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收回的條件有什麼
1樓:吳言博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收回,主要就是以下幾種情況:(一)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確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三)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胡櫻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褲滲叢四)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喊陪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批准,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一)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確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
三)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四)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的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法律依據:
2樓:任永順
土地管理法》第58條規定,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有關人民**土地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批准,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批准,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1、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
4、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5、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此外,依照前款第1項、第2項的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收回土地使用權是什麼行政行為。
收回土地使用權是人民**及其土地管理部門一項重要的行政行為,分為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和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主要採取行政處理決定和行政處罰決定兩種方式進行,收回土地使用權要由原土地登記機關注銷土地登記。」
總結:以上就是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具體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一般是需要由**部門發出公告,並通過居民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搬遷,並對有關賠償的標準進行公示,避免因發生收回土地使用權而導致矛盾和糾紛,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九條「依照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確需徵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應當廣泛徵求社會公眾意見,經過科學論證。」
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規定是怎樣的
3樓:蘇進
法律分析: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有:
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如擾獲批准的。
四、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或橡帆批准用地的人民**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批准,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衫雹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四)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規定是怎樣的?
4樓:陳國勝
法律分析: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有:
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
四、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漏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批准凱攜,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返孫兆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四)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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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你轉讓的期限只有10年 2.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3.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4.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5.應當經發包方同意。在以上條件下,你承包的土地經營權可以轉讓給別人。二。其程式是 1.向發包方申請 寫一份 申請 遞交給發包方,如果同意你轉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