很久前,或者...
諮詢一下法律相關的問題,想諮詢一下法律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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