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諮詢一下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2022-01-07 05:09:00 字數 1902 閱讀 3655

1樓:great搬磚的手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後,你可以根據你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按照一個月工資支付,月工資標準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我想諮詢一下勞動法相關的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個問題: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學校補發與有編制的員工一樣的同工同酬的工資

答:沒有法律依據,因為教師屬於事業編制,如果沒有編制,就是合同工。在編教師是由教育部統一標準,統一發放工資。

合同制一般都是學校財務發。所以,你要求同工同酬,僅僅適用於同等的合同編制內的同等教師級等的情況下,才可以以此要求。

第二個問題:連續五次簽訂固定期合同是否涉及違法,能否要求學校支付兩倍的補償金。

答:教師跟學校簽訂的是《聘用合同》而非勞動合同,雙方建立的是人事(聘用)關係,而非勞動關係,關於聘用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的內容,是不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除此以外是適用的。《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說的就是《***辦公廳**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檔案

第三個問題:學校一次性裁員合同員工35人而有編制的員工另外安排工作,是否適用經濟性裁員,是否違法?

答:問題二已經回覆了,這裡就不再重複累贅了。

很遺憾,僅僅適用一般性的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來處理。下面的連結可以讓你更好的來理解,教師不是普通意義上的勞動者。

4樓:友望未來

當然是可以的。勞動法現在規定同工同酬

想諮詢一下關於勞動法方面的問題

5樓:

1.可以直接離開單位.

2.單位要對你進行賠償.包括4個月的雙倍工資以及相關的社會保險.

3.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方法有很多.比如找你的同事證明,或者申請仲裁委員會調查取證.

補充:可以直接離開.

6樓:帶餡兒de饅頭

這種情況你可以直接去找你的老闆跟他說把錢都給我結了我閃人了。

他要是有一句不行,你就可以去告他,關於勞動法的問題勞動者基本是99.9%贏。所以一般不會有哪個老闆腦袋痴呆會去做傻事。除非是法盲!

7樓:於柱律師

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你的工資是由單位舉證的。

你好,我想問一下關於國家勞動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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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質詢下關於勞動法的合同

如果工廠提出以同等或更好條件和你爸續簽勞動動合同,你爸拒絕續簽,依法沒有經濟補償金 除此之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

勞動法的問題想請教一下高手,勞動法的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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