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劇影追蹤
撿到別人手機不可以獅子大開口,無論是從道德還是法律上講,撿到他人物品都應該歸還,如果不歸還,很可能涉嫌違法。8月28日四川成都某街頭髮生了這樣一幕,有一名大媽在路上撿到了一部手機,於是聯絡機主說道:如果給600塊錢就會給女孩送過去。
女孩害怕對方不送過來,當時就同意了,當女孩拿到手機後,卻只給了大媽100塊錢,大媽覺得太少了,在現場大喊大叫,最後還在警察面前蹲地放聲大哭。
**在處理過程中,女孩扔下100塊錢說道:賞給你了,後來女孩男友將這100塊錢撿了起來,並且乘坐地鐵離開了現場,大媽最後一分錢都沒有得到。
對於這件事我有何看法?
這名大媽或許剛開始確實貪財了,女孩明明承諾願意給600塊錢,到了現場卻只能收到100塊錢,心理落差當然非常大。不過女扮讓埋孩最後卻用100塊錢侮辱對方,明顯不對,人家好歹給你撿了手機,大媽不講理,這名女孩也沒有什麼素質。人一定要有感恩之心,就算人家不領情也不應該侮辱人家。
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撿到別人東西可以要求對方支付一定比例的報酬,不過對於貴重物品,拾得者有必要向對方支付保管費用。特別有些人廳螞專門貼了懸賞,上門領取遣物時一定要支付對應的懸賞金,否則就是不誠信行為。
我之前在學校也經常撿到別人的手機或者飯卡,不過我從來都沒有帶回去,並不是因為學校有監控,而是作為一名誠信的中國人,不願意為了這點東西讓自己活在愧疚之中。每當我聯絡失主滑亂對方來領取時,我內心都十分高興,有些人甚至帶上了奶茶以示感激。
2樓:波什嘚嗶嘚
不可以。雖然撿到別人弊扮的東西可以提出合理的償還條件,但是如果太租稿灶過分的話,可能觸犯刑法裡的「侵佔罪敬顫」。
3樓:可樂vivi愛娛樂
撿到別人手機並不可以獅子大開口,這是一種要挾行為了,並不是雷鋒行為。
4樓:無言
撿到別人手機不應該獅子大開口,應該儘快的還給丟失手機的人,這樣才可以。
手機丟了被人撿到,對方獅子大開口要錢怎麼辦呢?
5樓:卯日迎春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面……」自小時候哼唱這首膾炙人口的童謠時,多數人就懂得撿到東西要歸還的道理。千百年來,拾金不昧作為一項傳統美德,就是這樣在潛移默化中不斷傳承。「如果失主丟了一頭牛,撿到者在留置期間必須自己買飼料餵牛,那麼,餵牛所產生的費用就應該由失主來承擔,這是一種『必要費用』,但並不包括對拾得人的物質報酬。
說起拾金不昧,人們心中往往都有乙個含糊、籠統的概念,不外乎是撿到了錢歸還失主而已。然而,作為一項道德範疇的要求,「拾金不昧」發展到今天,似乎與「有償歸還」擦出了更多的火花,扯上了難以說清的關係。有人說,拾金不昧是優良傳統,是高尚的道德,做好人就要做到底,怎麼能要回報呢?
有人說,別人撿到自己的東西,我們可以提供報酬進行答謝,有償歸還難道就不高尚了嗎?「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把撿到的東西歸還失主是一種美德。為人貴在自重,心靈應當自潔。
拾金不昧無疑是一種美德,有償歸還也無可厚非。但明碼標價的拾金不昧,讓人擔憂更令人心寒。每乙個社會個體,在遵循道德標準完成行為選擇後,會有一種心理上的滿足感和崇高感。
但明碼標價則破壞了這種平衡,將拾金不昧的道德之美,扭曲成撿到者和失主之間「錢貨兩訖」的完成感。如此,是以金錢來衡量道德,更是對道德標準的讓步。
撿到手機找不到失主自己能用嗎,如果撿到手機沒歸還失主是犯罪嗎
您好,建議您將撿到手機歸還給失主吧,您可以送到客戶服務中心來聯絡購機主人,丟的內人會很著急容的,另外解鎖也需要身份證明和購機證明到客戶服務中心才可以的,您拿著這樣的手機也沒有太大的用處,歸還給失主,傳遞正能量吧。能用,不過不是自己的東西,失主找來給人家,手機上的東西很多,手機不值錢裡面東西值錢,失主...
夢見撿到親人東西不想歸還,夢見撿到手機不想還給人家
這就提示你了,不是自己的東西不可以拿,說明你做人有不規矩的地方,再給你提示這樣是不行的,你自己好好反省吧 夢見撿到手機不想還給人家 夢見撿到手機不想還給人家意味著 莫名地產生另一股有別平日的惡魔般能量,尤其對地位 名聲有強烈追求的傾向。但也將因此倍覺辛勞,但如果能將這股慾望放在考試升等 技術資格取得...
網咖裡撿到手機拿回家,犯罪了嗎
撿到手機不還,涉嫌侵佔罪。根據 物權法 規定,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第一百一十二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