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未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或者其他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此,如果工作五年後才發現公司未與您簽訂勞動合同,您可以先要求用人單位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拒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您有權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補償。要求補償的金額大致等於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間內每月工資的二倍。
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未與您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可以通過收集公司入職資料、工資單、社保記錄等證據來證明用人單位未與您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確定如何操作,建議求助專業律師或者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2樓:咹雁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應向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或者未及時簽訂的,應當與員工協商並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您已經在公司工作五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您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勞動訴訟,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導致的經濟賠償。具體經濟賠償,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定,一般包括經濟補償金、年度工資、加班費等。另外,如果員工工作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則公司還需要每月支付員工的「雙倍工資」。
建議您在離職前,儘量與公司溝通並要求籤訂勞動合同,以免走司法程式造成個人財務和時間上的損失。若因公司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導致您的利益受損,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等權威部門進行舉報投訴,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樓:輝哥12呺
如果您發現自己所在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您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按照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每一位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支付不低於勞動者乙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其次,如果您離職後發現公司未與您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及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的要求。如果用人單位未能履行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您可以提出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要求。在此過程中,您需要諮詢相關法律機構,在律師的幫助下處理好與用人單位的關係,並保留好有關證明材料。
最後,如果您已經離職,並且未能獲得經濟補償金,您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並要求使用監察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但是,由於起訴缺乏相關證據,可能會導致無法拿到賠償。因此,在離職前及時將相關證據儲存並諮詢專業人員和律師是非常必要的。
總之,如果您發現自己所在的公司未與您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及時採取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並諮詢專業人士和律師協助處理此事。
4樓:因太窮判十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在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讓勞動者工作五年,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要求公司支付相應的賠償。
具體來說,如果您是勞動合同有效期屆滿沒有延續且未與用人單位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的,那麼用人單位應當支付您乙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如果您是既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履行法定的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報酬的支付義務,那麼用人單位應當支付您全部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
如果您的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賠償和勞動報酬,您可以向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起訴訟或提出申請,維護您的權益。
5樓:我心飛揚
只要你離職後沒有超過追訴期就可以,一年的時效範圍內。
勞動者可以主張雙倍工資賠償,最多11個月的工資賠償。
6樓:炸度暮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讓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要求用人單位簽發書面勞動合同的申請。如果仲裁結果認定用人單位確實未簽訂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一定的賠償金。離_
7樓:網友
用人單位應該和勞動者簽訂合同的。這是勞動法規定的。公司五年都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賠償。
8樓:幸運的發揮更多
可以,去勞動仲裁,提供工作證明和工資流水。
工作五年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有補償嗎
9樓:王長玉
有補償。首先,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之規定,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
一、僱傭人不籤勞動合同可以法律效力嗎。
違法。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對勞動者工作後公司一直不籤合同的情況,勞動者可與公司先行協商,無果後可通過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及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上工作一年多沒簽勞動合同要怎麼賠償。
工作一年多用人單位還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籤合同,用人單位不補籤的,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作一年多,沒簽勞動合同。將要離職,不知道要不要通過勞動部門索賠
10樓:贊贊團隊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認定勞動關係存在,所以用人單位也是需要賠償的,但是,在公司否認勞動關係的情況下,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認定勞動關係。
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閉帶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閉態仔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轎汪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11樓:詩聖木椅
你好朋友,我認為你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去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要和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從用工之日起開始計算,也就是單位雖然沒有和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你在這裡已經工作了,事實上已經和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所以逗純單位就要給你繳納保險山源咐,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要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所以,你可以向你裂辯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單位給你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的差額和補繳你的保險等,如果不服仲裁裁決還可以到法院起訴,希望你順利解決。
12樓:網友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可以要求雙倍補償。
13樓:勞動仲裁那點事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公司工作8年未籤勞動合同我現在要離開公司,公司應如何補償
你能獲得的補償 1 未籤勞動合同補償,2 未辦社會保險補償,可以按著當地社保繳費基數摺合成現金返還給你,可與公司協商賠償也可到勞動局仲裁賠償,3 雙倍離崗補償,從2001年工作開始計算。你可以獲得8個月的平均工資補償,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應當支付的雙倍工資是從2008年1月份起計算的,還有就是關...
公司上班3年第一年有籤勞動合同2 3年沒有籤勞動合同,第3年
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
在私人企業工作8年了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要雙倍工資可以嗎?求祥說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8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現在申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已超過了勞動仲裁一年的時效。除非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時,用人單位未以超過時效進行答辯,否則雙倍工資的請求不會得到支援。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